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山谷就像个桃花源。
因为地理环境极为幽静,如果没有知情人特别带路,即便是山里的樵夫也很难发现这个隐秘的所在。
地上有果树,地下有鱼池,众人还惊喜的发现,在山谷的西面山坡下居然有野生小麦的痕迹,大家仔细打量,进一步发现这不是野生小麦,而是人种的小麦,因为多年来无人照看,让这些小麦自生自灭,看起来就像野生的一样。
这天清晨,商鞅带着杜挚这两个年过6旬的老者围绕着老子墓开始了一天的体育晨练——跑步。
“杜老弟,这种运动叫跑步,每天早晚各来半个时辰,能够舒展心脉强身健体。”商鞅在前面跑着,微笑着对并肩而行的杜挚说道,又解释说,“这又是苏秦那小子弄的花样,他越来越让老天搞不懂了,不仅嘴皮子厉害,稀奇古怪的点子也甚多。”
杜挚一边跑一边笑着说,“听说商兄当初想把他招为女婿?”
商鞅点点头,摸了一下鼻子,“这臭小子不识抬举,当初把老夫气得半死,恨不得一脚把他踹回齐国去!”
杜挚眉飞色舞,“小弟倒是要好好谢他,你家婉娘这么好的儿媳妇,真是打着灯笼也找不到!”
两个人对视一眼哈哈大笑。
……
两个老人在老子的墓碑停下,目光又回到了这座墓碑之上,杜挚唏嘘的说道,“真没想到,这位名动天下的大圣人就安静的躺在我们脚下。”
商鞅抚摸着墓碑,露出了追忆的表情,慢慢呤诵道,“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老天这段时间没事就把老子写的5000字的《道德经》重新看了一遍,这才发现自己以前过于盛气凌人,只注重有为,而忽视无为。
杜挚一旁竖起耳朵,仔细倾听。
商鞅抬头仰望天色,今天是多云天气,没有阳光,只有淡淡的浮云,自由自在的在天空无声地游动。
“水善利万物而不争,处众人之所恶,故几于道。”
商鞅说着这句话,有些感慨地看向杜挚,“杜老弟你知道吗,我在青年时代求学的时候,最喜欢讥讽的人,就是这个老子,什么无为而治,上善若水,在我看来都是迂腐的屁话,对我们这个世界毫无用处,我认为这个世界充满着斗争杀戮,是铁和血,只有强者才能生存,而弱者则被人奴役。
“商兄,你这个看法没有错,我们这个世界原本就是弱肉强食,在春秋时,有800多个诸侯国,过几百年来的征战,现在只剩下战国七雄,和十几个小国苟延残喘。”杜志说道
商鞅摇了摇头,“每一次战争都生灵涂炭,每一次吞并,都是伴随着千里白骨,所以老夫在想,这样真的好吗,各个国家之间,非得要通过吞并的方式才能够持续下去吗?”
“可是你不吞了别人,别人反过来就要吞你,战场上没有妇人之仁。”杜挚眯起眼睛锋利的说道。
商鞅重重叹了一口气,“杜老弟,你说的没错,所以要做到天下太平,却是难于上青天!也正是老夫颇感头痛的地方,商业表情无奈的说道。
杜挚正色道,“我们两个老家伙就不要杞人忧天了,我听我儿杜成说过,他说苏秦跟他说过一句这样的话,天下大势,合久必分,分久必合,这一些只有天数,我们顺势而为就好。”
商鞅侧过头细细咀嚼,似乎记得什么时候,自己的门客赵良也曾说过类似的话,那些莫非也来自苏秦?
“商兄,苏秦此人表面上油嘴滑舌,在我看来却个有胆有识,极富智慧的谋士,上次如果不是他冒着被杀头的风险,亲自来驿馆游说于我,可能老夫现在还是执迷不悟,说不定早已抄家灭族,现在想起来都是一阵后怕!”
杜挚心有余悸的说道,擦了擦额头上的冷汗,“还是现在好,无官一身轻,远离高堂上的勾心斗角,每日和老哥钓钓鱼,摘摘果子,看看书,好久没过这样轻松的日子了。”
说到这里,两人又相视一笑。
……
他们抱膝在墓碑旁坐了下来,早晨的风,清凉舒爽,透着木叶的芬芳,之前这个时刻,他们早已急匆匆驾着马车,去往王宫早朝的路上。
日复一日,不知为什么在忙碌奔波,表面上看起来风光,内心深处却是疲惫不堪战战兢兢如履薄冰。
“杜老弟,你以后有什么打算?”沉默了片刻之后,商鞅开口问道。
“商兄你呢?你现在家眷是在齐国,离开秦国之后,你是不是要去临淄和家人团聚?如果这样的话,我们两家都是儿女亲家,小弟自然也随你同去齐国。”
杜挚语气爽朗的说道,口吻十分轻松,齐国也是当世大国,且物产丰富,贸易发达,是个定居的好地方。
不料商鞅却摇了摇头。
杜挚惊讶地皱起了眉头,“你这是为何?你的两个幼子都在齐国呀?”
“老弟,听我把话说完。”商鞅敲了一下膝盖,缓缓说道,“老夫立足秦国20年,实施变法之后,让秦国一跃成为战国七雄之首,老夫之名早让各国闻风丧胆,可以说是威震天下!”
老天若是在齐国定居,齐王必然会请老夫出山,担任相国什么的,你说到时老夫是拒绝呢,还是不拒绝?”
商鞅苦笑的问杜挚,自己回答,“自己开口若是拒绝,齐国必然无老夫的安身之处,若是不拒绝呢,老夫让齐国发展壮大,等于为秦国养了一批最凶狠的饿狼,老夫再请过20年,上代秦公对我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