宇星见晓晴在柜在找出了一打百元钞票,就要交给这个胖妇人,胖妇人已经伸出了她圆滚滚的右手。
“晓晴,你先坐着。”宇星阻止了晓晴递钱的动作。
“这位大娘,如果是一般的打架,违反的是治安条例,处罚是扣留和罚款。我们应该先去问一问具体的情况,再决定如何解决。而不是这样盲目的找人疏通。如果致人轻伤以上,那就触犯了刑法,这就不是简单的送点钱就可以解决的。你对案情了解吗?”
宇星并不是在乎晓晴拿出这几千元人民币,而是他对这个胖女人的做法感到气愤。晓晴已经病入膏肓,急等着大笔的费用治病。你作为一个母亲,即使是后母,不想办法为女儿治病筹集资金,反而要从晓晴手中拿走她辛辛苦苦积攒下的救命钱,这无异是谋财害命。对于这样的人,宇星又何必客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