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的同时,罗冲的左手里攥着一根火腿肠大口进食,到现在,晚饭还没吃呢。
呜呜呜……
阿呆在后面哼哼,它也想吃,但罗冲不给,并对它说:“你已经吃过晚饭了,一下子吃太多油腻,你的肠胃受不了。”
可以想象,它在那家塑料加工厂里,很可能就是残羹剩饭泡馒头的命,不可能给它大鱼大肉。
虽说,即便吃坏了肠胃,它这么大了,也不会死掉,但是,长达两三天的拉稀,搞得脏乎乎臭烘烘的,烦都烦死人了。
哪里有夜店?
罗冲拿出手机,想让泡泡上网查一下,可正在这时,泡泡却指着外面喊道:“那里有个坏淫!”
罗冲扭头一看,果然,路边一个烧烤店还在营业,门口站着一个家伙,赫然就是四级邪恶。
罗冲把车子缓缓停靠路边,熄灯后默默观察了一会儿,也就判断出,这个人应该是出来买夜宵的,并且还买了不少,全都要打包带走,只是那一大包米饭就得要四五个人才能吃得光。
“好啊,他若有同伙,正好一次性全都搞定,省得自己到处搜寻了。”
不过,罗冲又担心,这大半夜的,街上车辆很少,自己若是一直尾随跟踪,会不会被他发现呢?像这种四级邪恶的家伙,百分百都是违法之徒,警惕性都是很高的。
电影里,夜间亮着灯跟踪别人,那纯属瞎扯,大灯在后面一直照着,人家从反光镜瞅上几眼,不是眼瞎就能知道你在跟踪。
不开灯?
更可疑!
夜间行车不开灯,还在后面一路尾随,明摆着,非奸即盗!
所以说,夜间跟踪,缺少掩护,难度更大。
正琢磨着呢,罗冲脑中灵光一闪,转头对后面的阿呆说道:“阿呆,我要跟着那个人,你可别对我说,就是追踪我有本事,对别人都不行啊。”
汪!
阿呆压低着嗓门叫了一声,明显是表示:我行!一定行!
“好,看你的了。”
罗冲咬下一块火腿肠,反手塞进它的嘴里,以示奖励。
呜呜……
阿呆根本不嚼,直接吞下,舌头还要舔罗冲的掌心,却被罗冲以二十点的灵活性躲避开来。
靠,我在吃饭呢,被你舔了手,我不是还要下车洗手?
等了十几分钟,那个四级邪恶的瘦高个男子拎着几大袋子食物上了车。他开着一辆三排座的面包车,估计,回去的路程并不长,一般来说,出来买宵夜都不会跑太远。
阿呆自始至终都没有下车去闻那个人的气味,它只在那个人拎着食物上车时,把狗头探出窗外嗅了几下。
罗冲有理由怀疑,它嗅的不是那个人的气味,而是他手中那些饭菜的气味。
这是一条缺乏营养,相当嘴馋的狗!
等到那人开车拐过了街口,罗冲这才开车跟上。到了街口向右拐过,已经看不到那辆车了,因为,前方几十米出,又有一个十字路口。
“阿呆!”
罗冲喊了一声,阿呆从后面窜到副驾驶的位置,狗头朝左则摆了摆,意思明显是:那边!
左拐!
罗冲加速过去,拐过之后,果然看到那辆面包车的车尾灯已经在二百多米之外了。
好,这样的跟踪才安全。
罗冲选择完全信任阿呆,即便跟丢了也没有什么损失,再去找其他猎物也就是了。正好利用这一次机会验证一下,阿呆的跟踪能力到底有多强。
绕来绕去的,罗冲依照阿呆的脑袋指示,跑了将近十分钟,早就失去了那辆面包车的踪影,若依靠罗冲自己的判断力,不可能再找得到那辆车了。不过,到最后还是根据它的一声狗吠,把车子停在了某个集市的入口处。
果然,集市入口的路边上停着那辆面包车,但那个家伙已经锁好车不见了踪迹。
“我怎么感觉,绕来绕去的,他故意兜了几个圈子,又跑了回来,这个集市距离刚才那家烧烤店没有多远似的。”
由于咱不是本地人,罗冲对这里的街道一点都不熟悉,只能根据方向上一种直觉来判断了。
“没错!”
泡泡也道:“他就是兜了几个圈子,我感觉,这个集市距离那家烧烤店不过三百米,说明他的警惕性很高,不是作案后的在逃犯,就是正在作案。”
下车,找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