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点看书>军事历史>大汉帝国风云录>第一卷 立马横枪篇 第十一章 鹿死谁手 第三节
阎柔说道,“他不是白痴。在目前这种情况下,对于弹汗山来说,保存实力还是上上之策。”

张燕叹道:“如果我们现在不能大量杀伤鲜卑人的兵力,将来深入大漠千里之后,我们就很困难了。”

“将军大人的主要目的是要完全占据弹汗山和北部鲜卑的所有疆域。”阎柔站起来,挺挺高大健壮的身躯,扭了扭腰,神态轻松地说道,“我们先把弹汗山拿下来,然后到朝天原会合将军大人。看看将军大人下一步有何打算。”

张燕笑笑,举起手中的马鞭拍了拍自己的后背,“子玉,我们也走吧。”

弹汗山北麓的原野上,李溯带领四千铁骑突然杀了出来,他们对准鲜卑人的侧翼展开了疯狂的进攻。

魁头看着远处杀声震天的战场,心里掠过一阵痛苦的战栗。他咬咬牙,沉声命令道:“吹号,命令邪归逆和陵迟撤出战场,急速向北。”

站在魁头旁边的王廷大臣虹覆难以置信地悲声叫道:“大王,难道你要抛下弹汗山数万族众吗?”

魁头怒视白发苍苍的虹覆,冷声问道:“你说怎么办?豹子的大军就在后面,我们如何抵挡?难道你要我们全军尽覆吗?”

虹覆是大王檀石槐的手下重臣,为建立庞大的鲜卑国立下了汗马功劳。他急怒之下,指着魁头大声说道:“在这危难关头,大王抛弃弹汗山族众,将如何面对自己的部下?如何取信于大漠诸部?当年大王植石槐遭到匈奴人的攻击,全军倾覆在即,但他依然带领部众顽强抵抗,掩护数万族众成功撤离。你作为檀石槐的子孙,鲜卑国的大王,难道连这点都做不到吗?”

“你的家人族众在山上,难道我的家人族众就不在山上吗?”魁关冷森森地说道,“我既然能放弃弹汗山,我就能夺回弹汗山。”

“传我军令,急速撤出战场,违令者格杀勿论。”

楼麓的乌丸铁骑包围了弹汗山王廷,把没有来得及撤离的王廷大小贵族和家小尽数抓获,这其中就有鲜卑大王魁头的女人和孩子。楼麓不敢私自处置这些人,急忙派人禀报扬烈将军张燕。张燕和阎柔听说抓到了魁头的妻小,大为惊讶。

“看来,我们的攻击速度还是达到了将军大人的要求。”阎柔高兴地说道,“檀石槐欺负我大汉无力,竟然把王廷设在弹汗山,设在距离我大汉国只有两百里的地方,实在是欺人太甚。上次,玉石突袭弹汗山得手,一把火把王廷给烧了,但魁头这小子不但不把王廷迁走,反而还在弹汗山重建,他以为他是谁啊?我大汉国当真无人吗?”阎柔忿忿不平地骂了两句之后,瞪着眼睛说道,“你看,我们是不是把檀石槐的墓刨了,把檀石槐的尸体挖出来烧了?”

张燕蓦然想起皇甫嵩和郭典率部攻陷广宗城后,刨开张角的坟墓割下张角头颅的事,他心里没来由地一痛,连连摇头。

“檀石槐是大漠上的英雄,也是一代人杰,在鲜卑人的心中他就像神一样伟大。”张燕嘴里说着檀石槐,心里却想着大贤良师张角,当说到“象神一样伟大”时,他心中酸楚,眼角不由自主地红了起来,“我们不应该剖棺戮尸,不应该啊。英雄就是英雄,他能在短短十几年内打下万里江山,试问,我们谁能做到?”

阎柔奇怪地看了一眼神情悲凄的张燕,忽然想到了张角的事。自己这句话触动了张燕心中刻骨的伤痛,犯了张燕的大忌了。

阎柔抱歉地拍拍张燕的肩膀,小声说道:“飞燕兄,那你看,这帮人怎么处理?是不是杀了?杀了,可以狠狠地打击鲜卑人的士气,可以激怒他们,逼得他们怒气冲天不顾一切地主动攻击我们,这对我们非常有利。如果我们能在千里之内的大漠里诛杀鲜卑主力,那就无须深入大漠两千里寻找鲜卑主力决战了。”

张燕在大帐内来回走了两步,低头沉思不语。

阎柔不耐烦地说道:“鲜卑人杀了我们多少人你难道不知道?我自小父母就被鲜卑人杀了,我自小就跟着马匪在北疆袭杀鲜卑人,我难道还不知道怎么对付鲜卑人?他们杀我们,我们就要把他们赶尽杀绝,一个不留。”

张燕摇摇头,指着帐外说道:“射缨彤、射虎兄弟就在外面,木桃、木李兄弟也在外面,我们这八千铁骑里有三分之一都是鲜卑人,你这样大开杀戒,对军心会造成什么样的影响?将军大人远击大漠,是要开疆拓土,是要臣服鲜卑,不是要灭尽鲜卑一族。所以,这人不能杀。”

阎柔顿时怒火上升,瞪着一双大眼说道:“我是马贼,你是逆贼,我们都是贼,我们都杀人无数,我们有什么区别?今天该轮到我们大开杀戒的时候,你却要我放下屠刀,你是不是脑子坏了?”阎柔越说越生气,甩手就要离帐而去。

张燕一把拽住他,诚恳说道:“子玉,你不要生气。这些人不仅仅是魁头的家小,还有鲜卑王廷的许多贵族,杀还是不杀,都将影响到将来战局的发展,所以我们还是慎重一点好。我们先把他们押回马城,然后禀报将军大人,请将军大人定夺,你看如何?”

阎柔强压怒火,冷哼一声道:“你是将军,你说怎么办就怎么办吧。”

张燕点点头,指着前来禀报的乌丸小帅问道:“可发现了和连之子骞曼?”

那小帅摇头说不知道,估计是没发现。

“再去找,把弹汗山彻底翻一遍,看看有没有?”张燕说道,“这个小孩很重


状态提示:第一卷 立马横枪篇 第十一章 鹿死谁手 第三节--第2页完,继续看下一页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