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点看书>青春校园>神探萌妃赢翻天>264 苦思,异常的案发现场
瑛和她等人进来时留下的!

为什么敌人要清除掉地面上的雨水和脚印?又是谁擦干的?

敌人抱着肉肉离开,不可能折回来清理地面,难道是清理干净地面后才离开?就算是清理干净地面后才离开的吧,关键的一点是,为什么要清理地面?

地面无非就是飘进来的雨水还有敌人或者肉肉的脚印,有什么必要清理呢?

换位思考,如果她是敌人,要劫走肉肉,为什么要清理地面?

想想罪犯们清理现场的原因。

掩饰或重置犯罪现场,不让别人看出这里发生了案件。这个理由于本案不成立,所有人都知道这里就是案发现场,没法掩饰。

清除自己来过案发现场的痕迹,撇清自己与案子的关系。地面上的雨水和脚印能暴露敌人的身份或特征吗?这种可能性很低吧?除非敌人断了一条腿,只留下同一只脚的脚印,或者一只脚残疾什么的,但是,这里是二楼,能从窗口飞出去,又跑得飞快的人,会是脚有残疾的人?感觉不太可能。

那么,就只有一种最大的可能了,敌人在现场留下了非清理不可的东西,比如血迹、凶器或身上的东西!

这么简单的现场,若是留下凶器或物件,轻易可以带走,不必打扫地面,而且,凶手会犯这种低级错误?

而在现场留下血迹,这是所有不想被发现的罪犯们必须要清理现场的主要原因,难道敌人受伤了?敌人不可能带着滴血的身体来劫走肉肉,就算受伤滴血,也应该是在现场弄出来的。

难道肉肉跟敌人进行了搏斗,不小心将敌人弄伤了,所以敌人流血了?还是肉肉被敌人所伤,流了血?但是,不管谁的血滴到地面上,也没有必要清理吧?被人发现他们中有人受了伤,那又如何?

除非,她的脸沉下来,除非受伤的人就在这个院子里,或者就在这王府里,所以才不能被人发现血迹,不能暴露自己受伤的事情!

至于敌人有洁癖、看不得地面被弄脏,或者敌人故意清理地面、混淆视听什么的可能性,不必考虑在内,有这种胆量和能力在盛王府作案、还在这么多人的眼皮子底下带走肉肉的人物,不会做多余或者无聊的事情。

所以说,这里果然有内鬼吧?如果不是内鬼,怎么可能在这么多人的眼皮子底下进入肉肉的房间?

想到这里,她走出房间,大声道:“所有人都别找了,马上上楼集合,我要一一问话。”

已经没有别的线索了,加上这样的风雨之夜,去追查武功高强的犯人并不现实,她还是快点从现场证人这里找到线索才是。

住在这院子里的人,很快聚合在楼上。

这些人中,不包括她在内,有她带来的三个人沐瑛、尚天、入娣,有梦圆的一个小厮和一个丫环,另有夏半姜派来侍候她和肉肉的两个丫环,一共七个人。

案发那段时间,她在肉肉隔壁的房间里练功,沐瑛、尚天、入娣三个人在外头的小厅里,梦圆和肉肉在同一个房间里玩,其他几名王府的下人都在一楼。

以下是各人的证词。

梦圆:“我跟小肉舅在床上说悄悄话,突然内急,就跑出去解急。解完急后就下雨了,我觉得淋雨很好玩,又跑出大门,在外头淋雨。淋够了以后我才回来,回到房间,发现小肉舅不见了,于是叫起来,以为小肉舅在跟我玩躲猫猫,就到处找。找着找着,我推开窗子,闪电正好出现,我看到一个穿着黑袍的男人抱着小肉舅往那边跑,转眼就不见了。”

他的话得到了几名王府下人的证实。

他确实喜欢淋雨,只要不是特别冷的天气或特别大的暴雨,他都要淋上一番,而这天晚上,留在一楼的下人确实看到他出了院子,约莫半刻后进来时浑身湿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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