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平凡是吧?小伙子,你说的故事很精彩,但是很抱歉,我真的不明白你在说什么?我是医生,就职于波士顿儿童医院,我的医术是用来救人的,不是杀人”吴国栋看起来似乎生气了。
“你的表演很精彩,医生,如果不是因为今天恰好我在柳明珠身边,恰好对你投放的作料熟悉的话,又刚好对混合毒素有过研究,相信我,你已经成功了”肖平凡赞叹医生使用的手段。
“但是,你知道吗?作为医生,你的医术与用毒手段堪称完美,但作为刺客,你真的不合格,你犯的错误太多”肖平凡对吴国栋的狡辨并不在意,他甚至还有心情对医生的行动展开点评“首先,你不应该出现在作案现场,此其一,第二,你应该把药物投放到五个茶盅里而不是一个,万一服务员端错了对象呢?第三,你似乎忘记了作为刺客的第一信条,即一击不中远遁千里,你的行动成功与否应该在半小时前就有了结果,也就是说半小时前你就应该离开这里,而你却抱着侥幸心里还呆在这里等待万一的希望。现在,我却坐在了你面前”
吴国栋呆住。
“嘿!医生?”肖平凡打个响指提醒吴国栋“还要我继续吗?”
“你说”吴国栋回过神“我继续听”
吴国栋年轻时跟随父亲学习中医,在学习之余一直在父亲的医馆帮忙抓药,他的医学天赋很高,很快对中医理论有了很深的了解,大学毕业后他毫不犹豫的选择去美国学习生物与病理学专业,经过八年的系统学习他对西医的医术理解达到一个惊人的高度,他的导师戴伦博士也惊叹于他的这个学生对医学上的天赋之高,所以在他毕业前文毫不犹豫的推荐他去波士顿儿童医院实习。
众所周知,美国人虽然崇尚自由平等,但他们的平等只是对白色人种的平等,对其它肤色的人种总是持歧视态度。
吴国栋作为黄色人种的东方人,在波士顿的实习生活并不顺利,或者应该说是受尽了刁难,他的顶头上司珊妮就是其中之一。
作为白色沙文主义理论疯狂崇拜者的珊妮女士从来就看不起白色肤色之外的任何人种,所以她对新来的实习医生吴国栋极尽侮辱之能,不但在工作上刁难吴国栋,甚至在人格上也用尽方法羞辱他。
在珊妮女士的认知中,象医生这种高雅的职业领域内不应该出现吴国栋这样的低劣人种。
吴国栋在实习期间面对珊妮的各种羞辱只能选择逆来顺受,因为他的前途就捏在珊妮手中,这也是珊妮女士肆无忌惮的折辱吴国栋的底气所在,如果吴国栋稍有令她不满,她就可以让吴国栋收拾铺盖卷滚蛋。
可惜,我们的珊妮女士忘记了人的忍耐力是有底限的,一个人的忍耐远远超过了底限是会反弹的。
吴国栋并不想招惹珊妮,他尽量做好珊妮交代的每一件事,尽最大的努力讨好她,甚至到了卑躬曲膝的地步,可惜,他所做的一切并未换来珊妮女士的善意回报,反而助长了她的肆无忌惮。
在经受一次例行公事般的侮辱之后,一个疯狂的念头从吴国栋的大脑里蹦了出来:我要杀了她,杀了这个疯婆子!
最开始的时候,吴国栋被自己这个念头吓着了,作为一名品学兼优的有为青年,自己怎么可能做杀人这种疯狂的事?
他想忘掉这个可笑的念头,可是这个念头却在他的脑海里生了根,并且越来越壮大,珊妮女士每天对他的侮辱谩骂成了催长剂不停的滋养着他的杀意,终于有一天,杀念淹没了理智
要杀人,就要有杀人的方式,构成有预谋的杀人最基本的条件就是要让自己在事后置身事外,不要有人知道是自己下的手。否则,让人知道凶手的预谋杀人还称的上“预谋”吗?
吴国栋开始构恩杀掉珊妮的方法:去买把枪轰碎她可恶的脑袋?开玩笑,真当美国警察是傻瓜,光拿钱不办事?
开车撞死她?自己一样会坐穿牢底。
或许花钱雇上一两个小混混装成抢劫失手杀了她?那些脑子里全是肌肉的家伙靠谱么?
吴国栋设想了无数办法,最终又否决了所有设想,他毫无杀人经验的空想似乎都无法让自己在事后摆脱警察的怀疑。
最后,他那脑汁绞尽的大脑划过一道灵光让他眼前一亮,整个杀人的黑暗世界似乎在他面前敞开了心扉任他遨游。
一个医生想杀人不在自己擅长的领域内寻找方法去寻求那些充满暴力与血腥的手段简直愚不可及,自己可是生物与病理学双料博士,要弄死一个人还不简单?
现在,只要自己能找到一种杀人于无形的方法送那位高贵的珊妮女士去见上帝就行了。
对于医生来说,杀人的方法有很多种,在某种特殊情形下医生犯下大错也可以杀人,并且在杀人后不必付出任何代价承担任何后果,在司法界有一个名词专门用界定医生的这种行为:医疗事故。
处理这种医生杀人的通用手法就是赔钱,医院赔偿死者家属足够的金钱,然后家属该办丧事办丧事,事故医生该上班上班,两者之间再无瓜葛。
吴国栋自认无法用医疗事故的手段弄死珊妮,那么他能用的方法就只剩下一种:下毒。
如何能杀人于无形?下毒无疑是首选方法。
工业制造的毒药高效,快速却后患无穷,无论下毒手法多么隐秘,遗留在尸体内的残留物始终会被法医鉴定出来,一旦被证实为谋杀,警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