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零一年一月一日,太平洋号上。
已经开始进入地中海气候,空气里似乎少了些湿气,多了些温暖。
海面很平静,没有风浪,有海鸟飞过,没有低云层,有阳光洒在甲板上。
如果不去想那些令人糟心的事情,兴许这里是天堂,是猎奇者们航行的乐道,通往神秘。
伍子洵倚在廊道一处偏僻的栏杆上,伸手就能勾到满满的阳光。
压抑的心绪也暂时得到了片刻的安抚。
他忆起有一年的春节,父亲带着他去沙面给洋人送货,他也是穿着一身棉衣袄子,还留着一头将将及肩的短辫子,戴着一顶小小的瓜皮帽,见着认识不认识的洋人,父亲都带着他点头哈腰。
他时常在宅子里听到打扫的家仆们背后议论父亲,说父亲是洋人的走狗,更甚至有人骂父亲是卖国贼,他听了都会偷偷的哭上一回,心里却愤愤地想,如果不是父亲的乐善好施,他们的孩子早就饿得被大人们送来宅子里当下人了,还能上学堂?可父亲从来都不争这些,每日总也那般行事。
所以从那以后,父亲每回去沙面给洋人送货要带上他,他总是以自己要在家识字为理由拒绝。
后来,慢慢开始长大,到在家学课,到去格致上学,再到跟彼得相熟,然后剪去了自己蓄了十七年的辫子,当时,被父亲痛骂了一顿,也被邻里们冷嘲热讽了一番,这些行径看起来似乎都是那么的离经叛道。
自己对父亲的了解真是有些匮乏,甚至是有些漠不关心。
只因父亲做着洋人们的生意。
一件秋袄子在广州可以熬过一整个不算漫长的冬天,所以,伍子洵应该感谢父亲地,因为这件”秋袄子”是父亲给予的温暖,不可抹去,他紧紧地拽着衣服的袖子,仿佛要揉碎一般。
他转身朝自己的船舱去,灿烂的阳光也被冰冷的铁板隔离。
通往船舱的过道只有一盏黄黄的灯,但却照不透彻,他的身影倒印在泛黑的过道壁上,模模糊糊的有些扭曲,可怜地像一个无家可归的孩子般,是那么孤寂和单薄。
甫一进门,同舱的陆遥北似乎很焦急,见他进来,便拉着他就往厨房的方向去。
“子洵,你一会儿帮我给鬼佬传菜,我这寻你半日嘞!”陆遥北同为广州人,比伍子洵年长十岁,至今仍没有婚娶,在船上颇为顾携他,其母竟是十六甫叶世伯家的厨工王大娘。
“鬼佬又办酒会?”伍子洵好奇地问道。
“系呀!”陆遥北是广州莲香楼里有名的厨子,会做很多菜系,连洋人的西餐他也不知道从何学来,竟还颇得洋人赏识,所以酒会晚宴总是少不了他。
这陆遥北的身世也是一件辛酸的故事,家里已经揭不开锅了,所以很小的时候爹娘带着自己和兄长一路从乡下而来,他爹好不容易在广州找了个苦差安顿下来,结果穷困潦倒的日子依然没有改善,没有办法,他爹只能先带着哥哥去了远在北京的远房亲戚那投靠,母子待在广州等消息,这一等就等到他成年,他娘靠给人缝补洗衣糊口着,后来搬到了十六甫的叶家去当仆人,叶世伯家对家仆也是好的,两母子也就这么过来了,陆遥北的名字也是他爹走时给改的,他哥哥给改成了陆遥南,后来,陆遥北跟着第十甫里一个在莲香楼做厨子的叔叔当学徒,慢慢也就走上了厨子这条路,期间他去北京找过爹和哥哥,但是都没有结果,倒是那户远房亲戚说,爹有可能带着哥哥去南洋或者美国了,他一寻思,正好这太平洋号的船长奥斯顿在莲香楼里找厨子上船,大家本来就能讨口饭吃,谁还愿意离乡背井去国外呢,结果就轮到他头上来,他心想,去美国看看吧,兴许会找到爹和哥哥也不一定。
洋人们是嫌船上的日子太过无聊乏味,所以总找机会办各种各样的酒会舞会,伍子洵总有些鄙夷这样的事情,老觉得有些哗众取宠的意味。是以,陆遥北每每找他伺酒时,他都有一千个心里不甘愿,可总也逃不掉。
酒会设置在船上二层的一间大厅里,处处可见酒色交错、华奢之气,几乎清一色的洋人交头接耳,中间穿插几个中国人也都是些像伍子洵这样的服务生。
但伍子洵没有预料到,会在这场酒会里再次见到那个英国记者,距离上次的谈话不过几天,他猜想过这位记者应该很忙?忙着采访这艘船上的其他人?
她今天穿着一身纱织的白色连衣裙,有点复古地味道,很凸显曼妙地曲线,周围的男士都围着她打转,她似乎很享受这种前簇后拥地状态,显得从容不迫,手里端着精致的水晶杯,时不时低头微笑着饮一饮,偶尔还同身边的某位男士聊上几句,发出深深地笑意。
伍子洵不太理解这样的西方生活状态,前一秒似乎还可以和自己一起愤慨,后一刻又似乎沉醉在这样的觥筹交错里忘乎所以。
他今天依旧穿着那件已经洗的有些泛白地秋袄子,里衬是件陆遥北穿不了的旧衫子,有些不伦不类的搭配,其实陆遥北有给过他一件洋人的短打皮外套,但因为自己身高和陆遥北相差太大,所以,那件皮外套仍旧搭在床头上。
年轻的小伙子心里有些愤愤地,但眼睛不由自主地又朝年轻的女士方向望去,意外地两人的眼神碰撞在了一起,发现对方也在打量自己,一瞬间地对视让他尴尬地转头,而那边的她也笑笑地继续和身边的男士交谈,仿佛从来没有片刻地慌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