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点看书>言情总裁>禁脔>第三十六章 逢君不识

陶老大虽然脾气生硬,毕竟在黑道上混迹多年,知道事情不妙的时候,要适可而止。

“军爷,别动刀,官大气粗就耍横?俺们小百姓心脏受不住。”

陶老大嘴皮子上很明显地服软了:

“他叫红丝,是俺的干儿子,腿受了伤,带他回家养伤去,求军爷放俺们父子俩一条生路。”

梨泓王子看了一眼陶老大一副无赖的小人嘴脸,懒得搭理他的胡搅蛮缠,抬眼望向远方,心情郁闷,叹了一口气,对副领队说道:

“罢了,他们不可能是本王子要找的人,随便他们去吧。”

副统领气哼哼地,朝着陶老大挥舞佩刀虚晃了一下,让他们离开,随即收刀入鞘。

梨泓王子无语,神情更加落寞。

望向远方,一山一水、一草一木、都似乎幻化成了他所思念的人儿,梨泓王子的心头慢慢地涌上来悲伤,一点点控制渲染了情绪,只觉得满腹凄凉。

可恨自己的无能,始终救不了他。

这么多天过去了,你在哪里?如果你已经到了另一个世界,你不会怪我吧?我真没用,让你失望,一次又一次地失去你。

思念导致的心痛,直教人肝肠寸断,反反复复地得而复失,最终空无一物,悔恨的心情无以伦比,怎不叫人百感交集?

苍天啊,如果再给我一次机会,我一定……一定……绝对不会放开他的手!

红丝伏在陶老大的肩上,听到了一句久违的声音,那声音是那样的亲切柔和、悦耳动听,那是——梨的声音吗?

梨?你在这儿?

红丝又惊又喜,这几天他不断地出现幻觉,幻想着梨泓王子来到了自己的身边,那幻觉满怀着爱意,充满着无尽的温馨。

难道现在不是幻觉、是真实的景象吗?

红丝的上半身垂在陶老大的后背上,看不见对方说话的人,目光所及之处,只看见一匹黑马的四个马腿、以及踩着马镫子上的一双紫红色长靴。

红丝竭尽全力,用手撑了一下陶老大的臀部,挣扎着要抬起头来,想看一眼那个被称作大王子殿下的人,到底是不是梨呢?

陶老大发觉红丝的异动,抬起一只手,恶狠狠地拍打在他的伤腿处,嘴里却关切地说道:

“干儿子,别乱动,小心腿上的伤,俺们这就回家去。”

马铃帮主这个狠毒的家伙,对红丝如此的手下不留情,就连抬头看一眼梨泓王子的机会也不给他。

伤腿上的剧痛猛然间袭来,引起一阵痉挛,红丝的意识又进入模糊了,他的双手松弛了下来,不再挣扎。

陶老大见好就收,扛着红丝,一步步离去。

副领队看着那大汉扛着银发人走远,心里不服气,转头想看看大王子殿下有什么反应。

只见梨泓王子骑在马上,凝眸沉思,身子纹丝不动,仿佛是一尊寂寞的雕像。

副领队不知底细,不由得产生了几分疑惑:大王子殿下好像很不开心,难道他对和亲这件事不愿意吗?

良久,嘈杂声中,三百人马饮用井水完毕,队伍准备继续前进了。

梨泓王子得到禀报,从迷茫中醒悟过来,举头回望,银发人他们已经变成了模糊不清的小黑点。

逝去的东西,如同江河中的浮萍流水,纵然千般不舍,哪里又能重逢倒转回来呢?

梨泓王子略一叹息,目光收敛回来,扬鞭策马,率领队伍继续前行。

陶老大扛着红丝,一阵急行,远离了梨泓王子的马队,来到了马铃帮的营寨附近,由于担心有人跟上来,会暴露行踪,便决定原地歇息一下。

陶老大放下红丝,看着他趴在地上,阳光照射下,他的满头银发闪闪发光,十分耀眼,心想:

红丝变成这副摸样,一个白头发的丑八怪。国舅爷眼高于顶,会不会因此嫌弃他?

如果不能用红丝要挟国舅爷,那自己绑架红丝不等于前功尽弃。扛他走这么远,做的都是无用功?

呸,真是扫兴。陶老大掏出随身携带的酒袋子,仰脖吞了几大口。

陶老大喝了几口闷酒,抬头看去,红丝竟然两手一脚并用,拖着一条伤腿,爬出去半米远了。

“呵,干儿子,你这德行还想逃?你能逃出老子的手心么?”

陶老大本就心情不爽,看见红丝拼命要逃,气不打一处来,上前一脚把他踢翻过来,用力踩住他的肚腹,问道:

“干儿子,老子好歹也算你的救命恩人,至少把你救出了国舅府,还扛你走了这么久,你连一句感激的话也不说,还想逃走,太不像话了。”

红丝摇了摇头,几缕白发散落在脸上,他软绵绵地伸出手去,想推搡开踩在自己肚子上的硬头皮靴。

不料,这个举动更激怒了陶老大,他反而更凶猛地跺了一脚,喝问道:

“说,只要你一句话,肯不肯加入老子的马铃帮?”

忽然,背后传来有人轻咳一声。

“咳咳。”

陶老大一惊,急忙回头看时,只见一个蓝衣青年,牵着一匹枣红马,正站在自己的身后,目光游移不定地打量着躺在地上的红丝。

“他是哑巴,说什么说?堂堂的马铃帮主,连这个也不知道,太可笑了。”蓝衣人说道。

“你是谁?怎么知道俺的身份?”陶老大有些惊骇。

“这个还不简单?刘某跟踪你大半天了,从府衙监狱一直到国舅府,你的底细已然尽知。”蓝衣人的口吻似乎有些炫耀卖弄。

陶老大暗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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