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西方帕米尔大草原。.
一望无际的平原,是最好的战场,也是将士们最好的埋骨之地。
五月天山雪,无花只有寒。笛中闻折柳,春色未曾看。晓战随金鼓,宵眠抱玉鞍。愿将腰下剑,直为斩楼兰。
平原上的青草似乎在两军的杀气面前都不敢抬头一般,纷纷垂下了叶子。这里,是男儿的战场,是血肉的交融,容不下一丝马虎。只要心中有着一丝的顾虑,等待你的,就只有死亡。
在这片绝佳的战场上,秦国的虎狼之师和亚瑟王的大军,正在互相对持。周围寂静得可怕,连人的呼吸都变得微不可查。在这肃杀的氛围中,嬴政和亚瑟王都在互相打量着对方。
亚瑟王骑着一匹高头大马,马的额头上长着一只独角,一看就知道不是凡种。亚瑟王一头金色的卷发披散在脑后,身穿一身银白色的铠甲,手中握着的正是他赖以成名的石中剑。他的眼神锋芒而锐利,整个人如同一只原野上的雄狮,是天生的王者。
而嬴政坐在一辆金黄色的战车上,身穿龙袍,袍上九龙盘桓,显示其九五至尊之位。战车之上,放着镇国玉玺,侧身悬挂着辘轳宝剑,另有万朵祥云时隐时现。嬴政虎目圆睁,那眼神使人不寒而栗。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秦始皇与生俱来的皇者风范让人不禁心生臣服之意。
现如今,这两位东西方最伟大的王者终于正是会面。奇怪的是,他们彼此见面的第一个感觉,竟然不是愤恨,不是仇怨,而是惺惺相惜。普天之下,恐怕也只有这两个人可以理解对方,甚至,如果不是在战场上相遇,他们说不定会把酒言欢。
不过,既然站在这片战场之上,那就注定,他们之间只能有一个活着离开。相逢一笑泯恩仇,在他们眼里,不过是句玩笑。
从兵力上看,亚瑟王以拉斐尔的名义,在西方征调了大约八十万兵马,这已经是西方能够做到的极限了。从兵员的整体宿主来看,秦军也要略高一些,所以秦军还是具有不少优势的。
率先做出动作的是秦始皇,他朝着身旁的王翦使了一个眼色。王翦立刻会意,策马出阵,朝前大叫道:“吾乃大秦武成侯王翦,前方鼠辈,若不敢战,何不下马乞降!”声如洪钟大吕,震得众人双耳发痛。
亚瑟王嘴角露出一丝冷笑,王翦都把话说道这种地步了,怎能容的他不战?战就战!亚瑟王一生戎马,何曾有过不敢战的时刻。嬴政,既然你想战,我就陪你战个痛快!说着,朝身旁的兰马洛克点了点头。
兰马洛克早就跃跃欲试了,得到了亚瑟王的示意后,急忙从身边抽出一把骑士枪,快马来到阵前。按照西方的礼仪,兰马洛克显示向王翦行了一礼,然后朗声道:“王翦先生,你的行为已经侮辱了我的国王和骑士精神。圆桌骑士兰马洛克在这里向你提出决斗邀请。”
兰马洛克是力量最强的圆桌骑士之一,他的枪术在当时被认为是不可超越的,曾一个人独战三十名骑士,后被莫德雷德偷袭致死。
“聒噪!”王翦不屑地冷哼一声,一枪直奔兰马洛克面门朔来,战场交战,生死转瞬,谁会和你费这么多话。
兰马洛克似乎早就料到了王翦的意图,不慌不忙地将骑士枪一扭,磕开了王翦的长枪。二人随即战到一处,这下子可是将遇良才,双方激斗百余合,竟然不分胜负,而且有越战越勇的趋势。
王翦一条长枪如蛟龙出海,上下腾舞,蕴藏着无尽的杀机。只要兰马洛克分神一丝,都会陷入万枪穿心的死地。而兰马洛克的枪发却返璞归真,只有一个字可以形容——快!快到不可思议的地步,快到连王翦都无法反应,王翦甚至连兰马洛克的身影都看不见,只能靠着武者长期位于生死之间的直觉判断他的枪尖下一次将出现在何方。两人修为等若,具是金仙中期,两条长枪掀起的风暴将周围数十丈的一切化为齑粉。空间不住地抖动,随时有破碎的迹象。
秦始皇看着久战不下的两人,眉头微微皱了一下,看了蒙恬一眼。蒙恬微微点头,身形向后退去,借助士兵的身形挡住了自己,弯弓搭箭,一箭直奔兰马洛克咽喉而去。在战场上,所有的目的都是为了最终的胜利,哪里有什么卑鄙之说,只要能赢,任何手段都是值得的!
离铉之箭何其迅速,只见金光一闪,箭尖以离兰马洛克咽喉不过寸许。王翦也趁机一阵猛攻,一把长枪化为满天枪影,包裹了兰马洛克四周的空间,令他连躲闪的空间都没有。
“住手!”只听一声大喝传来,那飞往兰马洛克喉咙的箭竟然生生偏离了几寸,就是这数寸的距离,它擦着兰马洛克的皮肤滑了过去,激得兰马洛克皮肤皱起了一层鸡皮疙瘩。
却是亚瑟王在千钧一发的时候出手,弹出了一颗小石子,打中了箭的翎羽,才使得兰马洛克逃过一劫。亚瑟王双腿一夹马肚,来到阵前,看向蒙恬的目光中都是杀意。“卑鄙小人!”说罢,亚瑟王大喝一声,拔出了腰间的石中剑,攻击的目标却不是蒙恬,而是战场之中的王翦!
亚瑟王也不是傻子,蒙恬隐藏在大军之中,想要杀他,无异于痴人说梦。反而是处在旁边的王翦,只要杀了他,就是断了嬴政的一条臂膀。
那一剑,直朝王翦喉咙斩来,剑光在空中划出了一条清晰的痕迹,这一件,已经超越了金仙的修为,连空间都为之崩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