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选之子”的比例虽然只有千分之一,但是在庞大的人口基数下,这样的人也不在少数。
就说庄语如今所就读的风城二中,全校五千多人里,就有两个“天选之子”,一个是庄语,另一个则是他的同桌王可。
“看来我们这对同桌,就是相互取暖来的。”
事实上,班主任何雨并不想做出这么伤人自尊的安排,不过两个“有自知”的人却主动要求坐在一起,毕竟从小到大,两人也没少感受到别人的嫌弃。
说到没有灵气的事情,庄语尝试着用那种特殊的引导方法在体内调动了一下,确实发现自己身体里面没有哪怕一丝一毫的灵气。
引导方法,基本上是每一个接受过教育的人都会的,只不过像他们这种中了头彩的“天选之子”并不能通过这种方法产生灵气,而官方的研究组织也弄不懂到底是什么原因。
尝试了几次,庄语有些泄气,就现在这种情况来看,他这次穿越过来,很有可能要做一条彻头彻尾的咸鱼了。
“算了,睡觉吧。”
第二天……
虽然有些不适应,但是庄语去到了学校。
同桌王可看起来还为了昨天的事情耿耿于怀,看到庄语里面掏出一盒牛奶还有一盒巧克力,推到庄语面前,“小语,我听我妈说,贫血可以吃点巧克力,喝点牛奶。”
庄语看了看牛奶和巧克力,心说你妈大概是骗你呢吧,不过他没有戳破,笑着收下了,“嗯,多谢啦。”
看到庄语收下,王可笑了起来,搂着庄语的肩膀,“嘿,你昨天可是把我吓了一跳,我心说我也没用多大力气,你怎么就趴下了呢?原来是贫血,我说你也是的,看你这么大个,原来是个银样镴枪头。看我……”
王可亮了亮肱二头肌,“别看我瘦,我全身可都是肌肉,身体素质杠杠的。”
庄语瞄了一眼王可的瘦胳膊,“你可拉倒吧,去年踢球被人女同学撞骨折的不是你?”
王可脸一下子红了,“那是意外,我……有些不小心。”
庄语不置可否,王可喜欢踢足球,不过身体素质太差。要是放在前世,王可这身材勉强及格,不过放在这个奇异的世界,他就不够看了。
去年把他撞骨折的那个女生,是学校灵气水平数一数二的,身体素质自然高了王可几个档次。
上午的课很快就过去了,这个学校的老师跟上一世老师大有不同,教学风格很随意,因为学生们大多都会自主学习,毕竟学习已经不是一件特别枯燥的事情,而且有了灵气加成,个个学习能力max。
中午在食堂吃饭的时候,庄语遇到了一点小麻烦。
“庄语,听说你昨天放学的时候晕倒了?嗨,我早就跟你说过,别这样固执了,文灵部都说十五岁以上如果修炼不出灵气就很难修炼出来了,你今年都十八了。听我的没错,你爸爸不是开了一家小公司么,你干脆辍学回家帮他忙好了。”
庄语眼前这个长得有点邪气的小子,在脑海中搜索了一下,终于明白他为什么会说出这样的话来。
这人叫彭鹏,是自己的小学同学。
小学的时候,庄语长得好看,学习又好,所以在班里面也一直很受欢迎。
而这个彭鹏,也算是庄语的小跟班。
但是后来,随着时间推移,庄语迟迟没有练出灵气,而彭鹏则渐渐表现出天赋的时候,彭鹏也就自然而然地不再是庄语的跟班。
再后来,彭鹏不知道因为出于怎样的心理,总是会跑到庄语面前冷嘲热讽几句。
以前的庄语对彭鹏这样的行为很不爽,不过也都习惯了忍耐,而现在的庄语,则是表示无所谓,因为彭鹏的行为在他眼中就像孩子炫耀玩具一样。
庄语好整以暇地收拾着餐具,“多谢你的关心,我要回教室了。”
王可看到庄语走了,也赶忙起身跟了上去,而彭鹏则呆在原地,看着他们的背影喃喃道:“这剧本,不对吧。”
“小语,你今天这么淡定?”王可追上庄语。
庄语耸了耸肩膀,“我不是向来这么淡定?”
“那可不一样。”
“不一样?”
“嗯。”王可点头,“以前你忍耐,但是我能看出来你不爽,但是今天却感觉不到,看得出来,你是真的不在乎。”
庄语没有回答这个问题,继续往前走着。
现在是午休时间,操场上有不少人,多是些饭后散步的人。
还有篮球场上有不少学生在打篮球,庄言看了一会,感觉自己像是在看nba。
因为修炼的关系,人们的身体素质提升太多,普通高中生想要扣篮真不是什么难事。有些优秀的学生甚至在速度和力量方面超过前世的那些篮球明星。
也是因为这种情况的出现,现如今的篮球比赛已经规定了只有童生级别以下的人才能参加。因为到了更高级别,篮球已经完全变了质。
童生,是灵气水平的一个分级,也是最低级别。
在童生后面,还有秀才、举人、贡士、进士、大学士。
不过大学士只不过是个假想阶段,并没有人真的达到这个层次。别说大学士,就连进士,在全世界也是凤毛麟角。
当然了,这是华夏的说法,在外国并不会这么称呼。
世界范围内,有两种比较广泛的讲法,一种就是华夏的,另外一种就是美利坚那边制定的。美利坚制定的就比较简单了,只用字母表示,e到a分别对应童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