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倒是不算长,只是这产业布局又该是怎个布法,所费又当几何?”
一听弘晴这般说法,老爷子的兴致当真就大起了,不过么,却并未多加置评,而是详细地追问起了个中之细节。
“好叫皇玛法得知,此事须得分四步走,其一,便是将现有之纺织作
坊加以整合,依托海外贸易,做大做强,其中又涉及到桑蚕之养殖规划,若诸事顺利,则不单可为工部获得创收,又能为百姓造福;其二,工部研发之新式炼钢法已渐趋成熟,是到了该推而广之之时,若能合理兴建钢厂,则不单可为我工部各项工程之用,又可惠之于民;其三,我工部制造库经多年积累,已有多项发明可供推广,每项之盈利都不在孙儿当年所捣鼓出的香皂之下,若以之招商,我工部以技术入股,每年之分红断不在千万两之下;其四,将现有之制造库所属之研究室扩展为研究院,着重培养研究人才,加强研发,当可有源源不断之发明涌现,若能以专利法管理之,则我工部何愁无资财可用哉。”
弘晴早在数年前便已构思好了全国产业布局的策略,只是事情太过重大,一直找不到好的切入时机,故此并不曾公开过,当然了,私底下的准备工作却已是进行了多年,而今,既已得便,自是乐得趁势将此构思细细地道将出来。
“专利法?此又是何物事?尔且细细说与朕知。”
弘晴说得如此详尽,老爷子自是听出了些味道,不过么,却还是没就此下个定论,而是沉吟了片刻之后,再次发问道。
“回皇玛法的话,所谓的专利法即无论技术革新还是发明,都受国家律法之保护,由发明人提出申请,由朝廷指定之机构验核,
给予一定时期内的全权保护,发明人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对制造、使用、销售享有专有权,其他人必须经过专利权人同意才能为上述行为,否则即为侵权,专利期限届满后,专利权即行消灭,任何人皆可无偿地使用该项发明或设计。如此一来,当可促进技术革新与发明之涌现,国富民强当非难事也。”
专利法一事,弘晴早就想提出了,没旁的,有了这么个法律的存在,经济产业的兴旺发展就有了保证,随之而来的技术革新浪潮便足以将大清这辆已显得老旧的马车推上快车道,大清也就真正有了跟西方列强较量的坚实基础,难得老爷子对此感兴趣,弘晴又怎会错过这等进言的大好机会。
“嗯,此间所议诸般事宜,尔且写个详细之章程来,朕须得好生琢磨一二,今日且就议到此处好了,尔等皆道乏罢。”
老爷子虽也算是精明过人之辈,可毕竟限于见识,一时半会还真不敢断言弘晴所言诸事的好与坏,心中虽是意动,但却并未给出个明确的意见,加之也不想再看到一众儿子们闹家务闹个没完,这便顺势结束了今儿个的议事。“皇阿玛(皇玛法)圣明,儿臣(孙儿)等告退。”随着老爷子的逐客令这么一下,一众人等虽都意犹未尽,却也无人敢在此时再胡乱啰唣的,也就只能是齐齐行了个大礼,各自退出了养心殿,一场激烈
的大争也就算是暂告了个段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