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一章 看不清的幸福
唐安这辈子最讨厌的两个字就是危险。
为了不让自己陷入危险,唐安在程府蛰伏多日,却始终不见黑衣人,不知道那妖女是不是把这事儿给忘了。
难得休息几天,唐安却一刻不得清闲:绞尽脑汁替柳倾歌思索对阵苏媚儿的良方,还要兼顾云顶购物中心开业装修事宜,哪有当时跟胖子喝酒吃肉逍遥快活?
又躲了几日,黑衣人依然音信全无。
唐安自知不可能躲一辈子不出门,双绝较艺迫在眉睫,商场项目推进迅速,这些都是他的提议,不可能一甩袖子不管不问。一咬牙,终是决定出门一趟。
临行前,这厮换下了一身鲜艳的褐色程服,穿上了自认为能将大姑娘小媳妇迷得死去活来的一身白色长褂。怕让黑衣人认出来,还问来福要来了一个过年时候用的娃娃面具戴在脸上。
就算这样,唐安还是觉得不够安全,拉着王大仙坚决要走后门,探出头去左看右看,确保安全后才像做贼一样偷偷跑了出去。
王大仙阅人无数,自问见过许多怕死的人,却从未见过像唐安这般活得如此小心翼翼的,忍不住问道:“你为什么这么怕死?”
唐安没好气地回了一句,顿时让王大仙奉为经典,对“视死如归”四个字嗤之以鼻。
“你不怕死你去死啊。”
走在大街上,对于王大仙为什么会在妙歌楼说书,唐安没有多问。飞天门是大唐最为神秘的机构,里面的每个人都有秘密,王大仙身为副门主更是不必多说。
不过想想也是,若是没有人隐身市井,那飞天门的消息又是从何而来呢?
这样身份显赫的人都自甘屈尊降贵做那低贱之事,京城这潭水可真够深。
二人各怀心事,没过多久便来到了飞雪悦兰阁。
此时已是中午时分,大厅里已是坐满了人。
能够来凤之岚开的别馆,本身就是一种身份的象征,哪怕只是吃上一个馒头,说出去也是足以自豪地事情。
熟悉唐安的人都知道,这货肯定不是来吃馒头的,而是来吃豆腐的。
正在照顾宾客的董晓彦见捧着娃娃头的唐安进屋,顿时面露喜色道:“唐公子,你可算来了,凤大家就一直念道你呢。”
“小弟弟也对姐姐想念的紧呢。”唐安笑道。他自然之道凤之岚并非想念自己,而是想念能够战胜苏媚儿的主意。
董晓彦有些疑惑地看了看他身边衣着破烂的王大仙一眼,想不明白唐安怎么还会带这么个人来。但身为执事,却对任何人都不敢存有不敬之心,道:“二位快快随我来吧。”
王大仙笑道:“在下不过是个不入流的市井说书先生而已,今趟沾了唐公子的光,却不敢奢求,能一品飞雪悦兰阁的‘碧水清流’足矣。”
董晓彦疑惑的看了看唐安,见他点了点头,道:“如此,待会儿晓彦便给先生安排雅座。”
将王大仙引入房间,董晓彦这才带着唐安上了三楼。
凤之岚没有出去迎客,而是站在柳倾歌背后,拿着一把木梳轻轻梳理雪白的三千烦恼丝。
看着铜镜中映出的那张年轻娇美的容颜,凤之岚轻叹一声。
“娘,你有心事么?”
一声叹息包含的意思很多,特别是苏媚儿登门之后,凤之岚的叹息仿佛越来越多。声声叹息不是为了自己,而是替柳倾歌的未来感到担忧。
担忧不是因为害怕,是对唐安的不确定。
当日他表现的信心十足,仿佛柳倾歌借苏媚儿之势踏上神坛已是板上钉钉的事,然而自此之后却再也未曾露面,仿佛人间蒸发了一样。
一天可以等,两天可以等,等得望眼欲穿,直至那双绝较艺之期越来越近,才让凤之岚彻底失望。
他怎么能这么做?他凭什么这么做?一个小书童而已,堂堂“有凤来仪”凤之岚对他青睐有加,“歌舞双绝”倾歌更是视他如知己,他不临感涕零也就罢了,反而像是凭空消失了一样。
所谓的“女朋友”,所谓的“姐姐”,原来竟是这般不堪,成了他戏耍的对象。
凤之岚越想越恼,忍不住“哼”了一声,道:“倾歌,关于斗舞之事我们自己出主意,莫要再等他了!”
柳倾歌一身樱红长裙,不施粉黛,雪白的长发随意松散,但那倾城之姿仍如三月的阳光一般让人感觉到温暖。
她自然知道凤之岚嘴中的“他”是谁。柔柔一笑,道:“娘,唐安一定是有很重要的事情要做,咱们等一等又何妨?”
“重要的事?”凤之岚不屑道,“他能有什么重要的事?眼下还有什么事会比那苏媚儿的挑战更为重要!我的傻女儿,这可是关系到你一辈子的大事,时间如此紧迫,他却再也不见人影,你还要替他说好话么?”
柳倾歌想到那一幅坏坏的笑脸,想到他鼓励和安慰自己时的真诚,坚定地点点头,道:“我相信他。”
凤之岚轻轻摇头,不知道唐安给自己这个傻女儿灌了什么mí_hún汤,让她这般死心塌地。
“倾歌,你…该不会是喜欢上他了吧?”
柳倾歌心里一惊,脸上飞起两朵红云,嗔道:“娘…你说什么呢!女儿哪有…”
嘴上虽然否认,可是柳倾歌心中却涌起了一个问号:为什么我想到他,心里会是甜甜的?喜欢一个人,是一种什么感觉呢?
看到女儿这番模样,身为过来人的凤之岚哪里不知道自己女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