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点看书>玄幻奇幻>霸王之剑>第269章 狂徒

恶魔亲王在大笑不止。巨大的金属牛角盔在震颤,让金属牛角上穿刺着的带血丝骷髅头也跟着摇曳起来。

“哈哈哈哈!马丁,你应该跟我杜特恩马科斯一道,来混沌阵营才对!我能闻到你身上神性的味道啊!破坏!毁灭!欢愉能承载如此多混沌神性的你居然是秩序一方的?不不不!你绝对是搞错了自己的位置!”

马丁歪了歪头,没想到,血神恐恩的恶魔亲王居然是话痨?

“人生的头六十年,我一直以西格玛教义克制自己。其实我只是为了向那些杀了我父母和女人,摧毁我所拥有一切的混沌信徒报复而已。”

“在我老去的前四十年里,憎恨和复仇就是我生存的食粮。我不停杀戮,向混沌报复,即便如此,还是免不了心灵的扭曲。”

“问我为什么?”

“不是因为我不够虔诚,更不是因为我心中的邪恶,我的圣光强度当年绝对是最顶级的。纯粹是因为教义和规则束缚着我,让我无法用憎恶和复仇充实自己,甚至不能不顾一切地杀入混沌之地!”

“我感到了饥饿,我讨厌自己的老迈,我渴望着风驰电掣的杀戮,比起驰骋战马更快、更迅速、不断加速。”

“半吊子的憎恨远不满足,不完整的复仇不够美味。”

“面对应当复仇的对象复仇时,我需要无限制地杀戮。”

“对着应该报复的对象报复时,我希望不限制我的手段”

“终于,我自己发现再也停不下来了。”

“本应被润泽的心灵干涸、开裂,然后开始饥渴。”

“永无止境,永无止境哦!”

这个杜特恩说到这里时,马丁笑了:“所以你干脆投靠了恐恩?”

硕大的牛角盔下,应该是一个狰狞而残忍的笑容吧:“对!当年我苦苦求了二十年都未能消灭的混沌氏族,在我投靠恐恩,成为混沌将军后的第一天就被我一口气全灭了。不论男女老幼,整整三万两千七百三十一人哦!”

伴随杜特恩的话语,他身边一个混沌武士亲卫高高竖起了他的旗帜,那是一面有着一把象鼻斧,斧头锋刃下有着三个头颅的可怕旗帜。

这象征杜特恩灭了三个混沌之民的氏族。

马丁身边,三女同时倒抽一口凉气,这得多暴力多疯狂才能做到。

鬼知道旁边的马丁就撇撇嘴:“切,区区三万人都好意思说出来?”

一个响指,维摩那的后舱开始变形,从打开的空洞里升出一面金光闪闪的战旗金黄色的底色,正中间绣着金闪闪大爷引以为傲的ea乖离剑。而在旗帜下方并列绣着一排头颅:鼠人的、兽人的、斯林格人的、巨魔的、巨人的!

这种用剑锋插着头颅的绣法,只有一个象征意义旗帜的主人曾经把一个该种族的氏族灭族。

巨人、巨魔之类的稀有大型生物,有时候甚至一个就能当一个氏族。而兽人、鼠人的氏族,一个氏族往往都是几万号人。

马丁还不知道自己一发爆炸就灭了一个鼠人氏族,反正系统提示他可以绣上去,他也不介意。

不竖旗还好,一竖起旗帜,简直高下立判。

恶魔亲王自认牛逼,也只不过是在混沌之地窝里横。哪里比得上马丁这样几乎是全混沌种族制霸?

连杜特恩自己都愣住了,旋即他狂笑起来:“哈哈哈哈!你果然是天才!我更觉得你应该来吾主恐恩这边了!”

“让恐恩哪里来滚哪去!我他妈就是看混沌四神不爽!”马丁傲慢狂放,直接开怼,这让周围众人都愣住了。

连当年怼天怼地怼空气,杀谁都是一锤子的人皇西格玛都没有这么大口气。马丁区区一个连半神都不知道是不是的人类公爵,居然胆敢直接蔑视混沌四神之一的恐恩?

“知道我为什么宁死都不会加入混沌阵营吗?”马丁自问自答:“混沌那边的家伙太丑了!明知道自己影响市容,就麻烦你滚去没人看到的角落里去死!别出来碍眼好吗?”

马丁一边说,一边一口气把身边三个妹子全搂住,右爪子更是丧病地伸进去卡尔娜的铠甲缝隙当中,直接捕获女皇峰。

马丁脸上露出坏笑:“而且,混沌里的女人全特么是妖艳的贱货!永远养不出这么标致的女人!”

好强大的理由!

三女的脸红透了,根本不敢抬头见人。

那边的恐恩信徒们更是都张大了嘴巴,他们仿佛听到了这辈子最不可思议的一个反混沌的理由。

但这只是开始。而非结束。

“混沌四神太操蛋了!喜怒哀乐固然可以带来强大的信仰之力。但为了榨取信仰之力把所有生命当成是单纯的消耗品,这种高高在上的做法我不爽。我认为哪怕是奴隶,只要证明了自己的价值,他也有存在的价值。所以,混沌四神把持这个世界也太久了,是时候换个位置坐坐咯。”

每个神灵的教义就是其核心的信仰之力来源。马丁这样子就是不折不扣的渎神。就算杜特恩心在大,也不敢再提让马丁投靠混沌了。

“哈!我以为自己够狂了,没想到秩序阵营也会有你这样的狂徒!那好吧,就让我砍下你的脑袋,献祭你充满恐惧的灵魂给吾主!我想吾主恐恩一定会高兴的!”

恶魔亲王大笑着,然后从他腰后面拿出一个头颅来。

马丁不知道那个头颅的主人是谁,能够戴着王冠的,地位应该不低?

是艾斯塔利尔之王?

马丁猜对了,可惜没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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