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点看书>仙侠修真>玄黄演义>第十一章 兵家后人现

双方适才一交手,一触即收,对彼此都有了个大致的了解。都知道三两招间,不可能分出胜负,故而都选择了暂且罢手。

高岳道:“岳王爷的枪法,果然名不虚传,兵家后人已经泯灭众人,却不想岳王枪和传承落到了外人手里,反而没有埋没其能。”

标枪一般的男人并没有说话,只是喉咙了“嗯”了一声,算是答话了。

高岳道:“今日之事,本是武道守护一脉和诸子后人之间的恩怨,你练的是武道一途,本身又不是诸子后人,何必来蹚浑水?我见你枪术颇显不凡,已窥得一丝道境,如果还不识大势,只怕百年修行,毁于一旦,岂不可惜?”

高岳居然完全是一副高人的模样,没有指手画脚,却更胜指手画脚。他头戴斗笠,身披蓑衣,赤足而立,本来和一个普通的农夫没有多大区别,但他的话虽然是平平淡淡说出来的,却无异是一根教鞭。

对方的枪术已到了佛祖集会说法时,展露在世人面前的“步步生莲”的境地,可是在高岳眼中,却只是颇显不凡。这是何等的狂妄无知?对听者又是何等的侮辱之言?不要说是像他们这等高人存在,即便是一个普通人,对别人的狂妄“指点”,心里都难免会有些反感。任何大高手,都绝不允许别人随便指点,这不但是在挑衅,更是因为能够成长到超然级别的人物,所取得的成就,没有一个是靠嘴皮子磨成的,无一不是千锤百炼,才能成为一方宗师人物,何况是超越宗师,对于凡人来说如“仙”一般的高人?

这根教鞭,简直比一把利剑还更锋利,触之见血,夺命。

但奇怪的是,胡惟庸和姬翟都听到了高岳的话,居然都没有反对,也没有感到不屑。标枪一般的男人也没有反对,他的眼睛深邃而清澈,像是古井中的深水。这双眼睛,却是陡然一缩,道:“你对‘道境’二字,知晓几何?”

高岳道:“光说不练假把式,这句话是千古不变的定理。”

标枪一般的男人眼睛中光芒四射,道:“某有一招枪术,正想讨教。”

高岳只是点了点头。

标枪一般的男人道:“足下小心了,某这一招,裂石穿云,可屠三千铁骑,横扫满城金兵!”

“咚!”此言声落,但见他身还未动,战鼓却已响起。

“咚!咚!”

“咚!咚!咚……”

战鼓声不停,每一声都响如惊雷。此时漫空晴朗,白云飘荡,阳光并不炙热,四野只有冷风如刀,哪里来的惊雷声?

高岳却知道,这并不是惊雷声,而是对方的心跳声。

自古坊间流传,一些修仙的山人,能够吞云吐雾,呼风唤雨,有掌控雷霆之力,专门用来降妖伏魔。

凡夫俗子,自然不能通晓内情。不论是哪门哪派,修的是何种“道途”,境界达到某一步,吐气如云雾,吸气时,全身血液有如惊风密雨落入涓流,练功到一定程度,呼吸,脉搏,心跳,都逐渐融合自然,进入天人合一,频率极慢。而行功时,全身血液随心脏猛烈跳动,一张一合,响如战鼓。

只不过能够将“功”练到响如惊雷声的人,极少极少。声音越响,说明精炼内脏,筋骨,血脉越强悍,生命力更强。否则,一声惊雷般的心跳声,心脏一张一合,供血过剩,全身的内脏瞬间充血,成为碎块,筋脉刹那间爆裂,血液从全身毛孔四射狂喷而死。

这标枪一般的男人,显然是站在了一个可怕的高度。说话间,已开始行功,气息流走间,控制全身机能,以心脏作鼓,强行将势气拔涨,接下来,他的全力一击,能否屠杀三千铁骑,横扫满城金兵还不知道,但显然,这样的一击,裂石穿云,斩江断流,却是能够办到,并不夸口。

鼓声越来越慢,他的额头开始流汗,这不是汗水,而是血珠子。这是他体内沸腾的血液,随心控制,所谓水满则溢,人的肌肉有纤维,皮肤有毛孔,他的毛孔闭塞,成为一个高强度的容器,却显然还没有练到金刚铁皮的境地,紧接着,他全身的衣服也染红了,但他整个人俨然已进入了一个全新的领域。

这时候,他盯住高岳的眼神,逐渐发生了些微的变化。

惊雷般的鼓声,更慢,也更响。这是最后的战鼓,他不但眼神变了,连整个人也变了,他像是变成了一位壮士暮年的将军,战无不胜的老将军。

奔腾的江水在足下咆哮,江山已经一地赤黄枯草,一个身披蓑衣,头戴斗笠的年轻人,屹立在他面前,没有任何表情。

这个年轻人,冷静而自信,胜券在握,似乎正是这位老将军年轻时的写照,他本该感到悲切,但他胸腔间却萌发了一股豪情。

他的声音也变老了,却充满了磁性,道:“此地正处两河汇集地,足下的鲜血,染红一江之水,犹显不足,你死后,壮志未酬,那一腔悲愤,正好化作长流,奔向大海,从此一切,终将远去。直待兵锋所指,这旧日山河,我辈不还,怎朝天阙!”

“咚!”

最后一声战鼓过后,四周骤然寂静无声,连江河奔流的声音也没有了。

只有一把枪。

岳王枪。遮蔽了天日,静止了空间的流动,连时间都静止了一个弹指间。

这是岳王爷的《满江红》:“怒发冲冠,凭栏处,潇潇雨歇。抬望眼,仰天长啸,壮怀激烈……壮志饥餐胡虏肉,笑谈渴饮匈奴血。待从头、收拾旧山河,朝天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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