“噗哧,你这小子,油嘴滑舌。有你这么跟老师说话的么,能不能懂点尊师重道。”于晴笑道。
庄语耸了耸肩,“赞美你,不就是尊重你么。”
“赞美是赞美,尊重是尊重,你个大作家,这点常识不懂的么?”于晴说道。
“你这是在骂人呢。”
于晴大笑,“哈哈,你看看,说你是大作家,你偏说我是骂人,你不是自相矛盾么。”
“得得得,老师还是老师,我说不过你,我喝茶。”庄语举双手投降。
茶馆安静的氛围容易使人也安静下来,特别是喝着茶,说话的**也会被压下去。
在卡座里面,两边都有小书架,书架上面摆了各种书。
庄语和于晴很有默契地一人找了一本,就这样默默地看起书来。
于晴拿了一本市场上的新书,书名叫《山间的晚风》,作者不太出名,书名庄语倒是听过,似乎最近还挺畅销的。
而他自己则拿了一本《血字的研究》,这个名字很多人没听过,不过要说到《福尔摩斯探案全集》就基本上是无人不晓了。
这本《血字的研究》就是《福尔摩斯探案全集》里面的第一部,由英国作家柯南道尔所作的长篇侦探小说。
这种小说在如今的世道其实并不吃香,只有真的热爱侦探书籍而且有空闲时间的人才会看这样的书,因为毕竟是老书,无法为人们提供灵气增长。
有时候,庄语也在想,这个世界说是文学至上,其实人们对于文学的态度真的并不比地球人要好多少,功利性太强了。
古人说的“书中自有黄金屋”在这个时代,被表现得淋漓尽致。
当然了,庄语自己没有这个问题,他看书并不能获得灵气,所以想看什么书就看什么,全凭喜好。
于晴看到庄语看这个书,有些好奇,“你倒是能够沉得下心来看这种老书,我原以为你灵气觉醒没多久,肯定会对灵气增长非常偏执,没想到你表现得截然相反。”
她不知道庄语的情况,所以对于庄语超乎寻常的行为非常惊讶。而庄语自然不会解释太多,而是含糊其辞地说道,“反正十几年没灵气也都过来了,没有必要因为灵气左右了自己的生活,我喜欢文学,不是喜欢灵气。”
其实他比谁都喜欢灵气,只不过他又比谁都不要脸。
于晴眉毛一挑,点了点头,又重新埋头在书里,没有说话。
两人就这样看书看了好一会,茶壶里的水都换了一遍。茶馆里渐渐也有客人来了,环境也没有之前那样安静了。
旁边的卡座来了一桌人,似乎是一个男的和两个女的,隔着屏风听到那个男的说:“这个茶馆没有什么好茶,不过附近也没有什么好地方,只能委屈二位美女了。”
两个女孩子好像说没关系还是什么的,不过庄语没太听清楚。
井中天茶馆虽然地方局促了点,但是老板黄中天也算是够大气,卡座做得一点都不逼仄,中间还隔了个高高的屏风,正常说话应该是不太能够听清楚的。那男人的声音之所以这么清楚,完全是因为他故意提高声音说话。
“呦呵,这店还挺文艺的,书倒是不少。我看看……三重门……这书我看了,作者是个高中生,写得乱七八糟的,我也是强忍着才看下去的。”
庄语没想到自己运气这么好,隔壁那家伙随手一挑竟然是他的书。
于晴也放下手中的书,抬头看向庄语,强忍笑意道,“好像在说你的书……乱七八糟的,我还是第一次听到有人这么说你的书。”
庄语耸了耸肩膀,“无所谓了,至少他曾经为了我的书增加一本销量。”
“哈哈,好在当时我是借我朋友的书,不然这三十多块钱算是打水漂了。”对面那人又说道。
“噗嗤!”于晴实在忍不住了,“哈哈,人家可是连一本销量都没给你哦。”
庄语表情痛苦地捂着脸,“打脸了,打脸了。”
对于对方的评价,庄语倒也没放在心里。
不过隔壁跟男人一起的其中一个女人却说道,“彭鹏,这三重门也没你说的那么差吧,我也看了,是一本很好的书啊。”
另一个女孩子也说,“是啊,我也觉得挺好的呢。”
庄语听到“彭鹏”,感觉有些耳熟,随后忽然想起了一个人。庄语一拍额头,尼玛,不会是他吧,真是冤家路窄。
现在听起来,对面那个男声确实是像彭鹏,虽然庄语其实也就听过这个声音两次而已。
听到两个女孩子为《三重门》打call,彭鹏立马说道,“我也不是说这书有多差,只不过这本书实在是深度不够。说主线吧,不明朗,说故事情节吧,不紧凑又不饱满。要说文学流派和写作技巧,虚不虚实不实的,既不像魔幻,又不像现实,三分像现实,三分像魔幻,还有三分凑了点意识流。整一个大杂烩,写来写去,其实没写什么东西,全程都在忽悠。小说不是段子,他这样一段一段的文字,根本不是小说……当然,这不是我说的,是我们学院的教授说的。”
似乎是为了表示权威,也为了撇开自己,他最后还搬出了学院的某个教授。
两个女孩子似乎被他这一套半吊子的文学理论唬住了,当然也可能是被他最后搬出来的教授镇住了,一时都没有反驳。
而此时,一个冷冷的声音响起,“哼,不懂非要装懂,大杂烩?知道什么是大杂烩就乱说?一本书有很多种元素,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