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突然想分享一个有关知识产权识别的话题。叶云想说,现如今互联网上的知识产权保护,也变得越来越完善了,但在以前像音乐、图片这种东西的版权是很难保护的,今天也分享一种知识产权的识别方式。叶云认为,在互联网上,一般可以通过“最早上传时间”,来间接证明一个作品的原创所有权是谁,但这是有前提条件的,主要分以下三点说说。第一,首先需保证作品的“上传时间”这个数据是真实的,保证不会存在被篡改的漏洞。同时,尽量确保作品可以长期保存在平台上,以此保证日后维权过程中的成功概率。第二,其次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考虑那些属于源文件类的作品的来源,比如那些能直接提供原始图片、原始音频、原始视频等相关源文件的作者。第三,最后当然也需要排除掉一些特殊情况,比如是否线下已签过作品所有权转让协议、上传者是否为作品本人等特殊情况。叶云还想说,时代变化还是很快的,比如十多年前,音乐出品方,还要担心被盗版的经济风险,但如今音乐的版权方,只需借用一些靠谱的平台,就能轻松发布作品了,而且也不用担心版权问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