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点看书>玄幻奇幻>我把竹马弄丢了>三十四章 我喜欢的,大家都喜欢

慕林:或许每个人都会遇到这两种爱情,一种让人奋不顾身,一种让人踌躇不前。谢小琪于我,自然是后者。她长的漂亮,书又念的那么好,她的身边总是站着那个全校最优秀的夏翊然。而我的喜欢,又能称得上几斤几两?喜欢她,是我从小到大,唯一的自卑。

慕林的妈妈是个很有气质的女人,重病让她看起来有些苍白,但却掩饰不住原有的风华,其实看慕林就知道他妈妈必定是美人坯子。

我算是有两个妈妈的人,所以“对付”妈妈我还真就有一手,阿姨被我哄的很开心,我冲慕林挑挑眉,向他炫耀我的战果,慕林笑了,身上多了一股子温柔的味道。

离开之前,阿姨依依不舍的拽着我,双手捧着我的脸说“林林的眼光不差,你真的是个很好看的女孩子,我看的出来林林真的很喜欢你,阿姨也很喜欢你,你们俩要好好在一起,阿姨就没什么好挂念的了。”

这样的嘱托我不该应却又不能不应,虽然我就是个托,是来演戏的,可我这人心软,尤其对这种亲情从没有抵抗力。而且除了感动外,我心里还滋生了一份怜悯,为什么老天一定要这样,明明没有爱够,没有到放手的时候,为什么却要硬生生扯断这份爱?

从医院出来的时候我的眼角还是湿的,我一边抽搭一边问慕林“这就是你最近坐这趟公交的原因?”

“恩,这里的医院治脑瘤还是很出名的,我妈的瘤长的位置不是很好,医生说不能动刀,只能控制,如果控制住了短时间内就没事了,控制不住的话……所以我每天都来陪陪她。”他的表情一直淡淡的,可我知道他一定难过极了,可我更知道,这个时候我什么都不说或许更好。

慕林递过来一包纸巾,我摇摇头,直接用袖子擦干了眼角,慕林无语的笑了一下,“没想到你演的还不错,我妈妈难得这么喜欢一个人。”

“那当然了,我一向招人喜欢。”我尽量欢快的说道。

“原来我眼光这么大众化,我喜欢的东西,大家都喜欢。”我本来还很悲伤的心情在听完这句话后彻底被冻结了,慕林的眸子没有半点开玩笑的意思,我盯了好一会他也没动摇,于是我嚷出来一句“什么叫你喜欢的东西?”

对于我的质问慕林反问了一句“谢小琪,你真的学习很好吗?你到底会不会抓住重点,你应该把重点放在喜欢上,而不是东西。”

“你居然把我比喻成东西,这个梁子我们结下了,你现在先回去照顾阿姨,改天我再找你算账。”一时激动的我已经忘了自己是在跟学校里最厉害的混混叫板,而且还瞬间就跑掉了。我哪会听不懂重点,正因为听懂了才要赶快模糊焦点然后溜之大吉。对于我来说被混混打不可怕,被混混喜欢才可怕。

直到回家了我的心还在噗噗跳,不是因为被表白而兴奋的,我是在苦恼如果被夏翊然知道了我该怎么跟他解释。但愿慕林是逗我的,这比恐吓要有威胁力的多啊。

事实上还真的如我所愿,慕林并没有进一步的表示什么,在我想要躲他之前他就用行动表示了我根本没有躲的必要。他依然像以前一样不怎么跟我讲话,好像那天是我做的一场梦一样。好像他喜欢我这句话是我自己肖想出来的一样。

很快我便把这事给忘了,尤其在我得知慕林妈妈的病情已经得到了控制,再过一阵便可以出院了的消息后,我是真心的祝福慕林的,他跟我说谢谢。果然不久后,慕林便不再和我坐一趟公交了。我又恢复站着的状态了,不过对于这样的因果,我是欢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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