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点看书>仙侠修真>流云剑>0011、杀手碰到土匪

熊储很生气。

一方面生自己的气,赶路的时候注意力不集中,脑袋里面总在想七想八,结果敌人出现在身前都没发现。

另一方面生土匪的气,把银两和宝剑都留下了,结果只能换来一具全尸。

好像有一个二选一的机会,其实啥都没有,因为结果都是一样的。既劫财又杀人,这样的人连土匪都算不上。简直张狂的没边了,岂有此理。

当杀手遇到土匪,想不生气都不行。

虽然大家都靠着杀人吃饭,但是杀手的江湖地位更高。因为他们独来独往,能够杀尽所有目标。

江湖地位,和你杀掉的武林高手多少成正比。杀手当然杀得更多,所以地位自然就高得多。

现在竟然有一群土匪公然打劫一个杀手,所以熊储真的很生气,差点儿就不能自制。

但是他刚刚艰苦磨练一年,涵养功夫有所长进,最后还是控制住了。

熊储没有动。仿佛一尊雕塑,站在那里一动不动。不仅身体没动,嘴巴也没动,自始至终也没有说半个字。

熊储杀过一百多人。有坐着的,有站着的,有走着的,有睡着的,但是从来没有杀过骑在马背上的人。

对于自己没有经历过的事情,熊储一般都不敢轻易决定应该如何处理,所以他决定暂时不动。

身体没动,嘴巴也没动,但不代表熊储真的什么都没动。

因为他的大脑正在动,而且动得非常快,比平时练习刺剑的速度快一万倍。

对面一共二十五匹快马,也就有二十五个人。其中二十四匹快马都是本地马,身高不过四尺,长度不到五尺。

但是领头的这匹烟云罩,很明显不是本地马,而且气势很足,分明就是传说中的塞外宝马。

这匹马身高超过五尺,身长超过六尺,是不是汗血宝马,是不是能够日行千夜走八百,熊储不知道。

但是他知道一点,这匹马必定速度奇快,而且力量很大,冲击力必定很强。

熊储没有马,连驴都没有。但是他经常走很远的路,比如说现在就要走出去几百里去杀人,所以很想有一匹属于自己的马。

其他的二十四匹马他都没看上,就看见了领头的这一匹烟云罩。

因为从他第一眼看见这匹马,就已经发现这匹马和自己真的太有缘分了,都接近心有灵犀了,所以熊储认为这匹马应该是自己的,而不是一个土匪坐在上面趾高气扬。

就这半个呼吸的时间,熊储不可能想很多事情,所以只做了一个决定。

干掉烟云罩背上的土匪,然后把自己的马牵回来。不对,这是两件事情。

欲除首恶,先剪羽翼。这个道理熊储很懂。

所以,要干掉烟云罩背上的土匪,首先就要干掉后面的二十四个家伙,这就变成了三件事。

心里做了一个决定,结果出来了三件事情,熊储感到很麻烦,也很棘手。因为感到很棘手,所以熊储才暂时没动。

熊储没动,不等于土匪也没动。

既然选择当土匪,那就说明耐性不好,十有七八脾气也不好。

按照一般常理,一个孤身远行的客商遇到一大群土匪,应该吓得屁滚尿流,然后趴在地上磕头求饶,而且眼泪鼻涕一大把才对。

可是今天情况很特殊,至少领头的这个土匪觉得很特殊。他怀疑眼前的这个人已经吓傻了,彻底变成了呆子,所以才不能动。

究竟怎么回事,这需要检查一下,所以土匪动了。

领头的这个土匪,不知道是艺高人胆大,还是自大成痴,反正他直接催马上前,手中的长枪一抬,就直奔熊储的胸口扎来。

这个领头的土匪,熊储从一开始就觉得他有趣。

当一个男人,尤其是一个杀手,发现另外一个男人很有趣的时候,那就只有两个结果。

一个结果就是砍掉对方的脑袋,然后转身就走。所谓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不外如是。

另外一个结果就是两个人一起走,然后找个路边小酒馆喝得酩町大醉,然后各奔东西。

能够指点自己,让自己获得更大的进步,这是千载难逢的机会,当然要珍惜。

但是你有事没事对我指指点点,而且是当面指指点点,这就不能忍受。

只要是年轻人,最不喜欢别人在自己面前高高在上,指手画脚。

熊储虽然是杀手,但也是年轻人,有着年轻人的傲骨和脾气。

现在,这个领头的土匪不仅高高在上,而且策马冲过来对自己动刀动枪,这就是藐视自己的存在。

熊储突然觉得这个家伙并不是一般的有趣,而是非常有趣,有趣极了。

作为杀手来说,对于一个非常有趣的男人,就不能不有所表示,所以在这一瞬间,熊储也动了。

身如幻影,剑如闪电。

熊储没有回避对方的长枪,而是直接奔着对方的枪尖过去了。

当然,熊储不会用自己的胸膛去迎接枪尖。

就在敌人的枪尖撞上自己胸口的万分之一个刹那,熊储把身体诡异的一侧一扭,已经顺着枪杆滑到了马匹身后。

后面二十四匹马背上的土匪,仿佛觉得一切都不真实。因为熊储还是最开始的那个模样,站在路中间一动不动,连姿势都没有变过。

烟云罩还在继续向前奔跑,但是马背上已经掉下一个人来,而且正在地上打滚,还大声嚎叫,声音非常凄惨。

后面的二十四个土匪这才发现,掉下马背的大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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