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点看书>都市现代>逆行万年>第三十章 街头喋血

和亲团的队伍以每天二十里的速度缓缓向前,周欢在这只庞大的队伍中只是一个不起眼的人物。

这个倒霉的书呆子之所以能够入团,不过是因为需要一个翰林来充门面,表明南朝很重视此事而已。

梁国上下对于这次和亲并不看好,北魏这些年内乱不断,就连现在的大王赫连勃勃也是五年前杀父上位,谁也不知道哪一天他会掉了脑袋,而送过去和亲的公主下场就不用说了。

三天后,和亲团的队伍来到了滁州,已经是深入北魏的腹地了,队伍在这里驻扎下来,准备休整一番再次前行。

周欢则是在城市里到处闲逛,看着这个世界的风情。

这个世界虽然有洛阳长江建康等名称,但很多地形地貌完全不一样,滁州城里很是繁华,周欢考虑着是不是找机会脱离和亲团,然后找机会前往梁朝。

他对和亲团没有兴趣,到了洛阳之后的明争暗斗更没有想法,他只是这个世界的过客,好好的过上十年才是正确的选择。

“水煮豆腐不错,小姑娘也很漂亮。”

在路边的小店里吃了一份水煮豆腐,周欢准备付钱的时候,摊主微笑着拒绝了周欢的钱物,还多送上了一盘茴香豆。

“我看公子是位读书人,芸儿很喜欢公子为她讲述的故事,这就够了。”

摊主有个很漂亮的小女儿,在店里帮忙,嘴里很甜很懂事,周欢恶趣味发作之下,教了她茴的四种写法——上个世界某个课文让他印象深刻,他居然记住了孔乙己的四种写法。

最终还是留下了钱,周欢继续闲逛,虽然人生地不熟,但比起黑非洲、欧洲那些地方,这些地方还是很平静。

一圈逛完,准备回家,周欢突然看到了几个笑嘻嘻的胡人,正扛着一些财物,用绳子拴着几个哭泣的女子,从他身边而过。

其中就有豆腐店的那个小姑娘。

小姑娘身上还沾着血,整个人被吓得浑浑噩噩,而胡人中的一位正在说着:“那个老狗真是自寻死路,问他要钱给的不利索,还舍不得这个女娃娃,我砍了他十一刀才砍死他,居然还死死地抱着我的腿,看我回去不好好的弄死这个小娘皮……”

长长的吸了一口气,周欢将糖葫芦最后的一颗吃到了嘴里,竹签放到了袖子中,

对着小姑娘微微的一笑,做出了闭上眼睛的手势之后,在和胡人擦肩而过的一瞬间,竹签狠狠的扎在了那名胡人的右眼之上。

下一刻,胡人发出了如同杀猪一样的惨嚎,而周欢顺手抽出他他腰间的弯刀,一道亮银色的光芒闪过,另一名胡人的咽喉处鲜血喷溅。

“走!”

周欢一声怒吼,手中弯刀连抖,挡住了剩下三名胡人的进攻。不得不说这些胡人都是久经沙场的战士,武艺娴熟而且力大劲沉,周欢以一对三有点吃力。

就像是油锅里被泼了一盆水,整个街道上沸腾了起来,各色人等纷纷逃离,就连那几个被抓的女子也是转身就走,唯一例外的是那名小女孩,她突然扑到了一名胡人的腿上,用力的一咬。

那名胡人正准备从侧面给周欢一击,这一下让他不由自主的伸手去抓女孩的头发,下一刻他的动作停了下来,周欢手中的弯刀结束了他的生命。

解决了一名胡人,没有了三角形阵势的相互配合,周欢很容易的解决掉剩下的两名胡人。

“跟我走,不要哭,好不好?”

周欢一把抓住了女孩的胳膊,顺手从路边抓了一件斗篷给她穿上,带着她向豆腐铺子而去。

“你家还有什么亲人吗?”

“我只有我爹爹,就算是去大伯家里,他们也不敢收留我,还会连累他们,叔叔,谢谢你救了我,放下我就行了,城里曾经有义士杀了胡人,然后城门被封被抓了,你现在走还来得及。”

斗篷里,小女孩温热的眼泪一滴滴的落在了周欢的手臂上。

乱世人命不如狗,而在胡人的眼中呢?

周欢在黑非洲见到过大屠杀,在乌克兰遇到过大骚乱,在……按道理他今天遇到这种事情应该冷静,问题是这种事情实在是太扯淡了!

熟悉的口音,汉人的装束,他才在店铺里吃了一顿饭,老实的店主和漂亮的女儿居然下一刻就惨遭横祸,一被杀,一被如同狗一样牵着。

“那么你有什么地方能藏吗?我这里有点银子。”

“谢谢叔叔,我会找地方藏起来的,叔叔不要担心,我……”

女孩已经从懵懂中醒来了,她看着周欢笑颜如花,但她那幼稚的谎言怎么能骗得了周欢?如果这一刻周欢放了她,她唯一的下场就是死。

“我知道你的想法,是不是想要回到店铺中和你父亲一起死吗?或者回去再看一眼就好,是不是?”

周欢握住女孩颤抖的手臂,又看了看城门的方向,叹息了一声,向着豆腐店而去。

店老板的尸体还倒在店里,被砍的血淋淋的他已经没有任何的气息,事情的发生很简单,几个胡人在这里吃饭,吃完不但不给钱还要钱,要了钱看到小女孩漂亮又想抓小女孩走。

胡人是什么德行店老板怎么会不知道?女孩进了军营几天就会死的不成人形。

他绝望的哀求,然后抵抗,然后被杀。

原本平静的女孩这一刻变得如同发狂的小兽一样,哭着想要到父亲的身边,不久前她还是父亲身边的嬉闹女孩,现在已经是孤身一人了。

“我们没有时间耽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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