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开始还想着实在不行,凑合着跟赫连兰泽过也不错,至少是她年少时心目中的白马王子,她现在则完全放弃了这种可怕的念头和想法。她宁愿一辈子孤独到老,也不想跟矫情的赫连兰泽过一阵子。
“我的事你少管!”赫连兰泽没好气地应道。
“我是不太想管,我就是有点看不惯你这矫情的性格而已。
我敢打包票,以你这样的性格,想要追到自己喜欢的女孩兼职是痴人说梦。
除非是那些看上你的钱想倒贴的女人。”林若禾不怕死的,继续火上浇油着。
“我现在也明白了,你年纪这么大了,还没嫁出去的原因了。”赫连兰泽瞟了林若禾一眼回应道。
“我哪里年纪大了!”林若禾杏眼圆睁,尖叫到。
赫连兰泽皱起眉应了一句,
“你要是不想跟我成为亡命鸳鸯,就不要突然尖叫,会吓死人的知不知道!”
“赫连兰泽,你——活该!”林若禾最后还是收敛了一下,毕竟她年纪轻轻还不想死,更不想跟赫连兰泽成为什么亡命鸳鸯,所以还是克制一点,保命比较重要。
赫连兰泽将林若禾送回到她家别墅门口,连一声再见都没有说,就调转车头离开了。
林若禾看着赫连兰泽的跑车背影,吐槽了一句——
这么没风度的家伙,活该你追不到喜欢的女人。
云筝睡到自然醒起床,洗漱好,给自己做好了早餐,吃完后,她将碗筷洗好放好,就拉着行李箱背上包,走出公寓。
给房东打了电话,钥匙她寄放在保安室,让房东记得去拿。
打完电话,走出小区,云筝拦了一辆的士,前往客车站,因为那边不用身份证就可以买票了。
云筝到点上了客车,离开这座城市的时候,将手机也一并关机放进包里。
她从今天开始,跟过去跟这座城市做一个告别。
在决定留下孩子并离开这座城市之后,她已经去看过父母,并告知了自己未来的打算和行踪,她不知道父母如果在世的话会怎么想,但应该是支持她的吧!因为她是他们最宝贝的女儿。
然后,她就告诉自己,可以安心地离开这里了。
再见了赫连兰泽,再见古凌和凌馨,再见了林墨沉,再见了关于这座城市的一切,原谅她的不告而别,也祝福大家未来的日子里幸福快乐。。
云筝到达这座名不经状的小城时已经是第二天的上午了,她一共坐了近二十个小时的客车,才来到这座城市。
拦了一辆的士到了她租住的小区后,先将行李放进公寓里,然后到附近散散步。
她已经有些累了,但因为坐了一天的车,她也需要适当舒展一下运动,而且可以顺便熟悉一下周围的环境,虽然她之前已经来过两次了。
只不过以前坐飞机,快了不少,这次则是坐客车,要慢很多。
云筝在附近转了一圈,买了晚餐,又买了一些生活用品和食品,就回去了。
不够的部份,她可以下午再买,也不要求一次就买足。
回去后云筝先将买回来的东西整理好,然后拿出了一个大碗,装她打包回来的卤面。她也是第一次吃这种面,不知道好不好吃,但凡事都有第一次,既然是当地的特色小吃,自然有它独到的地方。
云筝尝了两口,觉得还挺好吃的,笋干很嫩,鸭血也好吃,还有酥肉也不错,她就带着这样赞赏的心情,将那一大份卤面吃完了。
对了,她买的是大份,因为一个人吃两个人补,能多吃点自然要多吃点。
不过话说回来,确实是有点撑了。
吃完面后,就坐在双人沙发上,看着电视,一动都不想动了。
她已经有足够的钱,这两三年的时间里,什么都不做,生下孩子,带好孩子,然后等孩子上幼儿园,她再找一份工作,合理安排,她跟孩子的生活应该问题不大。
因为她将之前买的那套单身公寓卖了,虽然卖得比市价便宜一些,但赚到的钱,够她在这座城市生活很长一段时间了,只要不乱花。
她也是做好这些的打算,才用勇气辞职,搬到这座人生地不熟的城市来,重新生活。
晴空吃完了午餐后,休息了一下,然后才将行李箱里的东西整理好,床也铺好,这样她就可以午休了。
这座城市很安静,至少比她曾经住的地方要安静很多。远离尘嚣,回归自然,或许就是她现在的感觉。
午休,晴空睡了很长一段时间,因为昨晚在客车上,她并没有休息好,所以缺乏睡眠的她,午觉睡了很长一段时间,长得她几乎以为是睡过了一晚。
等她醒来,看向窗外,已经是黄昏时分,她睡了三四个小时。
洗漱好后,云筝换了套衣服,拎着包,走出了公寓,继续到附近逛逛。
这个区域不是市区的中心地带,并不特别繁华热闹,但配套还是可以,有公园,有菜市场,还有商场以及一些休闲娱乐配套。
云筝最喜欢的是,这附近还有沿河建成的滨江公园,可以一边散步,一边吹着江风,欣赏美景,好不惬意。
逛了一遍商场,又买了一些生活用品,然后去了附近的那个菜市场。中午逛的时候,看到有一个菜市场,不过没什么摆摊,当地人让她明天一早再来买菜,早上是最热闹的,过了中午就零星几个摊子而已。
云筝还是决定顺路去逛逛,买了一些干货,又买了一捧花,回去可以插在花瓶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