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卿听着她的话浑身都开始颤抖。
她林素莎是什么人,那是黑暗帝国诡刺里出类拔萃的诡秘之花!
是出手见血,让整个澳洲都闻风丧胆的顶尖杀手!
她竟然会啰里啰嗦地跟自己说这么多儿女情长的话。
竟然会亲口说出害怕这两个字。
害怕到不惜寻求自我了断!
因为什么,还不是因为他简卿这个王八蛋啊!
他简卿这辈子过得真******窝囊,到底都干了些什么!
“林素莎,你有勇气回来找我,你还有什么害怕的!我告诉你,你不能死,我还没来得及跟你说我爱你,你不能给我死!你听到没有!”
林素莎闻言,明媚的眸底倏地闪过一丝释然,唇边滑落的血丝染朵朵妖冶,在这硝烟弥漫的山谷里绽放出一朵凄美的罂粟花。
她微微开合嘴唇,声音已是极为虚弱,“没关系,我已经听到了...下辈子再好好跟我说一遍...我...等...你...”
手臂的力气抽离,从男人肩头垂落下来,带着男人身的温度,坠落进土壤之。
“林素莎!”简卿双目猩红着,看着女人再无反应的面容,声嘶力竭到肝肠寸断。
身后,直升机解除了战斗,缓缓停在硝烟之。
景墨灏从直升机走下来,迈着焦灼的草皮,行至简卿身边,将手掌轻搭在他的肩头,轻叹一声,“她执意如此,我已经尽力了。”
简卿身子僵硬如一尊雕塑,视线扫过女人轻闭的眸子。
平日里她总是张牙舞爪,满身尖刺,而现在,她却安宁的不像样子。
完全不是她林素莎应该有的样子。
林素莎,你到底是魔鬼的天使还是天使的魔鬼,我现在真的看不透你了。
但这一刻,我却清楚了自己的心。
我爱你敢爱敢恨的火热,爱你风风火火的干脆,爱你一次次容忍我的冷漠将你伤害的遍体鳞伤。
其实你还是不够了解我,你眼的我总是尖酸刻薄,却不知道我在什么时候已经决定向你迈出重要的一步。
我早已在我们之间的关系选择了行走,不是因为yù_wàng,也并非诱惑,仅仅因为我是听到了自己内心的声音。
想当初被你死缠烂打地追着不放,不管我躲到哪里都能被你纠缠到天昏地暗,现在回想起来,竟然是我此生柔软时光里最美的挥霍。
才知道当初能够抱紧你的我国王富有,那种快乐是如此奢侈。
从什么时候开始,你对我的爱失去了光泽,无论我们面对面,还是背对背,反复折磨,却只剩痛苦。
直到这一刻真真切切地失去你,我才发现自己街边的乞丐还要落魄。
林素莎,你说你负责杀戮,我负责救助,之前我不认可,但现在我同意你的说法。
你选择杀死自己,那我拼尽全力带你起死回生。
我简卿这辈子没做别的,只有这一身医术。
如果连我都救不了你,你不活,我跟你死,你不醒,我守你一辈子。
简卿指尖掐住林素莎的衣角,已经扣进肉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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