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点看书>都市现代>无桅的航行>第171章命似“黄连”

自打该死的老贼储远志一声不吭地远走高飞逃之夭夭,撇下的这个红颜薄命的女人——姘头党红就再次遭受了独守空门的孤寡厄运;岁月是把杀猪刀,暑往寒来、春夏秋冬,短短几年就这么不知不觉地熬过去了,昔日风姿绰约的少妇如今已徐娘半老,尽管风韵犹存,但毕竟芳华不再,这个命运多舛的苦命女人,除了孑然一身在漫漫长夜伴随无尽的孤独以泪洗面聊以度日外,更多的是对储远志蓦然归来的期盼,哪怕望眼欲穿,这种企望会随着日积月累的沉淀变成一种牵肠挂肚的思念,从某种人性的角度而言,这是一种赖以生存的精神支柱,是一种无形而巨大的灵魂力量,它足以让一个濒临绝境的带着希望支撑到生命的最后一刻。

其实,人的一生和命轻体微的蝼蚁没有什么两样,但凡一息尚存,努力活着就是无二的选择!

说实在话,漂泊四海的贼头储远志对自己的女人还是惺惺相惜的,党红至今念念不忘他的好,自古“寡妇门前是非多”,虽说自己只是一个让人避之不及,唯恐沾染上晦气的寡妇,但是储远志可从没有小觑她,自打二人从结识到同居,储远志几乎把她当作心目中的女神,事无巨细,殷勤备至,从无冒犯和冲撞。

患得患失,庆幸的是,虽说老贼储远志一声不吭地拍屁股走人,让党红始料不及,大跌眼镜;也曾让她耿耿入怀,愤恨不已,可是这个令人踹摸不透的“负心汉”毕竟给她留下了一个“爱情”的结晶,“党巧巧”的出生,是见证他们那段美好亲缘的真实“产物”,亦乃党红余生相依为命,舒缓那一抹寂寥的最佳“良方”,好不夸张地说,“巧巧”就是她的心肝宝贝,是她人生中的全部寄托与希望!……

“党巧巧”一名是党红亲自给取的,一个在世俗人眼目里本就莫须有的被“不干不净”的寡妇,与人私通,突然不明不白生下一个不明不白的“私生子”,甭说是在民风淳朴的大东北,就算是在十里洋场的大上海,无论走到哪里,街头巷尾都免不了被人指指点点地戳脊梁骨,闲言碎语铺天盖地,“砖头瓦屑”专照着面门子狠砸,末了还要被啐几口唾沫星子,大骂:你这个贱人,臭不要脸的东西,辱没了你的先人啊!

但是那时候生米已经煮成熟饭,党红也顾不得那么多了,她豁出去了,与其继续

活在人们风言风语的寡妇世界里,不若冲出束缚,不被冤枉,理直气壮地做一回真实的破坏门风的人们惯性思维里的龌龊的“骚寡妇”;她想通了,她要为自己而活,她不想也不愿意让自己后半生活活“死”在人们的红嘴白牙里……

只是不知何故毕竟储远志并没有没有明媒正娶自己,所以“巧巧”这个“不速之客”的到来,依然没有一个明明白白的名分,这个“黑孩子”只好随母姓。

“巧巧”一名可能有两层含义,一是这妮子是党红巧遇储远志的使然,另一个隐深的意思是意味“悄悄”生下的仓促,单从字音里窥究,“巧巧”与“悄悄”的谐音里面不是覆盖着不为人知的隐情吗?

飞贼储远志壮年得“子”欣喜若狂,他给自己的宝贝女儿取了一个好听的小名叫做“娜娜”,“娜”在他心目中就是“纳”的意思,那是他对生于斯长于斯的故土——“西双版纳”的深深眷念,他对自己幸存的这点血脉视若掌上明珠,他要在女儿的名字里打上傣家人的烙印,他深知这一切恍若一梦,亦若昙花一现,转瞬即逝;自己在沆瀣阴暗的角落里过着不为人知的罪恶营生,在迷惘的人生中,他清楚自己终有一日会落入法网,但是,有时候覆水难收,人在江湖,身不由己,就像一个不经意染上毒瘾的瘾君子一样,明知前面是万劫不复的深渊,也蠢若飞蛾一般自取灭亡而一发不可收拾……

储远志终究亦是一个凡夫俗子,对家的渴望发自人的本能,对异性热切的yù_wàng也是情有可原的,他十分珍惜自己难得“组建”的这个“特别”的家庭,在那些愉快相处的日子里,他无时无刻不在努力地使党红母女俩尽情享受物质上给她们带来的“奢靡”,他要让自己的女人孩子和哪些贵族社会里“大人物”们的妻子儿女一样拥有世界上最好的生活品质,尽管他知道这种生活维系的时光是短暂的,但是这丝毫不会动摇和影响他极力铺张这一切的信心和热情——每逢党红的生日,他都要为她送上一份价值不菲的珠宝首饰,而且每次都变着花样,他曾经送给党红一件纯手工制作的貂皮大衣,这是他冒着生命危险从一个声名显赫的贪官污吏家里窃取的,为了博得自己女人的欢心,老贼储远志可谓是煞费苦心,甚至不惜以命相搏,那一次他形迹败露,被对方发现,他硬是老虎嘴里夺碎骨,在子弹里躲过一劫,险些命丧黄泉。

“红!你生日时我一定会给你买一件哈城最名贵最上好的貂皮大衣,俺要把你打扮得跟女皇一样呢!呵呵!……”而这一切仅仅仅只是为了兑现枕边对党红近似一句玩笑的承诺而已。

至今党红都不曾明白,自己身边这个“放高利贷”的“吴老板”其实就是一个惯盗,一个逃犯,那些无偿奉上的奇珍异宝的奢侈品,其实也和他的身份一样是来路不明“不干不净”的……

自从上次摩租公司财务室被盗案东窗事发,储远志自知已是强弩之末,兔子的尾巴长不了了,他就开始寻思着若何安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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