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咯咯咯,你哪里来的这么多问题?”
水淼璇一笑:“当初,你母亲去世后,我是怕舒穆兰会安排人对你不利,所以找了个机会就把你送去了非洲。近来,我在重新翻看你母亲留下的一些遗物的时候,发现她和舒穆兰之间好像并不是那种私人仇恨……”
她站起身,清理她和何俊用过的餐具:“哎呀,说实话我现在也是一团乱麻,自己都还没有搞清楚!但可以肯定的是,现在看来,当时舒穆兰也不会对你下手!所以我说送你去非洲是误打误撞,阴差阳错,咯咯!”
餐桌上两人用过的餐具都收拾在了一起,水淼璇一并拿了,向着厨房里走去。
何俊看着她的背影,妩媚而窈窕,再参照着整个家的环境,恍然有一种她就是自己同居女友或者是他的小娘子的感觉。
倏然,水淼璇回眸,视线正好和他愣愣的有点儿色色的眼光碰在了一起!
就像是偷窥突然被人家发现了,何俊忙不迭的将眼光转移到了旁边。
水淼璇心中也是一动,何俊那目光竟和她心中某些隐藏的东西产生了共鸣,激荡的她心头一颤,久违的少女怀春的感觉涌了上来。
“哦,你刚才说你要后天才去新奥华吗?怎么,明天你休息?”
她连忙用一句问话来缓解了自己有些悸动的心情。
真不知道,这次决定搬来何俊这里,是一个对或者错的决策。朝夕相处,和他几乎是零距离接触,他是青春期的男生,她空顶着一个长辈“璇姨”的名声,其实却是一个青春躁动的女人,犹如今天这般眼光相撞的事情必定还会在两人之间发生,会不会有一次撞出火花呢?
“休息!嘿嘿,既然丁蔷放我假了,不休息岂不是白不休息?这样的话,她或许会认为我伤的比较重,心里也就会欠我一点儿人情,别小看这一点儿人情,对于改善我和她的关系,很重要!嘿嘿,正好,趁着休息的一天,我去修炼一下召唤术!”
何俊不无心机的对水淼璇说道。
“鬼精!我就说你变得真是鬼精的看不透你了!休息一天,都能被你摆出来这么多的道道!咯咯咯……”
水淼璇留下一串脆脆的笑声,转身进了厨房。
何俊从非洲热带丛林部落酋长那里学来的召唤术,其实是非洲土著居民在长期的热带丛林里生活的时候,和动物共处。摸索出来的和动物进行语言交流的绝技。
但和动物进行语言交流的时候,需要次声波这个媒介将人的声音转化为被召唤动物的语言,让动物接受到。
这就要求,施用召唤术的人要能依靠体内的气息发出次声波,体内的元气越足,发出的次声波传递的距离也就越远,那么也就能召唤的到更远距离的动物。
就像今天,在拍卖现场,要不是何俊体内元气足,发出的次声波能传播数百米远的话,那些远在村庄里的狗也就不能被他召唤来了。
那样的话,估计倪虎现在已经将他的一只胳膊扔在了花丛中,让他“永远护花”了……
所以,这就要学会了召唤术的人还要不停的修炼,以充沛体内的元气。
同时,体内元气增加了,在运用巫医术的时候,也能更多的借助非自然的能量,将巫医术运用的更好,更神奇!
这其实有点儿像是华夏国的气术,也要靠修炼来增固体内的元气。
只不过,这种修炼,不必要像是气功之术那样每天都要打坐调息。召唤术元气的修炼,并不定时,也随修炼者喜好,要是觉得自己体内元气充沛,不练也罢。
修炼时需要一个完全融进自然的环境,要有山有水有植物有动物,还要安静,能沐浴阳光或者月光。
这些条件虽然苛刻了一些,但前段时间何俊也抽空找到了这样一处地方,正是那晚和丁薇暧昧浪漫的古河道旁的车云山。
车云山在凌云市西郊,地处相对偏僻,因为海拔较高,所以在山中有些地方还保持着原始原貌,正好适合何俊修炼,增加体内的元气。
第二天一早,何俊带了相应物品,打车去了车云山。
清晨的车云山,云雾缭绕,空气清新,各种不知名的鸟儿时不时就会从身边唱着歌的飞过。
露水还在草叶上挂着,郁郁葱葱的草地和树林让人仿佛置身在一个庞大的氧吧中,随便呼吸一口,便是带着泥土芬芳和青青自然气息的空气。
这是大自然的精华,正是何俊修炼吐纳声息所需要的天然元气。
何俊到达之前找好的位于半山腰一处隐蔽之处的峡谷的时候,正是上午的八钟,这里平静而幽邃。
山风习习,吹的身旁漫山遍野的树枝微微颌首。
今天天不错,没有那种晴空万里的太阳直射,而是微微有些阴,使得太阳像是蒙上了一层阴雾,不那么明亮。
这倒是对何俊的修炼有利。
修炼召唤术所需要的体内元气的时候,要求修炼者盘腿打坐,但需要tuō_guāng衣服,和大自然亲密的融为一体。
这大概也和召唤术的本质有关。很多年前,非洲土著的先人应该也是不穿衣服在热带丛林里奔跑猎食,在和动物们打交道的时候,才慢慢掌握了它们的语言,摸索出了召唤术。
他们那个时候修炼体内元气,可能就不穿衣服,于是后来便延续了这个风格。
但何俊以为,这其实也算是一种阴差阳错——用他的故乡华夏国的气功术理论,人就是要赤条条的融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