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点看书>恐怖悬疑>长歌当笑>第一章 第十一节 王子与贫儿

落秋在心中有些好奇,乔治戈登有没有把那个队长的“快逃”转达给这两个士兵呢?但他并没有把这个问题和少女说,陈雪晴因为读书的缘故,待会儿就要下线了,因此她拉着落秋在林间找到一个自动移动的点后,和他约定第二天在尼尔兰城中心的广场相见后就离开了。

月色,如莲花开落在薄雾中

从最初认识陈雪晴之后,落秋就对这个女生产生了一种青春期对异性天生的好感。林落秋的学生生涯,并没有得到过女孩子的垂青,当然这不是因为他很糟糕,而是因为他在一个集体中,看起来是那么普通。他没有显赫的家室,母亲林晴很早就去世了,死于一种叫做红斑狼疮(e)的病,这是一种免疫系统丧失的病,得病之后身上发起红斑,。在林落秋的记忆中母亲还在的时候,经常和父亲吵架,两个人的生活非常不和谐,父亲是一个有家暴行为的人,而且出手很重,吵起架来把母亲打的浑身青一片紫一片。

林落秋的左肩有一个肿包,就是在小时候父母在家中打架,被打落的开水瓶砸到,滚烫的开水在肩上留下的。那时候的林落秋还太小,孩童稚嫩的肌肤忍受着炙热的烧伤,只能用嘴巴艰难的说出“烫”这一个词。而争吵中的两人根本无暇顾及他的伤痛,等一切风平浪静发现的时候,已经留下了一个严重的皮肤烧伤,成为了永远的印记。

母亲是怀着痛苦和悔恨离开的,这个理念在林落秋的心中深深扎根。倘若正在阅读这段文字的你也有过类似的家庭经历,那么你就一定会明白这样的告别,对一个童年时期的孩子,是怎样的打击。林落秋对父亲,又恨又怕,因为他出生极狠,稍有不对就会把他拿来一顿胖揍,嘴里还总是念念有词“小废物、小废物”。落秋的性格因此有些胆小,而且因为自卑又有点孤僻,他在学校里看到别人的父母和自己的儿女在一起的时候,是那么的开心,他甚至会感到不解,为什么能够相处的这么自然,同时又有些羡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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