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爷子乐得脸上开花儿,招呼众人喝酒,得意添了一句,“我们北地不如你们南边做吃食细致,但吃肉就讲究一个痛快,所以啊,以后要吃肉就来家里,保管让你们吃饱吃好。”
“好啊,谢老爷子,这一趟我可是走得不亏,找到了儿子,还结识您老这样的英雄义士,真是三生有幸。来,老爷子,我敬您一杯。”
风万里也是个会说话的,哄得老爷子眉开眼笑。
海女和小鱼儿也是第一次吃火锅,小鱼儿好奇,伸手小手想去摸摸大锅,被娇娇一把拦了下来,喂了她两口羊肉,果然立刻把小姑娘的心思都哄到了吃食上。
海女初始不知道如何下手,总觉的菜品太多了,筷子也长了一些。还是大莲慢慢教她,两人手腕上套着一样的金镯子,看得董氏笑说,“大海媳妇儿可是把压箱底的好东西的都拿出来了。”
冯氏却是爽快,摆手道,“左右以后也都是留给他们的,提前给了,也省的我总担心藏在哪里忘记了。”
众人都是笑起来,美食本就让人心情愉悦,一家人又团聚一起,真是难得的好时光…
趁着棉衣不曾做好的空挡,娇娇闲着无事就在空间转悠,那日她和夜岚血液融合,同时被扯进空间,两人都猜测空间定然是有什么变化。但当时没有空闲探查,一直就搁置了下来。
夜岚许是怕经常进空间,磨灭了斗志,亦或者想要同兵卒们同甘共苦,总之,她从孤山回来之后,他一次也没进来。
如今想来,若不是困守孤山的时候,涉及三千将士的性命,他怕是也不会进空间求救。
这种独属于他的倔强,让娇娇心疼,又心动。
女人本性里,对于男人有种天生的依赖和崇拜。就像哪里看过的一句话,若是可以做小女人,谁愿意成为女汉子。
娇娇没有什么大志向,唯一的愿望不过是家里人都平安富贵,她一世衣食无忧,有家人疼,有夫君爱,生几个孩子,快乐美满的过一生。
家里人不必说,孩子也可以生,有空间在,衣食无忧也不必犯愁,只有夫君爱,这个难了一些。
但是夜岚凭空掉进她的空间,让她被迫玩了一把“夫君养成”,而且还是如此成功,每次想起来,她都暗戳戳的兴奋半天,想要满地打滚儿…
同样的夜晚,草原深处却没有这么安闲宁静。草原的夜,黑的怕人,没有星月,整个草原就是伸手不见五指。唯一有光亮的地方就成了夜色里唯一的明珠,好似惹得无数野兽和莫名之物觊觎。
若是胆子小的人,怕是在这样的时刻都要竖着汗毛,警惕之极。
四千多大越兵卒,分了一半守着篝火,抱着刀枪,合衣歇息。剩下一半则在打扫战场,越是靠近蛮人的王城,遇到的大部落越多,袭杀越需要花费更多的心思才能降低损失,最大限度的杀死更多的蛮人,自然,搜到的金银财物也越多。
但夜岚和唐元这两个主将,一文钱都没有揣进怀里,统统分给了手下的将士,这让所有人都欢喜之极。
虽然说他们出来顶着送命的风险,是为了保家卫国,可既能保家卫国,又能发财,谁也不会拒绝啊。
等战后回了家乡,这些战利品外加抚恤银子,就足够他们做个富家翁,安闲过完下半辈子了。
这也让那些随着深入草原,渐渐有些归意的兵卒,越发红着眼睛叫嚣要杀去王城了。
唐元和夜岚骑着马在部落内外转悠,多处帐篷着火,如同巨大的柴堆,照的四周明亮之极,空气也暖了很多。
这个部落的蛮人加一起足有两千多,一千青壮,一千老弱妇孺,若不是他们命令兵卒用衣衫包裹了马蹄,趁夜袭击,火攻直取,怕是也不会这么容易攻打下来。
即便如此,他们还是损失了一百多兄弟。
当初追击的时候,带了四千五百左右的兵卒,如今死伤已经超过一千,精锐骑兵只剩了三千有余。
战场上的兄弟情义,是最迅速,又最可靠的。
唐元从跟着夜岚合兵一处,孤军深入,杀入草原开始,两人的荣辱就绑在了一起。
两人磨合了一路,从凡事争吵,商量,到如今可以背靠背杀敌,成为完全信任的兄弟,实在难得。
所以,唐元说话早没了当初的犹豫和琢磨,这会儿开口就道,“夜岚,大营那边送了消息过来,说是三日后就会赶到,让咱们等等再进攻王城。”
“那个黄毛蛮人,跑到哪里了?”
夜岚没有接话儿,居然问起了另外一件事,唐元想起这段时日他们几乎就是追着那黄毛蛮人的屁股,一路杀到这里,他忍耐不住学着夜岚的怪癖,翻了个白眼儿,有气无力应道,“就在前边五十里的位置,他身边就剩了七八百人了。想必王城里也是有些变化,否则他早一鼓作气跑回去了。”
说完,他到底忍耐不住,又问了一句,“那个黄毛蛮人到底怎么惹了你,居然追杀不放,让他知道原因,恨不得时光倒流,也不敢惹到你了。”
“哼,”夜岚冷哼一声,回身望向含山关方向,好像想到了什么,他的神色里难得有抹淡淡的温柔,良久才又应道,“他伤了我的人,不杀他,难解我心头之恨。”
伤?不是杀?
唐元眨巴两下眼睛,更为那个黄毛蛮人掬一把同情泪了。两军对战,各自死伤几百,甚至几千都是常事。
而这个黄毛蛮人只伤了一个,就被追的丧家犬一样,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