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子滔看着屋里只是简单装修的一切,先走到了简易衣柜前,用手指触碰了下那套格格不入的西服。
他起了个过去的话头,试探着讲高考,试探着说了句:“为了买这两套房子,钱赚的很艰难。”
这话,可以往父母身上安,也可以往自己身上安。
六子一听,他那三瓶就倒的酒量立刻起了作用,又是凌晨,这个很容易让人陷进感叹的时分。
他絮絮叨叨的,开始讲大头贴机,开始讲又要忙高考又要弄数据库,一直讲到高考当天,他们仨穿的是染了紫色的耐克裤衩,紫腚答题全对。
这中间,任子滔总是会适时的提两句,剩下的不用多问,六子就都能说了。
甚至告诉他:“唉,你和刘澈啊,我怀疑上周刘澈来找我吃饭喝酒,也是因为男男,听他喝多说了几嘴,再多打听,他就只会揪着我问,为什么不是他住在江男家旁边?你不过是站个地形便利,占个认识的早。”
就在这时,任子滔也终于翻到了自己的日记本,翻到了那丢失九个月记忆的时光。
日记,爱记这个东西,不止是江男的习惯。
可以说,这是八零初期人的习惯,因为在这个时间段,没有空间微博什么都没有,连照片都是要冲洗出来放在影集里,而不是分享上传。
六子睡了。
只简单洗漱一下的任子滔,换上了深色圆领毛衣,浅灰休闲长裤。
他将一杯白开水房子桌边,一手按开了台灯,一手拿着日记本,在破晓前翻开了第一页。
第一页就是:
江男说,她最喜欢的故事,是哆啦a梦陪了大雄8o年,大雄临死前,对哆啦a梦说:“我走之后,你就回到属于你的地方吧”,哆啦a梦同意了,大雄死后,哆啦a梦用时光机回到了8o年前,对小时候的大雄说:“大雄你好,我叫哆啦a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