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点看书>玄幻奇幻>云巅仙缘>第四十二章 沈云的心思
阁楼。

院落之中,各式鲜花在阳光下显娇艳,花香袭人,远处传来一阵明珠落盘般的琴音。

两名娇俏的丫头躬身行礼,沈云挥了挥手,转大厅小坐。

等到午时,包正初尚未下朝,只有几名丫环送来午餐,四菜一汤,看似简洁,又不失精美,而且口味独特,远胜酒楼美食。

见雪灵蹦上桌子,和沈云共进午餐,丫环们个个眼露惊异之色,但无人多嘴。

候着吃完,她们才施礼收拾离去。

“贵人家里么,就是规矩礼节多。”沈云嘀嘀咕咕,渐渐不耐烦这样的繁文缛节。

下午等到未时。

外面响起了轻碎的脚步声。

沈云抬头一看,只见一名不到二十,容貌俏丽的丫环,步走入院中。

“沈公子,”丫头走至近前,福了一福,面露微笑,“老爷下朝了,请你过去相见。”

沈云起身应了,笑道“烦请引路。”

说着又招呼雪灵进袖兜,奈何她装疯卖傻,就是不肯进去,只得由她跟在自己身侧。

大堂之中,熏香缭绕。

包正初与包夫人一左一右,端坐于古色古香的紫檀木大椅之上,桌上香茗热气腾腾,三名丫环侍奉左右。

包正初满脸喜色紧盯门外,刚下朝没多久,就听到这个好消息,当即抚掌称幸。

义弟那封信,大致是说自己身患绝症,命不久矣,希望义兄念在当年情分,帮其照顾独子,叫其不挨冻受饿即可。

语气卑微,见之令人心下戚戚。

包正初暗暗拿定主意,要好好照顾沈云,让其封妻萌子,光宗耀祖,以报当年之恩。

包夫人早看了那信,见其中只字未提当年指腹为婚之事,心下稍安。也正因为此,才留待丈夫来打算。

只要丈夫不主动提出来,那事就没人知道,自然不存在悔婚一说。

在大宁国,男方悔婚可以说根本不算什么事,对声誉没有任何影响女方就不同了,无论哪一方提出来的悔婚,都十分影响女方的声誉。

所以包夫人认为,当初婚约一事,谁都不提对谁都好。

怕就怕那义弟曾和沈云提及此事,并且拿来信物提亲,就很难有转圜余地了。

在包夫人想来,这沈云六岁逃荒出去,在外漂泊七八年,也不知如何过活。如今这个十四岁的邋遢小子,必定黝黑瘦弱,一副战战兢兢的小家子模样。

让夫君见见,自然就绝了联姻之心。

根本没想到这沈云面容丰朗,步履从容,如同漫步在自家后花园一般,闲庭信步至门口,脚下还跟着一只小猫般大小的动物,毛色雪白铮亮,不染轻尘。

小家伙是昂步挺胸,旁若无人。

“小侄沈云,拜见伯父伯母”沈云见主座上端坐一中年男子,身穿紫色锦绸员外服,面色红润,一缕长髯,估计就是父亲的义兄,于是大礼参拜。

“哈哈哈贤侄不必多礼”包正初双眼一亮,离座上前,扶起沈云,仔细端详一番,果见眉眼之间有一些义弟夫妻的影子,顿时笑颜逐开。

连忙叫坐,上茶。

包夫人蓦然惊醒,这与想象中差别太大,心中十分惊异,呆呆的把眼瞅向花梨木地板上的雪灵,亮茶色的地板上洁白的身影尤其醒目。

沈云见包氏夫妇都眼露奇色,看向雪灵,忙笑着解释道“伯父伯母勿怪,这是小侄养的小狐狸,唤作雪灵。”

正想叫雪灵呢,小狐狸天生活脱,刚在屋里转了转,大概觉得没意思,蹦蹦跳跳的又出去门外耍子去了,沈云只得作罢。

“哈哈,苍天保佑啊,贤侄如今长大成人,变得知书达理喽。”包正初见此,也不在意,哈哈一笑道,“不知贤侄当年离乡之后,在何处谋生”

“是这样的”沈云早就打好腹稿,于是便详细的从当初离开家乡,半路上爷爷辞世说起,但只说,到了嘉源城,被一家药铺收为药童长工。

因为需要抓药,耳闻目睹所以识得几个字,仅够抓抓药读读书信,知书达理实在不敢当云云。

后因思念家乡,辞了东家,返故乡,在家乡见到伯父手书,是见先父有书信一封需转交伯父,所以特来送信。

包正初不疑有他,连连头,嘴里不停念叨“苍天有眼苍天有眼没叫我这可怜的义弟独子,受苦受累。”

“不知贤侄,可曾带来信物”包正初喜不自禁,如此这般一问。

沈云头应了,从怀里取出那枚印章。

包正初拿起印章,心中波澜起伏,忆起当年之情,眼眶泛红,黯然神伤。

包夫人本见沈云绝口不提婚约之事,窃窃暗喜,忽闻夫君提起信物之事,心中瞬间焦躁起来。

此时,又见夫君捧着印章双目含泪,担心再提婚约往事,急忙满脸堆笑开口道“贤侄远来辛苦,想必十分疲惫,不若早去歇息一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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