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色渐晚,正当大家其乐融融的准备晚上大快朵颐时。突然人群中有几家人惊呼,自己小孩外出竟然还未归来。游志稳住这几家人的情绪,问清了原由。
原来这几家失踪小孩是一起结伴同行,朝北面方向去采摘的。同时未归,肯定是出了什么问题。这人命关天的大事,游志不得不重视起来。当即组织起人手撒网式的往北面搜寻着。
游志的这群队伍驻扎的地方很有特点,南靠颍水,北挨着黄河,西面是五岳中的嵩山,再往西就是帝都洛阳。可以说真是一块风水宝地!游志心想,莫非这风水宝地吸收日月精华,孕育出珍禽猛兽。把小孩给叼走了!这么想着,游志突然想起当年读高中时,一篇关于鲁迅的文章(《祝福》
)!讲的正是一个农村妇女,名叫“祥林嫂”她那感人的故事,想想现在还想流泪。
祥林嫂年轻守寡,婆婆在重债逼迫和卫老二的怂恿下,将她卖给山里猎户贺老六为妻。祥林嫂不愿再婚,逃至鲁四老爷家帮工,数月后被卫老二发现,抢至山中与贺老六成亲,婚后生子阿毛。不久,贺老六贫病而亡,孩子阿毛又被狼给叼走,祥林嫂只得重回鲁家帮工。但因她两次守寡,被认为是不祥之物,深为主人所厌恶。
祥林嫂畏惧死后受罪,遂将积蓄两年的工钱,到土地庙捐了门槛,以赎“罪孽”。然而仍被鲁家人撵出,沦为了乞丐,终于在一个除夕的夜晚,倒毙在风雪之中。
这个故事好像给了游志一种心理暗示,这群孩子估计是被野兽给叼走了。你想,解放前农村都有这种事情发生,更何况是两千年前的汉朝呢!
不管怎么样,游志还是振作精神。心想,活要见人,死要见尸。一定要把这群小孩找回来。
也就大概夕阳快要落山时,在一个茂密的山岗中,发现了这群小孩的踪迹。只见这地方甚是吓人恐怖。山岗附近栽满了柳树和槐树。地方虽小,竟然十分阴寒寂静。按理说现在是农历五月多快到六月了。现在应该是天气一天比一天炎热。但是这山岗气温却估计十五度都不到(游志心中所想)!
还好,这群小孩就趴在这山岗边的一段树桩边睡着了。捡的野果和木枝也是安静的摆放在一旁。这几家大人各个找到自家的小孩,发现都完好无损后,都又开始各自责骂开来!有的说急了还操起地上的木枝打了起来。顿时人群气氛热闹起来。
游志也是松了一口气,正准备叫大伙回营地吃晚饭!突然其中一个失踪的小孩跑过来,拿了一把青铜匕首说道:“大帅,大帅,给你!”
游志疑惑的接过匕首,看了看,蹲下来说道:“这是你的?”
小孩摇头道:“不是我的,是我在那石碑边上捡到的。”说完,指了指不远处一座倒塌的石碑。
游志摸了摸那小孩的头,顺着小孩指的方向,走到了那倒塌的石碑边上,只见那石碑长约两米,宽约一米。碑身通体发白,上面刻满篆文。不过由于年代久远,上面已经长满青苔。内容不好辨别。于是游志拿起那把青铜匕首,小心的刮开碑身上的青苔。
“妈的!我好像不认识篆体字啊!”游志心里骂道。“对了,也许王和认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