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点看书>仙侠修真>从前有座灵剑山>257.第257章 :真正的主角模板?

“很好,这一路九阳焚天剑你已经掌握了八九分火候,剑灵根果然名不虚传,你在剑道上的悟性是我生平仅见,哪怕在我全盛时期也不如你。”

无边黑潮之中的一座孤岛上,淡淡的金光笼罩出一颗显眼的半球,球体之中,剑神手持着一口质地平平的长剑,缓缓舞动,而在他身旁,灵剑派的大师姐朱诗瑶亦步亦趋,动作与剑神分毫不差,只是手中的大日金煌剑却绽放出不亚于烈日的光彩。

在剑魔与王陆加紧修行的时候,剑神与朱诗瑶的组合自然也没有闲着。

尽管从实力上,这一组占据了绝对的优势,朱诗瑶的战力稳压王陆,而继承了钟胜明正统的剑神,也理应有着高于剑魔的神通。但是剑神并没有丝毫的放松,抓紧每一刻将自己所学功法传授给朱诗瑶。

而现在所学的,则是名为九阳焚天剑的仙级神剑。

“百黎剑神生前最擅长的是混沌破天神剑,走的是大开大合,破天无限之路,虽然威力强大,但剑路与你并不贴合。而且你在灵剑派所修的星辰剑典同样是上古传承的仙级功法,威力并不在混沌破天神剑之下,没必要改弦更张。但除了核心功法之外,高明的剑修必然要身兼多门绝学,才能博采众家之长。你天生剑灵根,又有星辰神眼,每多学上一门剑法,得到的好处都远远胜过旁人。可惜现在的九州,仙级功法所剩无几,恐怕你们灵剑派的星辰剑典也是偶然所得,再也没有第二部,所以你的剑法虽精却不够广博,现在我传你几套仙级、准仙级的剑法,你若是能学会、吃透,纵然修为境界无法一日千里,但实际战力却是突飞猛进。”

说着,剑神微微一笑:“对于剑修而言,所谓的境界根本毫无意义,仙剑在手,对手只有两类,一类是打得过的,一类是打不过的,仅此而已。”

对此,朱诗瑶深有同感。

她的修行之路,从一开始就与其他人不一样,灵剑派的几名真传,除了那个因特殊缘故被刻意低调处理的,她是入山最早的一个,也是最富传奇色彩的一个。

她在还不记事的时候就被师父带回山上,直到十岁那年,才听师父说起自己的故事。

那是距今二十年前,风吟真人在外出云游时,偶然见到一处邪教妖人在一处村镇滥杀无辜祭炼魔宝,手段异常歹毒,竟将活人以魔兵肢解,剁成肉泥。而风吟赶到时,村镇中上千户人均已惨遭毒手。后来风吟仗剑除魔,将当时在场的百余名妖修斩得魂飞魄散,两名练出血婴的老魔在化神真人的剑下,连兵解逃生的机会都没有。然而除尽妖魔后,风吟以仙法化解当地的冤魂血狱,却意外发现,村中竟然还有活口!沿着生灵气息的指引,他惊讶地发现,有一个四岁的小女孩儿竟还活着!在数口魔兵的尘骸包裹中安静地站着,。

风吟真人对这个意外的活口大惑不解,且不提在村中肆虐的魔兵为何会放过她……当时他感觉此地没有生灵后,便以星尘剑气扫清全场,将村中肆虐的数百魔兵全数化为灰烬,而星尘剑气是不分敌我的,她又是如何幸存下来的?然而等风吟细细一看,更是震惊地说不出话。

那个女孩儿,竟在妖魔血洗村庄之时,得天地造化,激活了传说中的剑灵根!而天地大道灌注入体,庇佑其不为剑所伤,这才能保下命来。

饶是风吟真人以星辰大衍术闻名九州,也算不清究竟要多少巧合,才能成就这样的奇迹。这个孩子,可是在最关键的时刻,激活了九州大陆千年不曾有过的剑灵根——有些品级绝佳的灵根,需要后天机缘才能激活。而灵根开启,大道灌注,持续时间其实非常短暂,但就是这短短时间帮她保住了性命,保住了无可限量的未来,冥冥之中仿佛真有一只手在操纵着命运之线,编制出了令人难以置信的大奇迹。

后来风吟真人立刻将这个女孩儿带回了灵剑山,以最高的规格进行培养,但培养的方法却和山中其他的修士大不相同。他并没有让她第一时间去修行仙道功法,而是以秘法为其固本培元,并不惜代价炼制了先天灵丹,刺激她开启了先天神通,星辰之眼。

待她根基稳固之后,才正式开始修行星辰剑典,期间心无旁骛,与世隔绝。而风吟真人也从不与她说什么境界之类的问题,若非朱诗瑶偶尔与同门或者师长交流,她甚至不清楚修士的境界划分究竟是什么!

当时问起来,师父大概就是这么说:纯粹的剑修为剑而生,而剑乃凶器,所以剑修的修行之路,就是一条战斗的道路,而战场上没有人会计较什么境界、功法,战场上只有两种人,一种是胜利者,一种是失败者。所以她也只需将对手分成两个类型,打得过的,打不过的。

而朱诗瑶这近二十年的修行下来,也的确是踏足在一条遍地荆棘的路上,前些年虽然不曾让她下山历练,但山上的修行也不简单,师父经常带来一些强大的对手供其练剑,而每一次练习的结果都是遍体鳞伤……后来一位师叔上山后偶然见到,大吃一惊,两人交流起来,朱诗瑶才知道,原来师父给自己抓来的对手,任何一个其境界都远在自己之上。

但是,那又怎么样呢?对于剑修而言,对手只有两类,打得过的,打不过的。而不是修为境界高的,修为境界低的。

不过,修行路上也不是一帆风顺,最大的难点就是师父为她开启的先天神通星辰之眼……这门无上


状态提示:257.第257章 :真正的主角模板?--第1页完,继续看下一页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