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点看书>都市现代>兰陵风流>第九十章 王者

“有内奸!肯定有内奸!”

晋王气呼呼的,从那些蕃僧出现他心里就浮现这个猜疑,一起憋着到了现在可单独说话的时候,他的火气就发作出来了,将清川郡主营帐中的侍女都屏退下去,用内力将帐内的声音与外面隔绝,说了一句就拍在案上,胡须都翘了一下。

清川郡主盘腿坐在锦团上,漫不经心道:“不是我身边的。”

她身边不养钉子。

晋王哼一声,那就是太子身边的人了!

清川郡主道:“是一开始就分到东宫的内侍,三十年了,从来没跟那边的人接触过,所以一直没发现。……这次那边大概是急了,起用了这根扎得最深的钉子。”

那边为什么着急,晋王当然也是知道的——圣人有恙,这在朝中已经不是秘密了。

道门的延寿丹只能用一次,圣人几时服的丹药没有人知道,但想来最迟也是在七八年前,或许圣人的大限就在这一两年,所以齐王才急着要置清川郡主于死地。

“三十年前,那时中宫还是昭仪吧?”晋王皱了眉毛,“崔家那么早就筹谋了?”

当今皇后出身于博陵崔氏,与太子的妻家清河崔氏是一崔二房,同为甲姓世家。

清川郡主笑了笑,道:“她育有齐王,从小就显露出聪明,三岁能背诗,七岁能成诗,深得圣人喜爱,而皇嫡子是个病弱的,章敬皇后那身子眼见着也拖不了几年,博陵那边怎么不想争一争?再说,当年有几个世家没往东宫塞钉子?”

晋王捋须叹了口气,章敬皇后出身并不显赫,加上嫡子病弱,也无怪乎宫中那些妃嫔身后的家族蠢蠢欲动了。

“所以说,皇宫女人多了是非多。”清川郡主拿起茶盏懒懒道。

晋王想起圣人好往宫中收藏美人的癖好,嘴角便扯了扯。

他想了想,又狐疑道:“你之前从威州提前到庭州,是否就因为这事?”应该不只是为了了赶回长安过年所以缩短践习期。

清川郡主看着茶盏道:“半年前我在安东都护府遇刺,那颗钉子就暴露了,因为要放着钓鱼,父亲一直没动他。上次在燕鸣河,燕周人刺杀失败,这次我到河西,应该是那边最后的机会了。所以……”

晋王一拍大腿,“所以你就设计,故意将你已晋入洞真境的消息通过内奸传给那边——但你怎么知道是吐蕃人动手而不是突厥人或欧罗顿人?”

“欧罗顿人?他们更想刺杀的是河西世子。至于突厥人,安西都护已经投向了那边,若我被突厥人刺杀,安西都护那边就保不住了。”清川郡主笑了笑,纤长的手指抚着杯盏,白如冰玉的肤色比邢州白瓷盏更有光华,“最主要的是,圣人意在吐蕃。”

就算齐王暗里透露消息给吐蕃人的事被圣人知晓,但正合了圣人攻打吐蕃的心思,假如她在刺杀中身亡,齐王即使被圣人重责也无惧,因为圣人的身体已经拖不久了,必须在太子和齐王之间做出抉择,如果她一死,父亲就只有毓祺一子,论年龄、资质、性情都不及齐王世子,圣人的选择是毋庸置疑的。而她如果没死,圣人就算为此事暗里要责齐王,也不会太重。——齐王以吐蕃来谋算,是可进可退。

晋王也明白过来,哼一声,“齐王对圣人的心思,倒是看得清楚。”

清川郡主漫声道:“怎么着也被圣人亲自教导过,又是疼了几十年的聪明儿子,若对圣人这点心思还看不透,那就白瞎了‘聪明’二字,也当不起圣人的‘爱子’。”一闪成婚,非妻不可

晋王乜斜她,“再是‘爱子’也比不过‘爱孙’呀。”

“怎么会?”清川郡主一脸正经,“阿公最爱的,真是齐王叔。”

晋王白目她,“你要真体恤你阿公的爱子之心,一早就该应了你阿公,绝了齐王的心思,哪还由得他做出这么多的事?”

清川郡主放下茶盏,目光沉幽的看着案上长剑不语。

晋王道:“阿祯,时至今日,难道你还在犹豫?”

“不是犹豫……”清川郡主叹息,拿起长剑,“我的道,在接过此剑时就已确定。”

剑名怀素,又名抱朴,曾经是皇族第一高手、至今也无人逾越的楚国长公主李见素的佩剑。

晋王叹息一声,面上有着惘然,“天尽之途,当年楚国长公主也未能走过去……阿祯,那只是个传说,你何必固执?”

为了这虚无缥缈的天尽之途,道门、佛门死了多少高道、高僧?还有皇族的楚国长公主李见素、周王李厚申、卫王李佑仪,这三位都是皇族最卓绝的武道高手,却也死于天尽之途——没有一个活着出来的!

清川郡主手按在剑柄上,薄冰质的眼眸在烛火的折射下仿佛闪烁着星辰一样的光芒。

晋王有些无语的按了按额,挥了下袖子道:“我也不多说你了。总之,替你父亲、母亲,还有弟弟想一想。你可不是那三位先祖,身上已经没有责任了。”他胡子翘了一下,“谁让你是太子嫡长女呢?”

说着又嘿嘿一笑,朝她飞了个眼,“阿祯,你可别忘了,这怀素剑的原名。”说着挥袖子起身,撤了内力屏障,背着手走了。

清川郡主沉默了一会,按住剑簧。

长剑弹出三寸。

剑锷下方的剑身上镌刻着两个古朴的钟鼎文。

这剑是先秦名剑,由欧冶子和干将两大剑师联手铸造剑,曾是秦始皇的佩剑,传给二世胡亥后被赵高所持,秦亡后此剑几番辗转,三百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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