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弼、陈曙两人目瞪口呆地看着林枫,无言以对。
林枫又笑了,指指朱弼说道:“我不赞同您的理念,但我会誓死悍卫您说话的权利,这样吧,你如果不认可我的做法,完全可以在报纸写出你的反对理由啊。”
朱弼更惊呆了,口吃道:“这能行吧,公开反对大人您的决策。”
林枫哈哈大笑,转身就走,大声扔下一句:“我大老远请你们來当总编,绝不是让你们当我的应声虫的,《寿州商报》也不应该是一张人云亦云的报纸。”
朱弼满面惊诧,不由地向着林枫的背影深鞠一躬。
十月三日,全城散发的《寿州商报》在头版头条刊登了《寿州道德法》全文,并附上了林枫的备注与解释,一些极具震撼力的条文迅速在拿到报纸的富商官绅中传递开來:
任何寿州人士欲入府为官,或担任组织负责人,必须公开个人财产,定期公布其财产收支情况;个人财产无法证明其來源者,一律按贪污受贿论处;
……
受贿罪的起诉下限为九文,超过此数者皆纳入受贿罪;
……
任何官员和个人必须遵守“利益冲突回避”原则;
……
禁止任何官吏、聘用人员收礼或免费旅行;与友吃饭超过九文者,按受贿罪论处;公共活动中收礼价值超过二十文者,必须上缴,否则按受贿罪论处;
……
禁止官吏担任任何企业的任何职务,凡官吏从企业或个人处收受有价值财物者,皆按受贿罪论处;
……
任何官吏非薪酬收入不得超过其薪酬收入之百分之十五,超过部分均按受贿论处;
……
民众可公开选取独立巡查官员,可独立调查任何官吏的违法违纪行为,一经查实,立刻停职,接受检查;
……
条文的最后,特别加注了一条:以上条例不仅仅针对官吏、非正式官吏和企业高管,也适用寿州任何组织中的任何个人。
这期难得不以战争为主題的《寿州商报》顿时在寿州城掀起了新一轮议论热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