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点看书>都市现代>蛊祸>第114章 做梦

孙晴好那天和宋峥清聊完秦少延,就觉得再看会议的新闻就一点都不带感了,好像是被人提前剧透了的电视剧就再也没兴趣看下去了。

她评价新闻:“虚伪,无聊,粉饰太平,没意思!”

宋峥清忍俊不禁:“走吧,今天天气不错,我们出去散散步。”

孙晴好也闷坏了,能出去当然再好不过,她很愉快地答应了:“去哪儿?”

“杏花村。”

今天的阳光真的非常灿烂,天气已经暖和起来,走在阳光下感觉舒服极了,还有微风徐徐吹来。

杏花村看起来比之前荒芜萧索了很多,曾经在这里迎接的旗袍美人们都不见了,遥想当初,她们摇曳而来,多么活色生香,如今呢?

真是寥落了。

推开朱红色的大门,里面却是姹紫嫣红,芳菲满庭,宋峥清就拉着她的手穿梭在园中的小径里:“有没有想要改一改的地方,或者是想种些什么,给你再挖个池塘好吗?”

孙晴好虽然之前来过杏花村,但那都是去度假村玩儿的心态,再漂亮看两眼也就罢了,直到今天之前,她都没有对这个院子有特别的感情。

但是现在,她好像有点感觉了:“我想怎么样就怎么样吗?”

“当然。”宋峥清温柔地凝视着她,“全凭你的心意。”

孙晴好想了想,却先问了别的事情:“薛如湄呢?”

“在休养。”宋峥清说得很委婉,所谓休养就是软禁,疗养院里有的是这样的地方,不过设备一流,住得比普通人的家还好不少,每天可以散步晒太阳,看书学习,除了没有自由,其他是不缺的,当然也不会有什么劳改,“等她养好了,送她出国读书。”

这就是宋峥清温柔的地方了,薛如湄早就没有亲人了,而且因为很早就接手了杏花村,没能读完大学,她其实喜欢大提琴,一直想去维也纳。

宋峥清愿意送她出国读书,再过几年回来,谁还记得这些陈年旧事呢。

“你总是这样,得饶人处且饶人,”孙晴好不禁笑起来,“我以前总觉得这样太不痛快了,但是现在觉得这样才很好,赶尽杀绝实在不够有胸怀。”

宋峥清也许是看得最清楚的那一个,还记得一年前的孙晴好,好像为了避免别人看出自己的软弱和没有底气,再努力克制自己都难免带着尖锐,她有时无法控制自己的语言和行为,可本质上又不是这样一个具有攻击性的人,所以做完就会后悔。

少年时曾经家里遭遇这样的变故,又饱受欺负,实在怪不得她。

现在就慢慢好起来了,知道有人保护她,知道有人给她撑腰,知道自己不必再故作坚强,她终于放下心结,重新变得豁达明朗。

真好。他看见孙晴好从枝头拉下一支桃花来,人面桃花相映红,实在是良辰美景,她问:“这花开得真好,我可以折一支吗?”

“这是你的花,只要你喜欢。”

孙晴好就攀折了一枝下来,还有点不大好意思:“小时候的毛病现在还没好,它长得好好的就是手痒。”

她有点惭愧,觉得自己实在不是一个合格的爱花人。

宋峥清却笑:“你喜欢,那就足够了,我如果种花,也不过想博你一笑而已,你笑了,那就什么都值得了。”

孙晴好被他说得欢喜又难为情,抱着他的胳膊撒了会儿娇,岔开话题:“杏花村原来是什么地方呢,我看这里好多树都有点年头了,移植过来的吗?”

“不是,早年……这里是王府的后花园。”

怪不得那么漂亮,孙晴好和宋峥清走了一遍,她犯了难:“我觉得都挺好的……”

要她改吧,她怕改坏了,也不知道怎么改才好。不过没关系,宋先生是能人啊!所以她说:“你改。”

“好。”

这里毕竟曾经是会所,有些格局不再妥当,整改是必须的,要怎么样保留杏花村原汁原味的份上更加出彩,那肯定是有难度的。

但是有宋峥清在,她完全不担心,她可以随便提要求:“想要个秋千。”

“好。”

“池塘……嗯,有一个了,就不要了吧。”

“好。”

“杏花好喜欢,但再种点玫瑰好不好,”她还和他形容,“小王子的玫瑰。”

“好。”

孙晴好想想,好像没有补充了,她心满意足趴在他的肩膀上:“走累了。”她穿高跟鞋的时候不多,通常都是布鞋,绸缎面的布鞋绣着花鸟虫鱼,又漂亮又舒服,因为秀园里干净,白色素面的鞋走一天都不会脏。

但是这不妨碍她撒娇嘛。

和男朋友不撒娇,犹如锦衣夜行。

宋峥清带她去休息,那个地方她没有去过,视野极好,几乎将整片杏花林尽收眼底,而且古色古香,很有氛围。

也不知道从哪里来的人,有茶有点心有水果,到最后更夸张,居然还有人来弹琴。孙晴好一口茶水差点呛死:“哪来的班底?”

“杏花村原来的人,现在在其他会所工作,请出来也是常事。”

这群女孩子说白了也是卖艺的,如果有谁家里要办类似的活动,会请她们过去当壁花点的弹琴的都有钱拿,还是明码标价,童叟无欺哟。

明白了这点以后孙晴好就很安心地欣赏起来,结果宋峥清突然想明白了,他诧异地笑:“你该不会是以为我金屋藏娇吧?”

孙晴好被看穿了心思,窘迫极了,只能拼命咳嗽几声,结果真的被呛到了,又是好一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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