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天之后,一辆华贵无比的马车驶进了巴县县城)最后在巴县中的驿站停了下来,随后,两名年轻男子从马车中走了下来,并朝着车内说着什么。
一张小巧可爱的脸蛋从车内伸了出来,看着车外的两名男子道:“云牧,司徒,别忘了,过几天一定要来接我啊。”
司徒剑笑了笑,道:“好,一定。”
云牧轻轻点了点头,道:“快回家吧。”
迟暮乖巧的点点头,仔仔细细的看了云牧的一眼,然后钻进了车内,“去东林镇,然后你就可以回去了。”
车夫自然没有意见,五千两银子,就是去海边那也够了,而且绰绰有余。
马车仅仅只是在驿馆停了一小会儿,便又疾驰出城,朝着东林镇而去。这些车夫,赶了一辈子车,整个蜀国除了那些实在没有路去的地方,基本上大大小小的城镇村驿他们都去过,所以也不存在不认识路的说法。
看着马车奔驰出城,云牧下意识的甩了甩自己的手臂。而司徒剑则在一旁坏笑,道:“怎么样,这三天很舒服吧。”
这三天迟暮可以说一直都腻在云牧怀里,除了吃饭意外,只要呆在车上,迟暮几乎都是趴在云牧怀里睡觉的。
也不知道云牧的怀抱到底有什么迷人之处,竟然让迟暮如此眷恋。
迟暮虽然未经世事,思想还很是纯真,但至少身体已经发育成熟,该挺的挺,该翘的翘,该瘦的瘦,该软的软。
在司徒剑看来,这自然是一种享受。可在云牧看来,这实在是一种折磨。以云牧的心性,身体上的折磨倒是已经达到了忽略不计的程度。
但心灵上的折磨。却是让他十分痛苦。
对司徒剑那轻浮的调笑,云牧经常选择忽略,这次也一样。
“马上就要分开了,去吃顿饭再走吧。我请,怎么样?”司徒剑说道。
云牧摇摇头,道:“我不饿。”
司徒剑有些遗憾,道:“唉,看来只能我一个人去了,一个人吃饭,何其寂寞啊。”
云牧转过脸看着司徒剑道:“寂寞?你可以找几个姑娘陪你,我相信这对你应该不陌生吧。”
司徒剑嘿然,道:“你这人真是无趣。”
云牧这时已经来到了驿站负责喂马的马厩处,朝那个正在洗马的小厮道:“你们这些马卖吗?”
小厮看了一眼云牧。觉得这个年轻人气宇轩昂,仪态不凡,身上的衣服面料更是用的上等丝绸,便很客气的说道:“这些马只租不卖。”
云牧道:“那要怎么租呢?”
小厮道:“按天,一天是一两银子。但你租的时候要交押金。”
云牧问道:“押金交多少?”
小厮道:“五十两,这是一匹马的价格,等你还马的时候,押金会退还给你。”
云牧点点头,道:“那好,我租十天。”
小厮立马喜笑颜开,只要有人租马。他就能有有额外收入,于是对云牧愈发恭敬了。于是说道:“那请你跟我来,去做一个记录,然后交付押金和这十天的租价,就可以牵马了。”
这时司徒剑走了过来,道:“我也租一匹。带我一起去吧。”
小厮大喜,今天还真是鸿运当头啊,租出去一匹马他可以从租金中得到百分之五的分红,那一两里面他就可以拿去五十文,十两就是五百文。够他买好几件新衣服了。
于是小厮带着云牧和司徒剑去了驿馆之中,来到柜台处,做了登记,交了租金和押金,便又被小厮带到了马厩取马。
小二一边为两人牵马一边道:“二位可要记住了,你们各自登记了十天,十天之后必须还马,要不然租金和押金可就全部归驿站了,到时候就算你们来还马,也不会退你们押金了。”
“放心吧,记着呢,就算我们不还马,那赚钱的还不是你们吗?”司徒剑笑道。
小二嘿嘿一笑,这倒是句实话。一匹好马市价差不多就是五十两。而两人又交了十天的租金十两,就算云牧不还马,他们还多拿十两,说起来还是他们赚。但嘴上肯定不能这么说,“这可就不对了嘛,这一匹马得花费我们多少心血照顾啊,新买一匹马可没这个乖巧健康。”
司徒剑笑笑不说话,然后看着云牧道:“你真的不和我一起去吃饭?”
云牧从小厮手里接过缰绳,摇头道:“不了,我先走一步,告辞。”
司徒剑连忙道:“哎,时间一到记得来找我。”
云牧上马,朝司徒剑笑了笑,然后扬鞭策马,绝尘而去。
“真是潇洒,两位公子,你们是走江湖的吧。”小厮看着云牧的背影,有些羡慕的说道。
司徒剑哈哈大笑,也从小厮手里牵过缰绳,道:“是啊,走江湖的。”
小厮憧憬道:“等我攒够了钱,也要去走江湖!”
司徒剑提缰上马,对小厮摆了摆手,然后朝巴县最繁华的地段而去。
再回到芙蓉镇,云牧心中涌起一股沧桑悲凉的感觉。第一次来到芙蓉镇,是和杜员外一起,那次是为了给自己注籍。
可惜物是人非,不仅仅是杜员外,就连整个锦绣村,都在蜀国除名了。
而且芙蓉镇在经历了那一次劫难之后,也变得萧条冷清了许多。
镇口,云牧右手牵着马缰,左手握着化云剑,缓缓步入镇中。
走在碎石小路上,听着道旁小贩们的叫卖声,恍惚又回到了幼年时,对云牧来说,那段时光,反而是一个美丽的时光。
虽然贫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