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点看书>都市现代>官雄>第三十四章 暴风雨之前

安全屋,顾名思义,首先确保的是安全,这里是美国的农业区,到处都是农场,远离人群,你就是天天打野战估计都没有观众。

这是一处小农场,当然所谓的小,是跟美国其他的农场相比,实际上放眼望去,比华夏的公园也小不到哪里去。

面包车开到路口,旁边竖着一块木牌,上写“私人领地,擅自闯入者将承担法律责任。”

在一片犬吠声中,农场的木屋中灯光亮起,农场的主人,一个看起来和当地其他美国农民没什么区别的络腮胡子大叔走了出来,手里拎着一把雷明顿双筒猎枪。

金丝眼镜率先跳下车,冲络腮胡子叫道:“汤姆,是我。”

汤姆事先已经得到了消息,见是自己人来了,便收起猎枪,上前热情和每个人握手,看来他已经很久没和国内来的人面对面交流了。

农场表面看起来和其他农场没有任何差别,不过内部别有洞天,地下室内武器、食物饮水、通讯工具、医疗设备、应有尽有。安全屋四周都设有摄像头,有人靠近立刻就能察觉。

汤姆拿出食物招待大家,李晓宁用安全屋的保密电话向大使馆报告最新情况,两个外勤特工看管着叶知秋。

汇报完之后,李晓宁百无聊赖,打开冰箱门想拿瓶饮料,却看到了冷藏的血浆。

“各种血型都有,这儿还有手术台和无影灯。”汤姆走过来帮李晓宁拿了一罐红牛饮料,很友善的介绍着,并未询问李晓宁的名字,特工不是警察,身份决定他们不会问这些敏感的问题。

“在这儿很久了?”李晓宁友善的搭讪。

“有些年头了。”汤姆含糊回答。

“你的汉语说得很好。”李晓宁想了想又补充了一句,“比我见过的任何美国人的汉语都好。”

汤姆哈哈大笑:“那是因为我本来就是华夏人,哦,我父亲是华夏人,我出生在华夏,长在华夏,后来才来的美国。”

李晓宁恍然大悟,混血儿本来在外形上就更像美国人,派遣混血的特工确实是最好的掩护。

过了一会儿,保密电话响起。汤姆上前接起电话,听了一耳朵,然后递给李晓宁说道:“找你的。”

李晓宁接过电话,那头传来大使冯弘的声音,“晓宁。上头指示,你们原地待命,保护好叶知秋,等待接应人员过去,然后将他押回国内受审。”

“明白。”李晓宁沉着地答应道。这个命令跟他想象中几乎一样,叶知秋的身份太敏感了,肯定是要押回国去审的。在事情真相出来之前,这位叶公子的命也是非常珍贵的,如果出现了什么意外,需要有数不清的后事需要料理。

“注意安全,安全屋可能并不安全。”冯弘说道,“fbi已经介入调查了。”

“会的。”李晓宁面无表情地答应道。这点儿他其实也已经想到了,美国的情报部门毕竟不是吃素的,特别是fbi,在应对美国国内的恐怖活动和间谍行为方面绝对是专家中的专家,只有他们不查的事情,没有他们查不出的事情来。虽然追兵尚未出现,但是并不代表人家查不出你的行踪。事实上,四季酒店内遍布摄像头,fbi可以很轻松地查到他们几个人,进而顺藤摸瓜找到这儿来。

打完电话,李晓宁表情严肃地说道:“同志们,我话不多说,现在我们面临的情况很危险,大家要打起十二分精神来,应对可能发生的一切情况。在后援到达之前,确保目标的安全。”

“明白!”几个人都严肃地点头说道。

金丝眼镜冲汤姆点点头,后者打开嵌在墙壁里的枪柜,里面摆着一排长枪,弹匣,还有手榴弹和防毒面具。

李晓宁拿了一支ar步枪,这是一种可更换枪管的模块化武器。可以满足各种战术需求,作战效能也大大提高。然后捡起两把柯尔特m1911a1插在了腰后。

“你们说,美国人会来么?”一个外勤特工问道。

“不是来不来的问题,而是什么时候来的问题。”金丝眼镜啪的一声给手中的m14安上了弹匣。

“那就让他们有来无回。”另一个外勤特工满不在乎的发出豪言壮语。能够派驻国外的外勤特工都是千挑万选出来的尖子,政治可靠,军事过硬,加上长期以来的爱国主义教育,使他们对美国恨之入骨,鄙视万分。再加上之前在美国的外勤特工遭到了清洗,更让他们对美国人,特别是情报部门的人恨上加恨。

“就是,好久没开荤了,早就憋的难受了。”刚才发问的特工舔了舔嘴唇,检查着自己的95式突击步枪,他并不恐惧,只是有些紧张,还有些隐隐的期待。

气的给他们泼冷水:“美国人的军事素养一直都是世界上最顶尖的,咱们的长处是搞情报,不在打这种硬仗上。到时候一定不要冲动,以保存有生力量,等待后援为主。”

“是!”几个外勤特工急忙答应道。

李晓宁却在和汤姆攀谈,询问安全屋的防御能力。

“咱这个农场主要是为了掩饰身份,不是设计来当堡垒的。这墙壁就是用普通木材搭建的,不能防弹,有个地下室,但是没有地道。本来嘛,安全屋最重要的是隐蔽性,而不是坚固性,做成要塞的话也没什么意思,人家用地狱火导弹攻击你,哪怕墙壁里嵌了防弹钢板也是白搭。”汤姆跟李晓宁有眼缘,很愿意和他聊天。

“这周围的地图你有么?”李晓宁转到另一个话题。

“必须有。”汤姆从抽


状态提示:第三十四章 暴风雨之前--第1页完,继续看下一页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