吻何时结束无人知晓,等她真开眼,“罪魁祸首”早已逃之夭夭,徒留落寞残败之人。
男洗手间柔和光线伴随水滴声流入心间,嘴里它处染来的酒味使她一贯冷静的思想模糊易碎开来。
末了,忍不住笑起来。
和数年前如出一辙的吻,酒气,迷离,灰暗,从没忘却过那夜窗外空中悬挂的皎洁月光还有少年眼底浓郁的阴霾。
那时的阿旭是爱着自己的吧,可能,也许,他有一点点爱过她吧。
莺时在半个小时后才走出去,门外叶冉拿着块超大快的巧克力津津有味地吃着。
“妈,刚才苏叔叔跟我说他有事就先走了,还让我转告你,今夜他很谢谢你。刚才你们在厕所那么久干什么呢?”
冉冉的话让莺时尴尬至极,瞬间就羞红脸,她着实猜不中苏至默的谢意是基于今夜这顿饭还是她顺他之意任其亲吻的善意之举。
“我们出来挺久的,也不知道你夏阿姨怎么样了。”她巧妙地跳过冉冉的盘问,牵起女儿手就往包厢赶去。
谁承想冉冉不死心道:“妈,你别想就这么蒙混过关!说!你跟叔叔在里面做什么了?”
见小家伙义愤填膺样,莺时紧绷的弦忽的松懈下来,就差笑出声。她是谁,怎么能被一个五岁孩童唬住,信口拈来的撒谎。
“唉,本来你妈我处于好心想帮你苏叔叔隐瞒,但竟然自家女儿如此咄咄逼人,不帮也罢,自古孝义两难全。”她故作纠结,“你苏叔叔有隐疾,方才在厕所痛苦的要死,都哭了。”
小家伙被唬得一愣一愣,最后直接懵逼,目瞪口呆转身朝包厢方向走去,一开包厢门眼睛白瞎,要不是后面莺时眼疾手快赶紧捂住女儿双眼退出去,这事宣扬出去可没什么好的。
她好心不忘替好友关上门,怕其他人妨碍。
“天啦,夏阿姨在和女孩子亲亲唉。”几秒后,叶冉惊呼。
莺时很难和个六岁大的孩子解释什么叫做les或是”边缘人士”,索性撒谎:“瞎说,你夏阿姨亲的是实打实的汉子。”
“那人留着长头发。”
“那就是实打实的长发汉子。”
叶冉一记白眼:“妈,你当我瞎啊。”
莺时扶额头:“乖女儿,你今天能不能放过你老妈我。”今天已经够乱了,先是宋知旭的电话,后是苏至默的吻,现在又是多年好友夏纯一的激□□件,似乎所有人都故意跟她作对。
倒也怪莺时自己疏忽,纯一酒一喝多形象就跟平日截然相反,不知是不是寻常禁欲太久憋坏了,撒起酒疯就爱乱跟人接吻,有时情到深处遇上对眼的可就直接上猛料,不分场合地点。大学时没少闹笑话。
早就知晓纯一大忌的她,还敢留好友一人在此与人接触,也是活该,谁能猜到服务员也能有弯的,还明目张胆在工作地盘不,检,点。
“没事,你不告诉我,下次我去问苏叔叔。”
莺时身心疲惫,没空在和女儿纠缠。现在包厢是进不去了,自己又满身污秽不如赶紧会宾馆休息下来。走到前台,礼貌地说:“醉清风买单。”
前台四十多岁的老板娘依旧风韵犹存,曼妙身材被一袭青色旗袍勾勒出轮廓,让人浮想联翩,就连准备结账的莺时也忍不住多看上几眼。打莺时第一次来吃饭,她就在此坐镇。如果记忆不犯错,莺时记得她叫沈薇,守了十多年活寡的女人。自古寡妇门前是非多,更何况长的美艳,清水县就这么大,莺时也曾听说过她不少传闻。
大多是不安寂寞,风,流寡妇的韵事,莺时从来都没信过,了解一人从不需要从他人口中得知,那都是加了佐料的菜,不健康隔夜也就变味。她一直用心去体会识人,对纯一,对欢欢如是,任何人如是。
沈薇眉眼含笑,素容迷人:“好久没有见到你了。”
莺时没想到老板娘认得自己,吃惊片刻后说:“没想到您还记得我。”
“我看起来像四十二岁?”
“不像。”随后又道,“我看你只有二十四。”
莺时对其称呼的转变让沈薇感到满意,“真是孺子可教也,想不记住你都不行。”
“有没有兴趣坐下陪我喝上一杯?我看你朋友和我店女服务还有好一会功夫。”沈薇从柜台下面拿出红酒与酒杯,径直走到靠近窗户的空位坐下,完全忽略莺时来意。
时间已近十一点,店内再无客人,颇显冷清,窗户外一轮明月当空,凉意四起。
她想拒绝,却有些不忍,拉着冉冉走过去也跟着坐下。
沈薇抿了口红酒,说:“一个人带孩子不容易吧?毕竟你还这么年轻。”
莺时心中暗自惊叹,沈薇不愧是老板,料到其阅人无数自有一套识人之法,却不想连她自己孤身带孩子都被看穿,她回答地穆棱两可:“或早或晚都会有的,有孩子和年轻无关,至于容易不容易……还要见仁见智。”
“真会说话……孩子父亲是他吗?”
沈薇身材保持出奇的好,细白皮肤在月光照耀下泛起莹莹白光,让莺时想起母亲高鸿影。叶妈也是个善于保养之人,加上本身面容姣好,肤质细腻,和莺时出去常被人误认为姐妹。
莺时回神,“你说的是谁?”
“你心里不是有了答案吗?”沈薇直勾勾盯着莺时,眉目微吊,魅人,“就以前总是被你拉来的男孩子,剑眉星目,声音很有味道的大高个。”
莺时联想到宋知旭,“不是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