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就是说,关于中华帝国的国民在加州土地上的一切权益。都是一个法律空白,是空白。就是可与不可之间,可以钻空子。
旧金山虽说由于淘金热而兴盛了一段日子,不过富的都是少数人,而且旧金山的政府官员也依然穷困。
说白了。旧金山的政府人员,那些市长啊议员啊之类的,其实依旧很穷,跟东部地区完全没法比。
所以在这种情况下,贿赂就是个好手段了。
真金白银,不对,拿一些阿司匹林跟海落因出去,很快就可以把当地的议员跟市长给收买掉,之后的事情就好做了。
因为中美之间还没有详细的国际条约。因此为了方便,李永昌就让自己一名叫李慕华的随员出面,用自己的私人名义。向加州的州政府购买土地。
这个李慕华实际上是一名名叫爱德华.约翰。
这家伙只有三十岁左右,原来是在一名商船上的水手长,后来参加了洋枪队,并在中国娶妻生子。还加入了中华帝国的国籍,他现在的身份。是威远号战舰里的华籍美裔大副。
就是说,这个李慕华是个双国籍人士,地道的美国人,由他出面购买土地,就完全没问题。
就这样,以李慕华,或者说爱德华出头,李永昌用价值两万两白银的药品,购买了洛杉矶西部附近,包括比佛利山在内的,后世好莱坞附近的大概三万亩土地,约合20平方公里。
之所以这么便宜,是因为加州此时本来地价就不贵,除了旧金山附近因为有金矿的缘故略微升值外,离旧金山比较远的洛杉矶就纯粹还是一片荒地了。
此时的洛杉矶,总共人口不到三千人,且治安混乱,除了穷鬼,杀人犯,根本就没人愿意去。
所以说,此时的洛杉矶与其说是市,不如说是个镇,除了市中心那一点点地方,其他都是郊区,而包括后世好莱坞的地方,甚至是比佛利山,现在也全是妥妥的荒地,因此这些地都是按照荒地的价格去卖的。
事实上,此时的美国很少有人能一次性拿出两万两白银去买地皮的,更何况是西部,更何况还是比白银更值钱的药物。
那所谓价值两万两白银的药物,是按照批发价算的,并不是美国本地的价格,而且是纯度很高的药品,旧金山的政府官员拿去稍微一掺假,价格立刻就能卖一倍以上,而且供不应求,还有比这更好的事儿么?
要知道,在过去,拜耳药业的产品主要都是出口英国跟法国,因为这两个国家在中国的基础更好,有钱人也多,附近还有殖民地,能不停的往中国倒腾贵金属,换取药物。美国就不同了,美国其实刚起步,而且路途更远,再加上现在内部动乱,所以真正能花大价钱倒卖药物的商人,还是少数。
李永昌当初来美国的时候,药品带了不少,本身就是要打开美国市场的一个重要货品,现在能用一些不毛之地换药品,尤其还是在战争期间,那自然是最好不过。
当然,这三万亩的土地名义上是美国人李慕华私人买下的,实际上的所有人却是中华帝国的皇室,也就是李永吉。
至于归属权的法律性问题,这根本不是问题,反正李慕华本人是受控制的台前人罢了,在家人以及自己都受控制的条件下,根本不敢违抗皇帝的命令,换言之,他只不过是个傀儡罢了。
实际上呢,李永吉也没指望这些条约啥的能起作用,他只不过需要一个暂时合法的前进基地,好方便自己进行移民罢了。只要中国人足够多,武力足够强,那这片土地的归属是谁,到底谁说了算。听谁的法律,那还说不准呢。
买下后世好莱坞的这块地方后,李永昌就把留在旧金山的华工都重新招募到自己的麾下。成为自己的劳工,至于他们原来的老板,违约金又不多,李永昌还是支付得起的。
李永昌是外交使节,还有武装卫队,加州部分受贿官员也大都向着李永昌,普通的美国商人根本就没法跟他抗衡。所以只能是乖乖就范。
“就是说,你现在已经在那里落下脚了?”
“是的。陛下。”电话里传来李永昌的声音,虽然略微失音,但清晰度还是不错的,“我现在已经按照您的意思。把那片土地改名叫好莱坞,等咱们的新港口建起来,就叫好来港。”
所谓的好莱港,其实就是后世的洛杉矶港所在地,这块地方此时也是一片荒地,同样在被买下的范围之内。
至于此时的洛杉矶,总共不到三千人,根本就没有像样的港口,也没有什么像样的产业。最多就是旅馆跟酒吧。实际上这里更像一个中转站,一个方便外人市罢了。
也就是说,如果没有旧金山的淘金热。洛杉矶可能依然是个不毛之地,需要很久才能发展起来,但淘金热给洛杉矶带来了很多外来人口,许多人淘金失败后,没钱回家,就只能在旧金山住下来。要是连旧金山也住不起,就只能去更便宜的洛杉矶落脚。
因此。买下这个地方,可以很方便的移民,而这个地方也是李永吉预定的落脚之地。
“既然已经落脚,如果我现在就派遣移民军团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