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斯博瑞的血污术扩散的很快。
陈暮拼命地游着,发现后面有污血追来。水面火光映照下,他亲眼看见水道中的鱼类被那污血分解。
可以想象,如果自己被污血追上,后果可能和那些鱼差不多。
陈暮拼命地游,一边思道:“鱼儿啊,你们也太蠢了吧。趋吉避凶都不会,难怪会死。这也是自然选择、优胜劣汰吧。达尔文在《进化论》中提过,活下来的,不是最强壮的、不是最聪明的,而是最快对变化做出反应的。”
他通过胡想,大大减弱了心中的惊惧不安感。
眼看怪血即将追上他,陈暮翻身跳出了水道,在地面上狂奔。
拉斯博瑞眼观四方,恰好看见陈暮,他狂笑着飞来。
陈暮使出咫尺天涯,生死攸关,他的归元真气120运转,甚至刺激了颈上挂着的混沌石,身体周围充斥着混乱灵气。
这混乱灵气不单将陈暮的体味分子全部破坏,甚至影响光线。他就如同模糊的墨迹,闪入小巷不见了。
由于小巷很多,再加上咫尺天涯的极速以及混乱灵气,拉斯博瑞再次追丢。
“高潮啊!”拉斯博瑞既愤怒又兴奋,他双手一举,水道中所有的污血全部脱离了水道,漂浮在了离地半米的空中。
拉斯博瑞拳头一握,那些污血立刻散成了血雾。
地上的人类尸体被血雾沾染,立刻皮肤溶解、肌肉崩裂。
很快,整个村落的近地面都散满了血雾,即使是火焰也仅能稍稍阻止下血雾扩散速度而已。
但陈暮不怕,他身体周围的混乱灵气勉强抵挡住了血雾侵蚀。污血分子一旦遇到混乱灵气,立刻被分解为二氧化碳、氮氧化物等小分子。
终于,陈暮跑到了河边,跳入了大河中。
河边上,村落已经彻底沦为了鬼蜮。
夜行等八个幸存狼人背着那个小女孩逃到了村边。
他们正打算跑入森林,有位狼人受伤很重,慢了半步,被血雾侵蚀,瞬间被腐蚀,全身血肉模糊,就像被生生扒了狼皮,很快就断气了。
知道血雾致命后,夜行主动断后,将动作慢的同伴全部一一举起,抛到了村外森林中,然后自己才逃走。由于撤离不及时,他的左脚被血雾侵蚀,让他一瘸一拐的,速度大减。
所幸拉斯博瑞的注意力已经不在狼人身上,他在半空中飞来飞去,全力搜寻陈暮。怎奈陈暮已经逃到了村外,潜到了大河里。
拉斯博瑞猜到陈暮已经远去,他癫狂道:“游侠,被我拉斯博瑞盯上,没那么容易逃走。”
……
陈暮一直潜在水中,随波逐流,顺流而下。
他心中的不安感没有消失,仿佛被恐怖的野兽一直盯着,所以他根本不敢浮出水面。所幸他已到达了内息境界,短时间不呼吸没有问题。
为了稳妥,陈暮在水中卸妆,他掏出兜里的折叠背包,换上了自己平常的衣服,将人皮面具和游侠服全部收在了背包里。
他看了看手中的阙邪,犹豫了下,将它也放在了背包里。拿着阙邪虽然方便迎敌,但也容易被人识破啊。
陈暮清楚,自己能够轻松战胜叶絮,绝不是武功、身法和元力比对方强很多,而是因为混乱灵气强化过的7级“幻术”。倘若不靠异能,陈暮没有把握在短时间战胜叶絮。
面对吸血鬼首座的强大精神力,7级“幻术”起不了作用,甚至用归元真气加持,也恐怕作用不大。失去了最大的依仗,陈暮除了逃,还能干什么?
当然,出现和逃跑时机都是陈暮冷静思考过的,他成功地吸引了拉斯博瑞的全部仇恨,拯救了狼人们和那个小女孩。
陈暮就像潜在水中的鱼,一直潜游了半个多小时。当他游入了下游一条小支流后,才小心翼翼地浮出水面。
他发现没有危险,立刻窜到了岸上。
陈暮躲在茂密的灌木丛中大口呼吸,在大河中潜游半个多小时,虽然可以内息,但体能消耗也不小。他估计,虽然大致上是顺流而下,但因为河水湍流和绕道,自己应该没游太远,距离事发村庄最多只有40公里左右。
他看着黑漆漆的河面,艰难抉择着:继续coy大鱼顺流而下,还是在陆地森林中逃跑。
陈暮估计,只有抢先到达人口众多的地方,自己也许才会稍微安全些。但是他对巴西很陌生,对于继续潜行多久才能到达城市心里没底,更何况,拉斯博瑞毕竟会飞,可能早已在河下游的城镇守株待兔。
“唉,我毕竟不是鱼,潜水游到城市,就算没遇到拉斯博瑞,估计也没体力了。”陈暮决定在陆地森林中逃,只要小心点,估计没事。
亚马逊植被极度茂盛,前进是很困难的。
陈暮在这样的丛林中前进了几十分钟,终于发现前面有条窄窄的公路。
他没有贸然走到公路上,而是静静地潜伏在路边。那种如芒在背的感觉没有消失,他不敢掉以轻心。自从被先知萝丝赐予了死亡预警技能后,他自感第六感大增,很是相信感觉。
公路,意味着通往人类密集的地带。对仓皇逃难的人来说,它是福音和希望。但对于追杀者来说,它也是猎物最可能出现的地带,拉斯博瑞活了几百年,不可能不知道这个简单知识。
忽然,陈暮发现空中不太对劲,蝙蝠怎么多了不少。
他钻到了灌木丛中,认真观察了几秒钟,发现这些蝙蝠分布的很规律,飞行高度也很低,也没怎么觅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