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欢家的遮光窗帘效果非常好,当清晨的太阳已经光芒万丈的时候,董乔的卧室里仍然是漆黑一片,只是董乔第一天住进来,可能还不太清楚这一点,所以躺在床上的她头上还戴着一个大大眼罩,睡得正香甜。
不过很快,一通敲门声将她从睡梦中逐渐惊醒过来。
迷迷糊糊之间,董乔有气无力地喊了声“什么事”,门外则是传来沈欢的声音。
“起床干活了!”
听到这个在她家中绝对不可能听到的声音,董乔这才终于完全清醒过来,反应过来她现在并不是在自己家中,而是住在了沈欢这里。
几点了?
董乔拉起眼罩,将手腕抬到面前一看,见到表盘上显示的时间是六点五十,忍不住心生悲哀。
太苦了,七点都没到,地主老财就过来喊长工干活了,真是堪比旧时代,她这过得是什么日子呀。
“知道了!马上就出来!”
董乔隔门悲愤地喊了一声,外面的沈欢这才停下他的动静,却是又特别提醒了一声“不要换女仆装了,等会儿我们直接先去跑步,所以你穿件适合运动的出来吧”。
董乔还以为沈欢是喊她起来准备早饭的呢,没想到却是喊她跑步去的,有气无力地又再应了一声“知道了”,外面的沈欢这才终于彻底没有了动静。
待到外面没声音了,董乔这才慢慢坐起身来,在床上发了一会儿呆,醒了一下神后,她才下床先去拉开了窗帘,被外面灿烂的阳光一照之后,仿佛连睡意都消散了大半。之后又去洗漱一番,简单地化了个妆,照着沈欢的嘱咐,换了一套适合夏季跑步的衣裤,这才终于出门,而走到客厅里的时候,发现沈欢已经坐在那里等着她了。
这也是沈欢第一次看到她穿成这样的运动风,头发还特意扎了马尾,显得干净利落,很专业的样子,让他眼前一亮。
英姿飒爽,有一种邪魅的帅气,这是董乔打扮成这样、再加上她自身的气质给他的直观感受。
有那种倾向的小女生估计对于她此刻这样的造型是不大抵挡得住的,再加上自己曾经好几次见到过她尝试撩妹的行迹,估计她除了李尚颐之外,还是有过一些别的女人的。
“其实我想说,以后这种活动,你自己去就行了,没必要叫上我,”
董乔虽然打扮成了这样,做好了出发的准备,却觉得还是有些东西要讲清楚的,“我一般都是晚跑。”
沈欢说道:“那你昨晚怎么没去跑?”
董乔道:“那不是跟你在这边谈事情,耽搁了么?而且我这几天是你家的女佣,想做什么,也不是我想做就能去做的。”
沈欢点头,深感欣慰:“你能谨记这一点,我很是欣慰。不过这两天的晨跑是少不了的,这也是你的工作之一。身为一位合格的女仆,你必须拥有强健的体魄,才能应付得了每日的工作,而适当的晨跑,对于身体素质的提升是有帮助的,并且能够活化沉睡了一晚的肌体,让你接下来以更好的状态应对一天的工作……”
董乔翻了个白眼,作势欲走,“行了行了,我们还是去跑步吧。”
……
就像沈欢当初对宋一承诺的那样,应天越秀城的居住环境确实很好,慢跑不需要出小区,里面直接就有现成的慢跑步道,两人慢跑的路上,也遇到了好几位正在晨跑的同好。而且应天越秀城的居住环境之好,还体现在居民素养上。
路上遇到的这几位晨跑同好,以及路过遇到的几位早起的居民,明显都认出了沈欢来,却没有像很多普通民众那样直接尖叫、上来截停正在慢跑的他要签名合照什么的。他们多半是第一眼有些惊讶,似乎是没有想到沈欢也住在这个小区,随后就以笑容和点头应对,说上一声“早上好”,再遇到热情一点的,也同样在慢跑的,则是会保持步调跟着跑上一小段,寒暄两句“你也住在这里呀?”之类的,简单两句后,往往就会刻意地或放快脚步、或放慢脚步,给这两位留出私人空间来,不再纠缠。
不过这并不代表着这些人就一点都不八卦了,实际上沈欢从他们很多人的脸上都看出了非常明显的八卦来。
这些人认出他,再看到在他旁边一起跑步的董乔的时候,脸上的表情都很值得琢磨,不过也就仅此而已了,倒是没有人直接就问出来这是不是他女朋友——或许他们也不需要沈欢的答案,在他们心里已经认定了某个答案。
“还要不要再跑一会儿?”
两人大概跑了有二十多分钟之后,沈欢边跑边问身边的董乔。
董乔跑到现在还是游刃有余的样子,一看就知道平常经常有锻炼了,这点沈欢并没有觉得意外。
一个能够用身体制住他的女人,显然不会是一个娇滴滴的弱女子,董乔要是跑这么会儿就气喘吁吁,那才会令他惊讶呢。
“从这边跑回去就结束吧。”
董乔这样说道,有些不想跑了。
她倒不是身体受不了了,这样出一身汗的感觉她也挺享受的,但那要是她一个人的情况下。
现在沈欢就在她旁边,她心中多少有些顾虑,担心自己要是弄得太尽兴了,一身臭汗,怕是有损自己在沈欢心目中的形象,那就不美了。
沈欢点点头,“好。”
说着,两人就继续向前跑去,谁都不说话了,两人之间一时安静,沈欢心思却是流转不停。
他很享受今天早上的这种氛围和感觉: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