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红万万没有想到,上台唱一个歌,就能挣这么多的钱,一时之间,她心跳加快,激动的手中紧握着钱,开心的不知该如何是好了。
在她看来,瑞祥那么辛苦,能挣多少钱呢?话又说回来了,他做生意总得需要资金吧,假如有一天,他生意需要了,自己完全可以来支柱他的。
回到家里,她没有将自己所挣的钱对家里人说,将这些钱偷偷的留起来,同时她还掂记着,手头再有点钱之后,得需要添几件衣服了。
现在她明白了,上台表演,没有几件特别引人注意的衣服,那怎么能行呢?这是一个公众形象的问题,真说了,懒二把吹上了天,是县里的歌星。
穿的土了巴叽的,怎么可能会让别人相信呢,这么想着,她打算进城,到市里,买几件时髦的衣服,那样,自己跟县里的明星就拉近了距离。
她在家没有事的时候,常看电视,她知道,电视里的歌星,一般的情况下,那得穿的露骨一点,比喻说,露个肩膀,露个腰什么的。
另外,她对自己的下身穿的也很不满意,这高跟鞋是没有问题了,这长长的裤子,显然是很不打眼的,要是买条短裤头,露出修长的大腿来,不是更新潮了吗?要是穿这么一身上场的话,自己在台上那么一扭,那场面还不火暴到炸了锅呀,我丽红以前被村里人看不起,现在我要让他们看看眼。
她越想越开心,越想越兴奋,忙累了一天,她躺在炕上愣是没有觉了,激动的她在自己的屋子里,将所有的能看上眼的衣服找寻了一遍,穿了一遍。
最后的结论是,都太土了,淘汰了,真的需要急需买回来的,这么想着,她计划着,抽时间一定要到市里买几件,这次不需要别人陪着,还是自己独自前往,先跟着懒二跑几次场子,挣两个钱再说,让手头宽裕一些。
丽红很快便跟自己的同伴们熟了起来,那两个女孩,一个叫小凤,一个叫小艳,她们两个性格特别的开朗,给人一种大大咧咧感觉。
最初丽红和她们在一起配合演唱的时候,渐渐的感觉到,自己和她们两个相比起来,是有差距的,那就是,她们两个人穿的都比自己时髦呢。
另外,她还发现一个问题,那就是,小凤和小艳两个都特别的大方,当表演中,有男孩子冲上台前献花时,有的男孩一冲动,抓着她们的手不放开。
她们两个呢,一点都不显的紧张,不好意思之类的表现,挺着的感胸还朝这些男孩子的身上拥去,看的丽红的心一跳一跳的,特别的紧张。
懒二坐在那里看到这种表演,马上哈哈的仰头大笑着,那破罗似的声音从丽红的头上划过去,好似秋天掉落的枯叶,很是不顺眼。
笑够了,懒二还得意的对丽红说道,“现在虽说我四处张扬着你是县里请来的明星,无论到那里,我都得让东家告诉那些后生对你要多加注意。不过,你也应该向开放迈出一大步才行,这样才能越来越有人气呢。”
丽红脸一下子红起来,懒二这话她听的明白,这所谓的向前再勇敢的跨一步那就是用自由的怪态,来博取这些狂热中的人们的欢喜。
她可不能这么做,这要是让村里人知道了,那自己的表演也就结束了,村里人知道,瑞祥的家人就知道,他们知道了,瑞祥自然知道。
瑞祥要是知道了,他肯定逼着自己放弃这种工作,不过,事情可以折衷一下子吗?自己不那么用农村的话说,发贱,可以穿的时髦骨一点。
事情果然如她所料,瑞祥回村之后,马上对她出去参加四人帮乐队反感,两个人虽然说没有那么大吵大闹,可她知道,瑞祥的内心是很不满意的。
思来想去,现在很矛盾,不逗引那些观众,收入自然会少很多,要是太骚了,太燎人,那自然会招来非议,最后她下定决心,到市里买几件衣服,就是那种穿的很露骨的衣服,这样,只要自己严格的把守最后的防线,即能招这些大老粗们喜欢,又可以挣到钱,还没有非言传出去真是一举多得。
这么想着,她开心的跟着小凤和小艳好算是把这一场熬了下来,这段时间,因为那两个女孩子很招人接近,又特别会拿情作调的,挣的比丽红多些。
不过,丽红知道,她们两个还没有对象呢,根本就不管别人怎么说,怎么评论,那怕这件事情传到村子里,她们也不在乎,用她们的话说,等手中有了钱,再到别远点的村子里,找一个对象嫁了也就完事了。
听到这么开放的话,丽红坐在那里苦笑了一下,这更让她下定狠心到市里去,给自己换上一套时髦的外套了,人靠衣服马靠鞍,自己没法太开放,那就让自己的衣服多招点人气,干个两年瑞祥生意有起色了,自己就不干了。
这么想着,丽红看这两天懒二没有揽到活,便独自收拾一下子,开开心心的朝着市里赶去,她以前和瑞菊到市里,知道那里买衣服时尚新潮。
不过,早晨收拾的差不多时,她还用心的想了想,瑞祥这段时间,听说张罗着准备投资一个比固定的生意,到了市里之后,最后别遇到他。
这么想着,便开开心心的独自坐着通过村子里的大客,愉快的朝市里赶去,她不想在市里逗留时间太长,准备直接奔到流氓市场买完衣服就回来。
在她上车的时候,根本没有注意到,瑞菊刚好从家里出来去给妈妈买酱油,她眼特别的尖,看有一个人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