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点看书>青春校园>偷菜女强银>第十章 了解
。。。。好吧,女士先请吧”,陈博文看了刘青歌一眼后微微犹豫了一下后点了点头,走了两步把车门打开了,刘青歌对于他的绅士风度很是受用,给了他一个暗赞的眼神后重新钻进了车子里,随后陈博文也跟着进去了,向昊宇可就郁闷了,他们两个人在后面聊天,自己成了他们的司机了,他什么时候给人家当过司机啊。

刘青歌怕陈博文误会什么,急忙解释了起来,说自己的一个好友现在失恋了,刚才打电话过来哭了很久,自己现在要回也许自己可以帮得上忙,刘青歌却表示怀疑,虽然点头可眼睛中却满是不信的神色,陈博文也没有多解释什么。

“你到底和她说了什么?”半个小时后刘青歌彻底的惊讶了,陈博文也只不过单独的和程晓忧聊了十来分钟而已,程晓忧不但不哭了,反而笑了起来,那失恋的不安情绪一散而空,刘青歌百思不得其解啊,这程晓忧感情那么丰富,哭起来可是没完没了的,她的性格异于普通人,可不是那么好规劝的,刘青歌已经做好了磨破嘴皮子的准备,却被陈博文这么快搞定了。

“秘密,这个可不能告诉你,呵呵,行了,你也该实现你的诺言了吧?带我逛逛你们的校园?”陈博文卖了个关子,惹得刘青歌翻了个白眼,四个人随意的逛着校园,聊着天,两男两女不知道的还以为这是两对情侣呢,向昊宇校园里不认识的人极少,最出名的富二代啊,可是陈博文他们就不认识了,因为在表面上看起来陈博文好像更能吸引人的目光,实在是因为向昊宇虽然长得帅气也有钱,可是却还是显得太过于年轻,稚嫩,没有那种真正男人所能表现出来的气度,无法给人一种从容的感觉,可是陈博文却不同,他不但长得比向昊宇还要帅气潇洒,举止谈吐之间也是从容淡定,穿着要比向昊宇还要得体的多,看来他就连穿衣都很有品味,那种潇洒的气度时不时的散发出来,让人可以很真切的感受到。

“你怎么突然到香港来了?”中午的时候向昊宇选了一家比较高档的中餐厅,算是为陈博文接风了,接触了一个上午刘青歌对陈博文的印象极好,可是向昊宇却从骨子里对这个男人很反感,因为人总是讨厌比自己优秀的人和自己站在一起,以前无论在哪里向昊宇都感觉自己是鲜花,而别人是陪衬,可是通过这一上午向昊宇却感觉自己这回成了绿叶,陪衬着陈博文这朵鲜花,向昊宇这次选择高档的餐厅也是为了凸显一下自己在经济上的优越。

“我爹地说大陆现在发展的很不错,所以我这次来大陆也是想多逛一逛,如果可以的话我想投一些资金在大陆,正好也来看看你这位下凡的仙女,不知道你欢迎不欢迎啊?”陈博文笑着问道,他说话的时候虽然是对刘青歌说的,可是眼睛却时不时的看向程晓忧和向昊宇,给他们一种很礼貌的感觉。

“我又不是市长,干嘛问我欢迎不欢迎,你可真逗,你以前没来过大陆么?”刘青歌举起了杯子,四个人碰撞了之后刘青歌一口就干了,里面是刘青歌最喜欢喝的鲜榨柳橙汁,而其他三个人喝的都是红酒,一杯红酒下去后程晓忧的脸微微泛红了。

“来过,在我七岁的时候去过北京,青岛和沈阳,不过之后就再也没来过了,有整整二十个春秋了”,陈博文说的倒是颇为感慨,他也没有想到再回到大陆已经是二十年后,当年的他已经不再是跟随着父母的小孩子了。

“二十年?哇,真的是好久了,那你干嘛一直呆在香港?有时间可以多来内地来逛逛啊”,程晓忧也开口了,刚才被陈博文劝慰了一阵子后感觉和对方也熟悉了几分,她现在有些羡慕刘青歌了,竟然可以找到如此帅气有风度的网友,看来回头自己也得在网上叫几个网友了,不过运气有没有刘青歌这么好就不晓得了。

“我也想啊,可是我要读书啊,从七岁开始在香港读书,到了十七岁后我就去了美国,在美国读了八年的书后去年才刚刚回来,没有想到我离开了八年香港的变化那么大,这大陆的变化更让我吃惊啊”,陈博文随后说起了自己印象中八年前的香港,刘青歌没有去过香港,倒是没有什么感觉,只不过她觉得听陈博文说话挺有意思的,陈博文的嗓子有一点点沙哑的感觉,给人一种很磁性的感觉,刘青歌听到时候感觉身上都有一点麻酥酥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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