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实在的,罗三贵也不知道要怎么去办这个事情,他原本是想问问见多识广的老王,但他怎么想都觉得老王很有可能会把电影里那套搬出来,然后信誓旦旦的说这是他亲身经历的,他想来想去,就再一次的开始思念方胜了,不得不说,方胜这个人虽然很王八,但在对抗社会这件事上是的确有家传的真材实料。
但现在方胜不在了,罗三贵能做的也只有自己去试试看,他在家里面憋了一个星期,看了许多书,终于鼓足了勇气,走出了家门,他一步步的走着,从人民大街走到了刘镇医院,从刘镇医院又走到了人民法院,他走的满头大汗,走的面红耳赤,走的精神焕发,走的不再胆怯,不再需要给自己鼓气,走的开始兴奋,走的觉得自己的人生放佛进入了新的阶段。
他感到了紧张,感到了好奇,更感到了亢奋,他罗三贵今天也要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权益了,一想到这里,他就觉得他的每一步都有了很大的意义,代表了中国社会的不断前进,代表了人民民智的开化,更代表了最先进的生产力,他昂着脑袋挺着胸膛,无比自豪无比骄傲像一个真正的英雄那样走进了法院的大门,然后灰溜溜的被坐在大厅里的一个胖子赶了出去。
这种幻灭,让罗三贵的脑子里面一片空白,如同白痴一样的张着嘴巴站在了法院的门口,直到他看到了对面那一片挂着律师事务所简陋牌子的简陋屋子,他的眼睛里面才终于有了一丝生气,他怀着极为忐忑的心情敲开了离他最近的一间,然后低着头,红着脸,像一个扭捏的小媳妇一样把自己的遭遇说了出来。
最后,他很不安的向那个接待他的李姓律师问道:“李律师,我这个真的是鸡毛蒜皮的小事,真的算是捣乱吗,那个法院的接待,说我这样乱来,是要被抓起来的。”
“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再说,你这个事情耽误了也耽误不出来什么,他们见得多,自己也明白。”罗三贵找到的这个李律师三十多岁,长个国字脸,身上的西服皱巴巴的,但头却是梳的精神,亮光光的好像还抹了油,见人就笑,一个和善样子,平时最容易接到客户。
罗三贵找上他,多少也是因为刚才真是被那个凶神恶煞的接待吓到了,那家伙白白胖胖,偏生脸上很是凶恶,八字眉毛一竖,嘴巴一张,血口黄牙真是个再世的罗刹,他一拍桌子就吓得罗三贵失去了所有的勇气,然后灰溜溜的跑了出来。
但这个吓唬,在李律师看来,却是不当做什么的,他在法院对面开门做生意,不知道听过多少次这个黄牙白胖子的恶名,第一是听得多了,不当回事,第二就是他也很知道这个黄牙白胖子也就是那样,法院用这个胖子也是为了少些麻烦,从古到今,事情都是一样的事情,麻烦都是一样的麻烦。
什么是刁民呢,你推我一下,我骂你一句要闹到衙门来这个就是刁民,换成他李律师有时候也觉得不厌其烦,天天打这种鸡毛官司那正儿八经的事情又要怎么去做,那些家里蒙冤,那些被人诈骗,那些要分财产的,哪个不是心急火燎,有时候还要因为前面那个来打鸡毛官司耽误了事情动手的,所以李律师对这个也就是一笑而过,说你不用担心,他就是吓唬吓唬你,你要是办事,他也不敢拦着你。
“那我这个也不算鸡毛蒜皮的官司吧?”
罗三贵这个事情闹到现在,自己也有些心灰意冷了,他也不是没有找人说过,可大家都觉得他这个事情实际上不是什么大事,一没挨揍,二没被骗钱,他也就是想了一个星期秋菊和方胜,觉得秋菊那个也不是大事,但人家还上了电影,而且要是方胜在,说不定还要闹的更大,说什么和尚摸得,我方胜为什么摸不得这样的光棍话,所以才坚持了下来。
但勇气这个事情,很多时候也就是一下子,很容易过了劲儿丧了气,现在罗三贵就是这个状态,他觉得自己这个事情是弄不下去了,但年轻人毕竟有个不甘心的心气儿在,李律师和他说话,又很是客气,就让他又生出一丝希望来。
“这个是违反了广告法的,今年二月刚出来,倒是个新东西,里面规定了不能虚假宣传,你是有理有据的。”
李律师接待罗三贵,倒真是有点心血来潮的意思,他今天没什么事儿干,就坐在窗户边上往外乱看,看着看着就看到威武雄壮的罗三贵进了法院,然后像只狗一样的被赶了出来,这个他也见得多了,别说罗三贵这样二十出头的小伙子,就是七八岁的小孩,七八十岁的老头子他都见过。
他有时候就坐在窗户边上猜测这些人来法院的原因,七八岁的脸上还带着个大手掌印子的不用说就是挨了家里的揍来告老子,至于五六十岁,七八十岁,走进大门还要哭的,那就有可能是家里有了不孝子了,这些都好猜。
但最难猜的就是罗三贵这种二十出头的小伙子,这种小伙子事情一般都特别多,有的是打了架来告状,有的是朋友进去了帮着来鸣冤,还有的是媳妇被人家睡了来出气的,但不管如何,只要是被那个黄牙胖子赶出的,那就一般都不是大事,而且基本上赶出来之后就灰溜溜的自己回家了。
像罗三贵这样犹豫半天居然找到他这里来的还是第一个,事情虽然不是什么很大的事情,但这个精神,当真是让李律师感动,在一个不到三十万人的小地方,在一九九五年这个大家都没什么法律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