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点看书>穿越重生>重生之歌神>第779章 秘密尾随
来照明。

她相信杜星河的人品,应该不会偷看她。凭杜星河和她的关系,杜星河根本无需偷看。杜星河要对她感兴趣的话,早就追求她了。何必偷看呢?杜星河绝不是这种猥-琐之流。

而且在这个嗡嗡乱响的时间,也没有其他的幸存者敢进丛林。要看她洗澡,也是一些野兽偷看,那些野兽看到火,更不敢靠近了。

方雅君这便放下心来,借着火光,准备抢着时间速速洗个澡,然后离开丛林。

杜星河给方雅君将火把插好后,便离开了,说去周围转转,让方雅君有事叫他,他不会离开这里太远的。

每天都是这样的节奏。

最初的时候,杜星河一离开,方雅君就会有点害怕,毕竟,在这种地动山摇的环境里,她孤身一人待着,还看不见杜星河的影子,她的心理压力是很大的。更何况这丛林里还出现过野猪和蟒蛇等野兽。

但这几天洗下来,方雅君发觉嗡嗡声一出现,整个丛林都会变得静寂下来,就连蚊子都不敢乱飞了,任何野兽不敢出来,这倒是让她喜欢了这种恐怖的环境。

这天也不例外,杜星河一离开后,方雅君便速速脱掉了自己身上的一条不是很合身但很凉快的碎花蜡染长裙。这条浅色蜡染的花裙是公共分配下来的,她身材算是这些幸存者中最高挑的女人,而这条蜡染的长裙又是最大号的,所以就发给她了。

方雅君虽然身高不矮,但这条蜡染长裙穿在她身上还是显得很拖沓很大,她必须把裙边卷着缝起来穿才不会拖地,也不知道这裙子的原主人是个身高多少的“巨人”。方雅君估测,这衣服若是正常女人穿,那女人的身高应该要高过1米八五,肯定是个超模,才穿的起来这种长裙。

这长裙虽然很大,但布料很软,而且是无袖的设计,白日在酷热的岛上穿,被海风一吹,特别的舒服和凉快。所以白天时,方雅君都不穿自己那身已经洗干净的衬衣和长裤了,那衣服没法在岛上穿,只要一穿,不到半个小时就会被汗浸透,在海岛上,还是穿这种透风的长裙最舒服了。

不过这长裙有个大弊端,那就是太薄了,虽然裙上有蜡染的花图,但在阳光直射的情况下,这长裙还是会变得比较透,能让人看到方雅君裙下妖娆的轮廓。

方雅君也知道这条裙子的这个弊端,所以她白天尽量都在丛林边的阴凉下待着,不让太阳直射她的身体和皮肤,这样一来可以在没有防晒霜的情况下保护好她娇嫩的皮肤,二来就是不会让别人偷窥到她的曼妙身躯。

方雅君所处的这个时代的女性还是非常保守的,属于去海边游泳都习惯穿连体泳衣的时代,她们会觉得被别人看了大腿都很难为情,更不能让别人看到她们的胸部了。

所以方雅君始终戴着她那件经常被汗浸湿的胸衣,除了每天洗澡和睡觉时,偶尔的不戴。其他时候她都会戴,就怕走光,这也算是天后的觉悟了。即使在这样恶劣的环境下。常年在公众面前“演戏”的习惯,仍让她会注意到自己的形象问题。

这晚尾随方雅君和杜星河进来的那两个幸存者。都是几天前被方雅君在阳光下的惊人美貌和曼妙的勾人身段给魅惑了,才跟进来的。他们已经忍不住要在方雅君这个绝世美人身上发泄发泄他们这些日子心中积下的郁苦了。

跟着进来的这两个男幸存者,岁数大的那个叫谭庆。从气质上看,这45岁的大叔,一头的地中海,人挺文质彬彬的,像个领导,挺有派。但实际上。这家伙是个名副其实的衣冠qín_shòu!

在坠机前,这家伙就是个拉皮条的龟公,是香江人,年轻时就跑来福湾混了,曾混过当地的社团,后来手筋被人挑了,人废了,再也不能打打杀杀了,于是就改行当了龟公,专干拉皮条的生意。

平时里。这谭庆打扮的人五人六的,外人都以为他是个正经人呢,但圈子里的人都知道。这厮是个不折不扣的衣冠qín_shòu兼骗子,在做皮条生意的同时,他还专挑富婆下手行骗,特别为圈内人所不齿。

跟着谭庆进丛林的这个满脸痘坑的毛头小子,是谭庆的侄子,叫谭杰,18岁,这小子是个愣头青,两年前还未成年时就被谭庆从香江带到了福湾。走上了不良社团之路。

想在地下做皮条生意,都是要有社团罩着的。谭庆给他侄子谭杰带进福湾的社团界,让谭杰去混社团。就是为了给自己的生意多买份保险,他需要自己的侄子罩着自己。

如今谭杰,在这个低位面世界的福湾社团圈,也算小有名气了,因为无知无畏,敢打敢杀,这小子已经荣升成了一个帮会小头目。这次他跟着谭杰坐飞机飞往广城,是去押几个“新货”回福湾服役。

谭庆之前已经跟谭杰承诺了,说这几个新货都是极品,到时到了广城,他们叔侄俩可以先过几天帝王般的生活让这些小姐伺候。

谭杰是满怀着青春期的冲动和热情跟谭庆上飞机的,没想到,走一半飞机坠毁了,这可真给这对叔侄吓到了。

大难不死,这对人品极为低劣的叔侄,都是想着他们会有后福,但在岛上战战兢兢的等了几天后,完全看不到被救援的希望,这让对叔侄失去了等待的耐心。

既然走出去的可能性很小,那他们不如在这岛上潇潇洒洒的活一世!

由于谭杰身上的戾气很重,言谈举止中,很容易就暴露他是一个小混混的身份,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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