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舒可馨似在回忆学生时代的美好时光,叶瑾文眸色一暖,“当然记得,有时中午你不愿在学校吃食堂的饭,也不愿吃保姆带来的饭菜,就缠着我带你出来吃馄饨。”
舒可馨这才把目光转回来,略带嫌弃的乜着他,“什么叫我缠着你,不知道是谁,说食堂的饭菜超级难吃,非要和我一起去店里吃馄饨。”
叶瑾文笑笑,他当然不会告诉她,当时就是想利用午休时间和她单独在一起,才鼓动她出来吃馄饨。
他更不会告诉她,其实他对虾过敏,可是每次她都很热情地为他舀上一勺虾皮洒在碗里,说是那样更好吃,他不忍心辜负她的一片好意,每次都硬着头皮很高兴地吃下。
他的几个好朋友一见他脸上淡淡的红点,就知道他又是为了单独的约会而付出了血的代价,当时都笑他,说还没有把人追到手,就先把自己给追挂了。
想想,那时候的青葱岁月,真的很甜蜜,只一碗撒着虾皮要他命的馄饨,就足以让他满足欣慰,甚至可以傻笑上好几天。
再次携手踏进小店,两个人都有种恍如隔世的感觉。
由于新校区已经在其他地方落成,他们原来的学校里,早已没有了学生的踪影,原本热闹的大街小巷,也就跟着冷清了许多。
馄饨店里的生意也不复当年繁忙的景象,一排排整齐的座椅,虽是饭点,顾客却寥寥无几,只有两三个民工装扮模样的人在用餐。
老板娘还是舒可馨熟悉的热络笑容,微微发了些福,她从柜台那起身迎接,定睛一看,发现眼前两个人正是早些年经常在这里用餐的学生。
“哎呀,是你们啊,有好几年没有见着了。”老板娘很是热情,并没有因为生意的萧条而情绪低落。
舒可馨看看叶瑾文,又看向老板娘,略带诧异地道:“老板娘,你好记性,过了那么久,你还记得我们两个?”
老板娘一边擦着一张桌子,一边笑道:“你们俩可是金童玉女,哪怕是走在万千人堆里,也是最瞩目的一对,哪能轻易忘记。”
老板娘长久与学生打交道,没有什么文化的她,耳濡目染,说话竟也沾染上了一些文艺气息。
舒可馨听得噗嗤一笑,在老板娘擦好的那张桌子旁坐了下来。
她看着老板娘到厨房忙活的背影,看向叶瑾文,感叹地道:“老板娘不愧为老板娘,就连我经常坐哪张桌子,她都记得。”
叶瑾文微微点头,环视四周,也颇为感慨地道:“只可惜,这里要拆了。”
一时间,两个人沉默下来,那些年美好的时光再次翻涌上脑海。
不一会儿,老板娘就端来两碗热腾腾的馄饨,熟练地搁在了二人面前。
“老板娘,我看其他商户都搬走了,你什么时候搬啊?”舒可馨为自己和叶瑾文碗里洒了一点葱花和虾皮,不经意地问道。
老板娘轻叹一声,但还是没有什么太大的伤感,平平地道:“现在店铺的租金都很贵,我们馄饨店本小利微,我家三个娃儿的学费和日常开支,全是靠我们夫妻俩开店的收入来维持,乡下,还有两家的长辈要寄钱回去赡养。店是不会再开了,我们夫妻已经商量好,这里以后都是建筑工地,孩子爸爸就留在这里找一分活干,我就回乡下去种地,照顾老人,只等孩子们大学一毕业,我身上的担子也就轻了些。
但是,我们在这里开店开了十年,说起来,我们对这里也有很深的感情,看着一个个的老邻居都搬走了,我们心里还怪难受的。所以,在这里拆除之前,我们还继续在这里卖馄饨,只要我这里一天没拆,我就坚持卖一天馄饨,这也算是一个念想了吧!”
舒可馨正吹着勺子里的热气,听到最后,她眼睫颤了颤,抬眸看着这位朴实乐观的老板娘,心里涌起丝丝敬佩之情。
原来,十载朝夕,一念成执,不是她一个人只懂得坚守初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