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点看书>都市现代>乡村宠物店>第三章 彩爷
的主人,能得到我这么聪明伶俐、可爱乖巧、英俊潇洒、玉树临风的鹦鹉是你三生有幸啊!】

他无语地略过一堆形容词,重点落在了鹦鹉两个字上,鹦鹉因为可以学习讲人类语言的特点和本身具有的其它方面的魅力,是深受人们喜爱的一类宠物。

【品种:鹦鹉,名字:彩爷,是否领取,是,是】

林子天揉了揉眼睛,确认是否领取后面跟着的两个选项都是一样的,根本没有否这一选项啊,所以直接出来不好吗?不要套路不好吗?

下一秒,系统给出的字消失了,一只彩色的鹦鹉落在它的肩头:“你好,我就是聪明伶俐、可爱乖巧、英俊潇洒、玉树临风的彩爷, ,亲爱的主人。”

彩爷是只小型鹦鹉,它的嘴像小衣钩似的,弯弯的,上面是两个黑珍珠似的眼睛,颈部的羽毛是白色的,头部有黑白相间的横纹。

它的背部和翅膀上是黑色和白色的斑纹,胸部和腹部的羽毛是蓝色的,腿细长细长的,有弯曲的利爪。

鹦鹉小巧玲珑,颜色鲜艳,颜控党表示单看外形是讨人喜欢的,看在养眼的外形上,林子天自动忽略了它自恋的自我介绍,说道:“彩......嗯,小彩。”

“亲爱的主人,我叫彩爷,这是我给自己取的名字,它......”鹦鹉从肩膀上沿着他的手臂滑下来,用爪子倒钩住他的手掌,张开翅膀扇着,扑棱扑棱的。

林子天看向被鹦鹉钩住的手,注意到鹦鹉每只爪子上有四个足趾,第二三趾向前,第一四趾向后。

它的声音清脆,咬字清晰,词汇量丰富,声情并茂地讲了十分钟它名字的由来和意义。

林子天被一些熟悉的朋友吐槽唠叨,嗯,系统也吐槽过,可到了鹦鹉面前,他甘拜下风了,进行了一番心累的交流,他对鹦鹉总算有了初步的了解。

“你在店里待着,我去给你拿些食物过来。”

林子天走出宠物店,进了厨房,倒了一些小米放到碗里,在心里向系统问道,“特殊奖励有特殊的技能吗?小彩的技能是什么?”

“特殊奖励是特殊的,我不知道。”系统回答道。

林子天叹了一口气。

在他的计划里,一开始开宠物店是不打算养鹦鹉的,他准备从最常见的宠物猫和宠物狗起步,猫和狗相对熟悉,喜欢的人也多,店里的物品也是为猫狗准备的。

他把食物放到桌子上,小彩立刻飞了过去,爪子抓住碗的边沿,低头啄着碗里的小米。

林子天看着它吃饱了,对它说道:“小彩,你今晚将就一下,我明天去了市里,给你带一个漂亮的小房子回来。”

鹦鹉对笼子的兴趣不大,就是不太满意小彩这个名字,彩爷多好听啊,威风霸气,完全是为它量身而起的,但主人有好吃的,主人说叫小彩,那就叫小彩吧,大丈夫能屈能伸,无所畏惧。

“主人,主人,起床了,小彩饿了。”

林子天睁开眼睛,伸手摸出床头的手机,睡眼惺忪地瞥了一眼时间,看到鹦鹉正站在被子上叫自己起床,它的爪子穿过了被套,陷入了被褥里,他轻轻拍了拍被子:“别抓着,抓破了。”

小彩松开爪子,果然看到被子被勾出了细丝,它默默地飞到了旁边的书桌上站着,等着主人起床。

没想到林子天翻了个身,又睡着了,刚做错了事的小彩委屈地低着头,不敢再喊主人起床喂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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