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点看书>玄幻奇幻>霸王之剑>第296章 飞马骑士初战

没多久,整个阵地上方都盘旋着新诞生的飞马。

原本已经相当高昂的士气,顿时再拔高一截。士兵们忘情地高举着武器,向那些翱翔于天际的飞马骑士致敬。

有了飞马骑士,面对巨人什么的也不再是单方面挨打了。

或许现在的飞马骑士们还不够熟练,但很快,他们就会成为一支令敌人生畏的强大力量。

莉莉丝笑得合不拢嘴。

她展现神迹,也获得了应有的报酬,她可以明晰感到,自己的信徒多了起来。这可是实打实的信仰之力啊!

马丁对着红骑士深深一礼:“感谢你的大度。你的宽容媲美广阔的天空。”

莉莉丝是自家的专用女神,本来马丁就没打算让她挖红骑士的信徒基本盘,既然红骑士如此大度让出来,马丁这个当男人的,自然要帮忙拍个马屁。

反正拍马屁又不要钱。

“如果秩序信徒都死光了,这世界也就不会有我们这些新神的位置了。巴卡利亚本来就是莉莉丝的,我只不过是一个传承者。”

“嗯,先打完这一仗,如果有机会,你们最好还是划分一下彼此的神职。”马丁如此说着。

毕竟两位女神的教义相当相似,倘若不是一家子的关系,这其实是很忌讳的。

没想到红骑士的大度,超乎所料。

“没事,就算让我只保留骑士类的神职也行。我跟莉莉丝之间没有什么不能分享的。先这样子吧,我渴望着看到你在战场上的出色表现。至于格乌什的化身和神使,就交给我和绿骑士吧。”说完,红骑士一撩她那头亮眼的红发,干净利落,转身就走了。

“呃。”红骑士如此干脆,马丁反而感觉自己好像是个小人,亏欠了她很多。

可惜,马丁无暇理会这个,他不强求每个同盟者都像自家女人一样,让自己顺心顺意,不要捣乱,不要猪队友,已经很谢天谢地了。

这是一个相当原始的时代,前线指挥全靠吼,后方传令靠跑路。

原本马丁还想着有莉莉丝的神术传音,可以让他轻松点,事实证明他想多了。

格乌什有一种特殊的血雾,没有对应的神术,就会所有人被蒙在一片血雾里,听不见,看不着,这就变成典型的乱战。

论个体战力,兽人相当占便宜。

红骑士有一种战意光辉能顶住格乌什的血雾,可惜战场上的传音就没了。

十万人级别的战斗,是相当费时费力的。光是展开阵型就需要将近一小时。

现在是下午一点多了,马丁知道,战斗必须在入夜之前结束,否则进入夜战,人类更亏。

“aaaagh!”兽人和地精的萨满又是那哇啦啦的吼声。

听到这奇葩吼声,一群兽人和地精就像打鸡血一样,贼精神。他们大吼大叫着,将手中的武器互相交击,发出铿锵的碰撞声。

马丁将最为坚实的王国步兵团放在前阵中央,两翼放上新编成的长枪兵,以防对方的狼骑兵和野猪骑兵突袭。

中间阵是失去了战马的步行骑士,带着他们的扈从组成的中间部队。在前阵和中央阵之间,布满了弓箭手。而巴卡利亚的骑兵部队都放在后阵。

虽然阵型比较保守,但考虑到这些是经历过真正大战的士兵,只要不崩溃,或者回去就是传承的火种。

只要老兵不是兵痞,以老带新是练兵的最快方式。

马丁有信心,给他几个月,可以在巴卡利亚拉出一百万大军出来。

既然面临灭族之危,就无所谓穷兵黩武了,能活下来再考虑以后的经济发展什么的。

“呜呜呜——”兽人的号角长鸣。

“咚!咚!咚!”人类的鼓点声响彻天地。

不同种族,不同信仰,不同理念,注定了只能有一个胜利者。

没有豪迈的宣言,没有无谓的口舌之争,兽人几乎是摆好阵势之后,立即发动了进攻。

残暴的兽人,依然狰狞可怖。

这一次,明明遇上的还是同一批敌人。这些曾经是手下败将的人类,不再是看到他们魁梧的身躯和巨大的兵器就瑟瑟发抖,更不会稍作抵抗就向后逃窜,任由他们从后追杀,宰割殆尽。

他们或许会在棒槌的巨力下血肉横飞,同时做工精良,来自南方城邦的长枪也会刺入兽人那绿色的身躯当中。

一个人类惨叫着倒下,马上会有其他人嗷嗷大叫着补上同袍的位置。

人类的战列变得极有韧性。

“冲!让我的骑兵给我冲过去!”一个身形庞大的兽人将军一把揪住了身边传令兵的胸甲。

身高超过三米的他,光是一张丑脸,就有着一个人类洗脸盆大小。梯形的绿色脸蛋,到处坑坑洼洼。他额头小,下巴宽,而且满嘴巴烂牙,光是张嘴的臭味就让传令兵想死。

他身上穿着一件肥大,以大块大块的钢板拼凑起来的战甲,腰间的裆甲貌似是一个干枯的羊头,其实那是恶魔的头颅。

后背一杆靠旗,居然是由双足飞龙的龙爪和一边翅膀做成的。

被自家老大揪着,传令兵也很痛苦,只能憋着气道:“明白了,阿兹汗*屠灭者督军!”

身披重甲的兽人,骑着身形滚圆而庞大的野猪出动了。

如果在以往,巴卡利亚人基本拿这种坦克似的冲击骑兵没办法。

孱弱的弓箭射不穿兽人骑兵的铠甲,用骑兵对冲就是送菜,而长枪队碰上这种怪物骑兵,基本上一个照面就要被撞飞至少四排枪兵。基本上只能靠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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