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叶云看到一种说“贫穷是罪恶的根源”的观点,今天也谈谈叶云的不同看法。叶云想说,在以前,比如在叶云很小的时候,几乎农村里大部分家庭都比较穷,那时邻里关系一般都有经常往来,也算比较和谐,犯罪几乎是没有的。叶云认为,其实“贫穷”并不一定是“罪恶的根源”,恶念的产生可能是其他原因造成的,主要举以下三种说说。第一种,比如有种叫“攀比”的东西,攀比是把双刃剑,具有两面性,如果用好了可以使人进步,把自己变得更好,但如果用的不好,那就有可能会使人心理扭曲,做出很多出格的错事、甚至是犯罪。第二种,“狂妄无知”同样也是恶念产生的动因,比如以前在香港闹得满城风雨的第一悍匪张子强,他就属于是那种典型的“狂妄分子”。第三种,自卑的人,往往都是自尊心极强的人,而他们的真实能力水平却没达到相应的水平,如果再加上个人素养不好,或外加环境的强烈刺激,那也可能会走上不归路。叶云还想说,贫穷虽然会限制人的很多**,但这距离真正的罪恶还是有很大的差距的,当然贫穷同样也是一把“双刃剑”,既会存在“人穷志不穷”这样的正面例子,也同样会存在“人穷志短”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