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歌夹了几筷子菜还有几块排骨,抱着碗坐在门口的石阶上,如果在宫里,别说让母后看见了,就算是让大宫女、乳母看见,都是要好生教训一阵的。
可是现在谁也不会来说她行为不端,也不会有谁来说她不合储君规矩。
刚想把关林森叫出来陪自己吃饭,就看见一只黑影慢慢悠悠地从树林子里跑出来,坐在她面前,是虎子,看见坐在阶上的凤歌,它坐在地上,十分高兴的摇着尾巴,还在地上滚来滚去。
凤歌看着不由轻笑,从碗里捡了块红烧排骨,扔过去给它,虎子一口叼住,“吧唧吧唧”咽了下去,吃完了一块,又眼巴巴的看着凤歌,一脸的期待。
碗里的骨头全扔给了它,它还是那样,凤歌将只剩下白饭和青菜的碗给它看:“真的没有了。”
虎子默默的抬头望着屋里,屋里有桌,桌上有盘,盘里有菜,菜名红烧排骨。
“这莫不是真了精?”凤歌自言自语,站起身,进屋想要再取些排骨来喂给他吃,可是,往桌前一站,她大惊失色,明明还堆尖的排骨,为什么现在空空如也,只剩下一些残汁在里面昭示着排骨曾经存在的痕迹?
她转头,瞪着虎子:“不告而取是为贼。”
一脸茫然的虎子不知所以的望着她,看她端着盘子走出来 ,尾巴摇得更起劲了,整个身子跃起来,两只前肢趴在曾经装过排骨的盘子上,却失望的发现,没了。
它伤心欲绝,那难过的小眼神,仿佛在哭诉这个馋嘴的主人竟然把排骨吃光了。
这事太邪门了!凤歌观察四下无人:“关林森,出来!”
那道灰色的身影果然出现:“殿下。”
“排骨是谁吃的?”
“殿下的侍女,金璜。”
凤歌目瞪口呆,知道这个女人不要脸,不知道她这么不要脸,已经被赶走了,竟然还回来偷吃排骨。
凤歌又坐在石阶上,看着虎子:“不是我吃的。”
虎子投以鄙视的眼神,头一甩,走了。
凤歌看着关林森:“我没吃。”
关林森默默看着她:“属下知道,可是虎子不知道。”
算了,被一条狗误会就误会了,也没什么大不了的,但是想到林翔宇反常的情绪,凤歌觉得有必要好好研究一下到底是怎么回事。
虽说明面上,丰县的事务还是由县令林翔宇负责,但是,实际上,无论是大小官员,或是稍稍有点影响力的当地官绅都唯律王马首是瞻,律王的王府,一年四季无论是风霜雨雪或是暴晒,都排着长长的送礼队伍等着拜会律王。
大多数情况下,律王当然是没空理他们的,只有几位要紧的客人,才能得到律王的亲自接见,其他人么,将礼物抬进门,门房收了礼单,不过彼此一拱手,说两句客气话,这场接见就算结束了。
林翔宇,本县县令,上任半年多以来,从来没有见过律王大人的面。
以他这芝麻绿豆的小官,连律王府上的大总管都见不着,也就路过王府门口的时候,门子还能稍微露个和善的表情,微微点个头。
他也没什么钱,不像那些豪绅能烧得起珍稀贵重的礼物,上回过元宵的时候,他写了幅字送进去,闷的收了,等他前脚出了大门,闲着无聊围着王府转了一圈,发现有家人从后门抬出几个大筐,筐里装着一些废弃的字画木器之类的,其中有一只盒子十分眼熟,那就是他刚刚送进去的卷轴。
当时林翔宇的心跟当时的天气似的,拔凉拔凉,趁着没人发现,他捡回了那卷字轴,搁在房里,提醒自己再也不与律王打任何交道,大不了一辈子当小吏当到死,也没什么不好,悠闲!自在!
忽然,有仆人前来敲门:“林知县,律王府的雷总管啦。”
“啊?”林翔宇以为自己听错了,猛地坐起来:“哪来人了?”
“律王府。”
“我这是在做梦。”林翔宇又倒回床上,闭上眼睛,还翻了个身,脸朝墙。
此时门口一阵喧闹,仆人说:“雷总管,您看,林知县真的是病的很重,刚刚吃了药睡下。”
“王爷吩咐要请,我若不看一看就回去复命,只怕这差使也是做到头了。”
接着,门被人推开,一个人大马金刀昂首阔步向前,走路都带着风,身后紧跟着的两个家仆,也是统一服饰,脸上的神气不像是仆人,倒像是地主来巡视自家的佃户了。
“林知县,怎么?病啦?”律王府二总管雷烈那洪亮的声音,在卧房里回荡,如果这是梦,那一定是恶梦,林翔宇实在无法忽视这样惊天动地的声音,他只得弱弱的转过身,强撑着起来:“雷总管,您怎么来啦?”
“王爷有请,还请知县大人尽速更衣随我入府。”
几百年没打过交道的律王竟然叫府中颇有地位的雷烈来叫他,林翔宇脑中闪出几个大字:“黄鼠狼给鸡拜年。”
唉,堂堂国家干部七品官,竟然沦落到自比缩在棚子里的鸡……林翔宇的心情是崩溃的。
“好,请总管稍等,我马上就好。书安,请雷总管到正厅用茶。”
齐书安是县衙里的主簿,平日里也没什么事要做,只是整理整理卷宗,升堂时做做记录,完事了做做结案陈词什么的。他一心想要考个正经的功名,不要在这县衙里混这个不出头的主簿,难得见着王府里说得上话的大人物,他自然是喜不自胜,点头哈腰:“雷总管,这边请。”
雷烈扔下一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