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月的天,地面已经有些微微结冰了。
枝头的叶子早已经掉落,光秃秃的。地上的草儿也枯萎了,露出了黄的土地。
庄稼人每天日出而作,也就是晌午和晚上能回家吃口热乎饭。事实上天气开始转凉,晌午休息的时间也跟着延长了许多。
这会儿正是午饭过后,由于天冷,连孩童都出来的少了,更别提大人。所以李泾之抱着魏三娘走了一路,竟然没遇到一个人。
“到了。”
魏三娘觉得他终于停下了脚步,这才将埋着的脸探出来。瞧着四下无人后,气疯了的挣扎:“赶紧让我下来!”
李泾之这会儿没有反抗,当真将她给放了下来,并且稳稳的扶住了她的身子。
“你这是发什么疯呢!”魏三娘心中憋着一口气,原本这个岁数老蚌生珠,就够难为情了。若是方才那般被瞧见,就真该被人骂为老不尊了。
李泾之却一扬下巴:“看!”
她气鼓鼓的转过头,在看到眼前景时,突然,口中的话顿时被冻住。只剩下惊讶,喜悦,还有怀念的神,望着眼前的这片水田。
这是她亲手添置下的田地啊。 那会儿孩子们还小,她一个外乡人,还是个寡妇。也不敢露财,整日跟着庄子上的妇人一起下地。手上不知道磨出了多少水泡,等到晚上回家点了灯。在昏暗的光下拿针一个个的挑破,疼的龇牙咧嘴
也不敢叫,生怕惊动了孩子们。
后来,大郎长大了。肩膀日益宽厚,不叫她再来下地。在稚嫩的年纪,肩负起了全家。
原以为,这辈子,都会在这里扎根了。谁成想——
她扭头看了一眼身侧的男人,坦然一笑。
“若是哪天。”
李泾之上前,抓住了她的手,顺着指缝,十指紧扣。
他的声音在耳侧回荡,格外清晰:“若是哪天,天下一统,百姓太平安居乐业。我们就再回来,你在家里含饴弄孙,我下田来耕地重粮。可好?”
男人的眸子清澈,一眼便能看清楚里面的坚定。
并非是哄自己。
霎时间,她觉得眼窝有些热。
“不好。” 李泾之一愣,便听她清了清嗓子,有些嫌弃:“等那个时候,你都是个花甲之年的老头了。别说下地,没准整天躺在炕上动弹不得,还得我伺候你呢。回头地里的活还不都是我的,不好,不好,这个赔
本的买卖,我才不干!”
魏三娘的脑袋摇的跟拨浪鼓似的,嘴角的笑容却越来越大,眼睛越来越亮。
“那我就争取,越早越好。”
他低头,温柔如水的凝视着那亮闪闪的眼眸:“真的到了那一天,我会解甲归田。是闲看落花流水,还是耕田织布,只要你喜欢的,我都陪着。”
“说的好听。”
魏三娘嘟囔,捧着肚子,扭过头。生怕慢一点,就被某人瞧见了自己忍不住上扬的嘴角。
活了两辈子,现在才发现,身侧这男人,哪里是冰块儿啊。
简直就是煮水的沸水,随时都翻涌的热情和情话,哪里像是这个岁数人说的?也不瞧瞧自己都当爷爷的人了,真不害臊。
可是这种话,怎么会越听越想听,越听,心头就越是甜蜜,开心。
眼前的地处处是麦秸捆扎成的小垛,一处处的堆积着。一把火之后,它们便会消失不见,待来年,在草灰滋养了大地,会种出更多更好的庄家来。
大自然的规矩,好似人生也是如此。
十四岁那年,她被卖去了李家。十八岁那年分别,从此天南地北,各自一方。
没想到兜兜转转,最终还是以这样戏剧般的行事回到了他的身边。随着这一胎的到来,两人之间的僵局似乎不知不觉中化解了不少。至少现在的魏三娘,再也没有推开那只握着自己的手。
或许这就是天意。
她想。
天意决定了,他们两人这辈子的缘分还没尽呢。所以也别折腾了,就这么着。至少目前看起来,李泾之也不是过去自己了解的那个冰块了。相处的日子,也并没有那么的无聊,不是吗?
魏三娘站在田埂处,望着自己曾经的田地,伸手摸了摸鼓着的肚皮,笑了。
回去的路,说破天也不让他抱了。
她还要脸呢,村子里头的小年轻夫妇,也没有这样的啊。
可她渐渐发现,这不让抱,比抱着还要难受呢。
田埂处高低不平,她这肚子又大,挡住了视线,走的并不方便。李泾之小心翼翼的护着,一句句的提醒什么时候抬脚什么时候迈步,魏三娘觉得自己就像是刚会走路的孩子似的。
可这也没办法,毕竟如今身子沉,她也再好面子也不会拿肚子里面的孩子开玩笑的。
一段短短的路,两人活活走了快半个时辰。
终于快走出来时,魏三娘松了口气,方向要甩掉那只大掌。突然,听见远处发来一阵怪叫,吓的她一缩。还未察觉呢,便被一只宽厚的胳膊拢在胸前。
李泾之皱眉,看着远方,发现是个衣衫褴褛的婆子。后面还有几个孩子拿着石头在追,她一面跑一面叫:“别打了,别打了。” 待跑到他跟前的时候,孩子们也知道村子里面来了贵客,连忙解释:“里正早就将她们一家撵出庄子了,并且下令再也不许回来。可这婆子太气人,总是偷偷的跑回来,还在地里偷东西吃。里正气急了
,说庄子上只要瞧见她便打,一直打出去为止。”
那婆子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