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付这个家伙的,另有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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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瑟琳终于得以将自己的面孔与身体贴上干燥粗糙的沥青桥面时,激动的心都要跳出来了——有这么几分钟,她以为自己永远也到达不了可以脚踏实地的地方。
她就那样趴在哪儿,扭着脑袋,大约数百米之外,阿里亚乌的第一塔楼仍在燃烧,火焰从那个被森蚺的交配球压塌的屋顶和窗户间窜出,几根粗大的主体构造柱在重重火墙的遮蔽下发出耀眼的赤色光芒,原先那些让人称心如意,欢喜不尽的家具,装饰,点缀都差不多要烧光了;一张燃烧着的吊床飞出窗户,在火浪造就的热空气漩涡中翻滚着向上卷去,点点火星被风扬开,就像春之女神将花朵洒向大地,火焰的花骨朵儿一落在那里,哪里就会大片大片地盛开金黄鲜红的毁灭之花。
一个人从熊熊燃烧的地狱中走了出来,他昂着头,步履坚定,原来梳理得就像水貂一样光滑顺溜的头发被火焰烤干了,现在就像一捧柔润的羊毛那样覆盖在他的脑袋上。猎装的下摆有点皱了,边角则戴上了少许焦黑,亮可鉴人的靴子上满是灰尘。
即便如此,他的神态与形貌仍然可以让他走进任何一个歌剧院或大饭店,哪怕它们有着不止一个眼神绝佳,性情苛刻的恶毒门卫。
安东尼.霍普金斯。
撒沙发出一声安慰的叹息,她低下头,垂下胳膊,切切实实地昏迷了过去。
凯瑟琳搂住了撒沙,在听到身后传来轻微的脚步声时,她僵硬了。
神父已经简单地打理过自己了,他湿漉漉的前额发被撸到后面,浸透水的法衣压在腰带里,一手拿着圣经,一手握着他那只大十字架。
那只十字架很大,足有四五十公分,造型是典型的拉丁十字,纵向的那一根要比同类型的十字架略长一点,上面刻满了花纹与符咒,看上去像是中世纪十字架的变体。
但安东尼只要略略一瞥,就能知道那十字架的真面目,就像他能不费吹灰之力辨识出面前的这个同类那样。
这只十字架是一把经过精心修饰的马来刀——它并不怎么出名,安东尼.霍普金斯也是因为有个收藏武器成癖的祖父才会对这种出自于东南亚土著之手的奇特武器有所了解——以陨铁及各种成分的金属,经过精巧地反复折叠锻打而成的刀,它的表面往往会呈现出类似于植物叶脉一样的图案,纹路清晰,可以用手触摸出花纹凹凸起伏。最后打造完成之后,还要经过处理才能使刃身花纹更加清楚,常用的方法有两种:一是用鲜柠檬汁加砒霜水浸泡。二是用加了硫化物和食盐的米汤,烧煮几个小时。
前一种带毒,在致人于死地方面更好,据说上面的毒素可以保持近百年。或者还可以加入其他的,譬如亚马逊数以百计的剧毒植物与生物的体液。
令霍普金斯医生更为惊喜的是,这个年轻的同类对自己似乎颇为了解,他甚至能准确地说出医生以往用过的数十个名字,按时间排序的。
“那么,”安东尼.霍普金斯先生愉快地问道:“你需要我的签名吗?”
用硝酸银,签在他的心脏上。
(待续)
(待续)
注释1:参孙(英文:;拼音:sheun)是圣经士师记中的一位犹太人士师,生于前11世纪的以色列,玛挪亚的儿子。参孙以藉著上帝所赐极大的力气,徒手击杀雄狮并只身与以色列的外敌非利士人争战周旋而著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