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霄云虽然正值血气方刚的时候,但好在他并不吃这一套。
闭上眼,封霄云坐在一堆瓦砾上,依然不肯答应。
“你好心救我们,难道就是为了眼睁睁看我们去死?!”这时,木老头家的那个妖人混血傻女儿突然站了起来,开口大声斥责封霄云。
原来,她不是傻的,只是在装傻。大概是昨夜恐怖的经历对她刺激太大,她忘了往自己脸上抹灰扮丑,不小心露出了精致的容颜。在这个野蛮荒芜毫无规矩的地方,作为一个长得十分漂亮的混血种,装疯卖傻扮丑是她的生存手段。
封霄云依然不肯松口。
“你既然想让我们死,好!我现在就当面死给你看!”她却是个烈性女子。是的,凭她的容貌,若肯曲意逢迎,轻而易举就能够得到锦衣玉食。然而她宁肯装疯卖傻,宁肯每天抹黑女子宝贵的容颜,宁肯吃家里的粗陋饭菜,穿破旧的衣裳,就是不愿曲意逢迎。
一声闷响,这女孩儿径直撞向一旁倒塌的残墙,头破血流,颈骨折断,瞬间没了气息。
“我的儿!何苦……”责骂封霄云的半妖老婆子来不及拉住女儿,猛扑过去一把抱住她的尸体,悲声大哭。
“你!”封霄云豁然站起,身形化作一阵狂风,来到这女子旁。这个性格与封霄云相似的女子,终是以自己的死亡,让封霄云为之动容。
“滚!老婆子不用你装好人!我一个下贱的混血杂种,不值得你这贵人可怜!”老婆子像疯了一样抱着自己女儿的尸体,冲着封霄云高声大吼,露出嘴里锋利的尖牙。
“松开!她还没死!”封霄云不由分说,抢下这女孩的尸体,直接将阴阳二气输入一股。
片刻之后,女孩头顶的裂骨一肉眼可见的速度停止了流血,破碎的骨肉和血管迅速重新长好,缓缓又睁开了眼,气息渐渐稳定。
收回阴阳二气,封霄云转身四下看看,发觉获救的妖族此刻眼里只剩下绝望,没有丝毫生气。
“罢了……”叹一口气,封霄云道:“我应允你们。”
“你们听着,我并不是一个好人。我亲手杀过的众生,也许比你们这一辈子见过的都多。跟着我,你们也不会活的多轻快。”封霄云斟酌用词,将实话说了一点。
“老爷~”所有妖族和妖人混血种都跪了下去,一齐向封霄云磕头。他们认为这不过是这位年轻的老爷为了吓唬自己,让自己以后听话做事所故意瞎编的。老爷这么年轻,怎么会是那样的人……
谁都想听实话,然而实话谁又肯信呢。所信的永远不过是自己愿意信的那部分……
“第一条规矩,跟着我,从此以后不许磕头。不管对谁,都不许磕头!”封霄云立即宣布道。
“遵命,老爷~”所有妖族和混血种恭恭敬敬再次磕头,领受主子的命令。
封霄云“……”然后他就花费了大半天时间,将所有妖族和半妖挨个抽了十鞭子。
天快黑时,封霄云道:“我们不能留在这里过夜,你们立即去收集能找到的一切粮食衣物和轻便值钱的东西,一个时辰之后,我们动身出发!”
“遵命,老爷~”所有妖族和半妖又要下意识跪下。
“嗯!”封霄云冷哼一声,他们跪到一半,硬生生忍住了。
两个时辰后,土城内的粮食衣被都被收集起来,每个妖族和半妖身上都背着一个口袋。
随后,封霄云开始带着他们赶路,向最近的一座城池赶去。从这些妖族和半妖口中,封霄云得知在无限大山的山脚下,有许多类似土城这样的小城池,都是以抓捕贩卖奴隶为财路,其中最大的一座城池,名叫“霜天城”。
霜天城离此地足有一个多月的路程,封霄云是带过兵的,他根据收集的粮食做出判断先去最近的一座城池,他们想要走到霜天城过冬,必须补充更多的口粮才行。
由于是连夜赶路,许多身体虚弱地奴隶受不了在寒冷的夜晚急速长时间行走,纷纷掉队。
对这些掉队的奴隶,封霄云处置的非常简单,给他们一块灵兽肉先吃饱肚子,然后痛打一顿,大声骂起来继续赶路。
封霄云完全是在用训练兵卒的手段,对待这些妖族和半妖,丝毫没有手软。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